中美“八·一七”联合公报(Joint Communiqué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以下简称《八·一七公报》)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公报》,是指于1982年8月17日中美两国为解决美售台武器问题联合发表的公报。《八·一七公报》体现了一种双方都满意的处理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这个历史造成的问题的办法,维护了双方的原则,促进美中两国政府和人民间的友好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八·一七公报》是指导发展中美两国关系的重要文件之一。
1979年中美建交后,美国并未完全放弃干涉中国内政的立场。同年4月,美国出台“与台湾关系法”,并声称将“向台湾提供防御性武器”,此法违反《中美建交公报》的原则,中国政府对此提出强烈抗议。为解决这一问题,中美两国政府自1981年10月起经过10个月的谈判,就美向台出售武器问题达成协议,并于1982年8月17日分别在北京和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同时发表《八·一七公报》为解决美售台武器问题规定了所应依据的原则和步骤。《八·一七公报》是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中专门针对台湾问题的公报。“无意执行‘两个中国’和‘一中一台’政策”和“不寻求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是美方在公报中明确的两大核心原则。在《八·一七公报》中,美方有三项承诺:一是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不超过美中建交后近几年的水平,二是逐步减少对台湾的武器出售,三是经过一段时间最终解决售台武器问题。
《八·一七公报》的达成使当时紧张的中美关系得到缓解,对上世纪80年代中美关系得到较全面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八·一七公报》的发表,打破了两国在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上的僵局。
发布背景
1972年2月21日,美国总统尼克松率团抵达北京。2月24日,乔冠华与
亨利·基辛格开始了最棘手的台湾问题谈判,尼克松、周恩来有时也直接加入谈判。在之后三天最艰难的实质性谈判中,美方就
美国军队是否“无条件撤离台湾”等核心问题与中方针锋相对。2月26日凌晨2时,公报文本终于完成,并获得双方最高领导人的批准。
由于美方谈判由基辛格主导,几乎绕开了
美国国务院,陪同
尼克松访华的美国国务院专家在飞机上看到公报内容后很不满,要求对文本进行多达15处修改,甚至对“在
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这句话也提出了异议。尼克松迫于压力,让
亨利·基辛格再找乔冠华谈一谈。又经过一夜谈判,乔冠华和基辛格最终在2月27日凌晨2时许拿出了“最后”的公报文本。2月28日,在上海锦江饭店,周恩来总理与美国总统尼克松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公报》,即《上海公报》。这是中美两国签署的第一个联合公报,更是中美关系“破冰”的标志之一。它打破了中美长达22年的隔绝状态,开启了中美关系正常化的大门。在《上海公报》中,双方声明:“中美两国关系走向正常化是符合所有国家的利益的。”在台湾问题上中方强调的立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解放台湾是中国内政,别国无权干涉,全部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必须从台湾撤走。美方则声明“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并“确认从台湾撤出全部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的最终目标”。
1978年12月16日,中美双方同时发表建交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即《中美建交公报》,宣布两国政府自1979年1月1日起互相承认并建立外交关系,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承诺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和其他非官方关系。中美虽如期建交,但建交时两国都没有完全达到自己的目的——美国未能让中方同意对台湾放弃使用武力,中方也未能让美方承诺终止对台军售。1979年4月,
美国国会出台《与台湾关系法》,直接把美国将继续向台湾提供防御性武器写入条款,中国政府对此提出强烈抗议,此后多次与美国就售台武器问题进行交涉。1981年R.W.里根就任总统后,虽多次表示尊重《中美建交公报》的原则,但中美双方在美售台武器问题上仍存在严重分歧。为解决这一问题,中美两国政府自1981年10月起经过10个月的谈判,就美向台出售武器问题达成协议,并于1982年8月17日分别在北京和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同时发表《八·一七公报》,为解决美售台武器问题规定了所应依据的原则和步骤。
《八·一七公报》中首先重申了《上海公报》和《中美建交公报》所确立的指导中美关系的根本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这一原则是指导双方关系所有方面的原则,当然也包括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对待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的问题,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是: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是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中国政府坚决反对,同时也考虑到历史的因素,从实际出发,同意美国在切实尊重中国主权的前提下,逐步减少直至最后终止向台湾出售武器。
公报全文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发表的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中,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在此范围内,双方同意,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继续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在此基础上,中美两国关系实现了正常化。
二、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的问题在两国谈判建交的过程中没有得到解决。双方的立场不一致,中方声明在正常化以后将再次提出这个问题。双方认识到这一问题将会严重妨碍中美关系的发展,因而在赵紫阳总理与
