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城市
常住人口500至1000万的城市
特大城市指常住人口在500至1000万的城市,是中国城市化发展的重要战略地区。
特大城市划分城市规模的分类之一,各国国情不同,划分也各不相同。联合国通常将1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划定为特大城市。2014年11月,中国将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规定为特大城市。
截至2023年11月,中国的特大城市包括西安市南京市沈阳市青岛市济南市长沙市郑州市苏州市合肥市9个城市。
发展历程
世界各国
1950年,世界上城市人口超过1000万的特大城市仅有纽约1个。1980年代,受世界经济危机和产业结构调整影响,特大城市中心地区面临经济和人口增长放缓的问题,人们开始质疑特大发展城市的发展前景。1990年代后,巴黎伦敦东京等特大城市人口仍然持续增长。随着全球经济快速发展,掌握全球经济命脉,具有政治、经济、文化等全球性影响的特大城市,被称为全球城市,得到学术界和有关国家政府的重视。2000年,全球人口超过100万的371个大城市中,180个位于亚洲,40个位于非洲,51个位于拉丁美洲加勒比地区,三大洲的占比达到73%;其中有16个人口超过1000万的特大城市。2018年,全球人口超过1000万的特大城市增加至33个。2022年,世界上的特大城市有东京德里达卡圣保罗墨西哥城开罗孟买大阪卡拉奇伊斯坦布尔市金沙萨拉各斯布宜诺斯艾利斯、加尔各答、马尼拉等。
中国
1992年后,中国经济快速发展,高度融入全球化,成为世界经济中的亮点,中国城市化快速发展,形成的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京津冀3个特大城市地区,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2014年,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原本按照2010年统计数据被划定为特大城市的140个城市中,仅有武汉、东莞、佛山、成都、南京、沈阳、西安、杭州、哈尔滨、 苏州10个城市仍为特大城市。上海、北京、重庆、深圳、广州、天津则晋升为超大城市。
2014年-2019年,杭州市西安市济南市青岛市4座城市新加入500万-1000万城区常住人口的特大城市,特大城市从2014年的7座增加到2019年末的10座;天津市是唯一一个从特大城市变为超大城市的。
2020年,根据住建部公布的《2019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有东莞市武汉市成都市、杭州、南京、郑州市、西安、济南、沈阳市、青岛等10个城市符合特大城市标准。
2021年9月,国家统计局根据202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发布了全国超大和特大城市名单。名单显示,彼时特大城市共14座,分别是武汉、东莞、西安市杭州市佛山市、南京、沈阳、青岛市济南市长沙市哈尔滨市、郑州、昆明市大连市
2021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强超大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风险防控,促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防范和化解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筑牢国家安全屏障”等,对于提升超大特大城市的韧性、防范和应对各类重大突发风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22年10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2021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截至2021年末,全国特大城市11个,分别为杭州市东莞市西安市郑州市、南京、济南市合肥市沈阳市青岛市长沙市哈尔滨市
特大城市实现了快速发展,但这些城市的城中村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城中村作为存量房源地,是很多特大城市外来建设者等新市民、青年人奋斗的第一个落脚点。城中村布局凌乱、房屋破旧密集、公共服务缺失、环境卫生条件相对较差,与光鲜亮丽的城市核心区域形成较大反差。2023年4月28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会议提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7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积极稳步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是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7月21日,《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
2023年11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22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武汉市东莞市杭州市升级为超大城市,特大城市新增合肥市苏州市,而佛山市哈尔滨市昆明市大连市未出现在特大城市之列。
截至2023年11月,中原地区的特大城市包括西安市南京市沈阳市青岛市济南市长沙市郑州市苏州市合肥市9个城市。
划分标准
世界
各国国情不同,划分也各不相同。联合国通常将1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划定为特大城市。部分研究中将人口超过1000万的城市称之为特大城市。
中国
历年标准
1955年,国家建委《关于当前城市建设工作的情况和几个问题的报告》中首次提出了大、中、小城市的划分标准,五十万人口以上为大城市,五十万人口以下、二十万人口以上为中等城市,二十万人口以下的为小城市。
1980年,中国首次对1955年国家建委《关于当前城市建设工作的情况和几个问题的报告》中城市划定标准作出改变,将城市规模分为四个等级,城市人口100万以上为特大城市,50万以上到100万为大城市,20万以上到50万为中等城市,20万和20万以下为小城市。但并没有对城市人口作出清晰界定。
1984年1月5日,国务院发布了《城市规划条例》,城市按照其市区和郊区的非农业人总数,划分为三级,大城市指人口五十万以上的城市,中等城市指人口二十万以上不足五十万的城市,小城市指人口不足二十万的城市。
1989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再次进行修改,增加对城市人口界定,取消对特大城市的认定标准。
2014年11月2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对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明确了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
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 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标准对比
2014版标准相比于1980版标准有四点重要调整:
1.城市类型由四类变为五类,增设了超大城市
2.将小城市和大城市分别划分为两档,细分小城市主要为满足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细分大城市主要是实施人口分类管理的需要。
3.划分城市级别的人口规模的上下限普遍提高。小城市人口上限由20万提高到50万,中等城市的上下限分别由20万、50万提高到50万、100万,大城市的上下限分别由50万、100万提高到100万、500万,特大城市下限由100万提高到500万。
4.将统计口径界定为城区常住人口。
城市名单
面临挑战
特大城市地区由于拥有大规模的服务业、制造业,具有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节约资源的显著优势,是中国城市化发展的重要战略地区。从世界趋势看,特大城市地区的发展,面临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域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以及土地资源、区域管治等协调管理的问题。由于人口、土地、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制约,中国特大城市地区的发展面临的挑战更为严峻;急剧增长的特大城市地区对人口的空间分布、资源环境影响极大。
未来发展
重要战略区域
通过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利用集约经济和技术手段,可以统筹解决发展经济、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的问题。特大城市地区拥有在区域中集中发展工业、服务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等方面的显著优势,是中国城市化发展的重要战略地区。急剧增长的城市人口绝大部分会集中于区位条件较好的东、中部地区,这些地区同时又是农业发展和生态保护负荷最重的地区。为了缓解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东、中部地区需要采取相对集中的城市发展战略,以核心城市为龙头,带动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京津冀地区,由于拥有历史、区位、发展条件等方面的优势,是中国特大城市发展最有潜力的地区。另一方面,这些地区,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地区,近几十年来的粗放开发已经造成资源紧缺、土地利用效率不高,需要进行城市发展模式的调整,提升区域的承载能力。
分类扶持
特大城市在人口政策、户籍落户上与中小城市存在一定的限制,是特大城市进一步发展需要完善的。
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除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外,其他城市不得采取要求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积分制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文件指出,要加快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围绕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牧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
鼓励各地区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允许农牧业转移人口在就业地落户。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加快制定公开透明的落户标准和切实可行的落户目标。
向多中心体系发展
欧美国家特别重视特大城市地区中多中心体系的形成。2006年,欧盟委员会资助多中心小组,对欧洲8个特大城市地区进行研究。概括说来,特大城市地区及其多中