隆纳•威尔森•雷根总统以及黄华副总理兼外长与
亚历山大·黑格国务卿于一九八一年十月会见时以及在此以后,双方进一步就此进行了讨论。
三、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是指导中美关系的根本原则。一九七二年二月二十八的上海公报确认了这些原则。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生效的建交公报又重申了这些原则。双方强调声明,这些原则仍是指导双方关系所有方面的原则。
四、中国政府重申,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中国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宣布了争取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一九八一年九月三十日中国提出的九点方针是按照这一大政方针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进一步重大努力。
五、美国政府非常重视它与中国的关系,并重申,它无意侵犯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无意干涉中国的内政,也无意执行“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政策。美国政府理解并欣赏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中国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和一九八一年九月三十日中国提出的九点方针中所表明的中国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政策。台湾问题上出现的新形势也为解决中美两国在美国售台武器问题上的分歧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六、考虑到双方的上述声明,美国政府声明,它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它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在作这样的声明时,美国承认中国关于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的一贯立场。
七、为了使美国售台武器这个历史遗留的问题,经过一段时间最终得到解决,两国政府将尽一切努力,采取措施,创造条件,以利于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八、中美关系的发展不仅符合两国人民的利益,而且也有利于世界和平与稳定。双方决心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加强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和其他方面的联系,为继续发展中美两国政府和人民之间的关系共同作出重大努力。
九、为了使中美关系健康发展和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侵略扩张,两国政府重申上海公报和建交公报中双方一致同意的各项原则。双方将就共同关心的双边问题和国际问题保持接触并进行适当的磋商。
资料来源
历史意义
《八·一七公报》的达成使当时紧张的中美关系得到缓解,使中国在国际上有了更大的回旋余地。中美间三个联合公报提出的中美关系的指导原则,对上世纪80年代中美关系得到较全面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八·一七公报》的发表,打破了两国在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上的僵局。
相关事件
2019年9月,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耿爽对美售台武器相关问题表示,1972年发表的中美上海公报、1979年发表的中美建交公报、1982年发表的《八·一七公报》,为中美双方处理两国关系包括台湾问题确立了指导原则。其中,《八·一七公报》专门针对美国售台武器问题作了明确规定。美方在这份公报中明确承诺,它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与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准备逐步减少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美方向台湾出售武器严重违反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特别是《八·一七公报》的规定,违背美方自身作出的承诺,严重损害中美关系。“中方强烈敦促美方恪守向中方作出的庄严承诺,恪守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规定,停止干涉中国内政,停止售台武器,妥善处理涉台问题,以免继续给中美关系和
台湾海峡和平稳定造成干扰和损害。”
2023年12月16日,美国国防安全合作局称,
美国国务院已批准向台湾地区出售指挥、控制、通讯、
计算机全生命周期支持以及相关设备,价值约3亿美元。12月18日,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对此表示,美方公然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特别是《八·一七公报》的规定,再次宣布向中国台湾地区出售武器,严重损害中国主权和安全利益,严重危害台海和平稳定,向“台独”分裂势力发出严重错误信号。中方对此强烈不满,坚决反对,已向美方提出严正交涉。汪文斌指出,台湾问题纯属中国内政,不容任何外来干涉,无论美方向台湾地区提供多少武器,都阻止不了中国统一的历史进程,动摇不了中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定意志。中方敦促美方把坚持一个中国政策,不支持“台独”等承诺落到实处,停止武装台湾的危险趋势,停止制造
台湾海峡紧张因素,停止纵容和支持“台独”分裂势力“以武谋独”。“
中原地区终将统一,也必将统一。中方将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2024年4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第5号公布决定表示,美国持续向中国台湾地区出售武器,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规定,严重干涉中国内政,严重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五条规定,中方决定对参与向中国台湾地区出售武器的美国通用原子航空系统公司、
通用动力陆地系统公司等后附《反制清单》列明的企业采取反制措施:冻结在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对高级管理人员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决定自4月1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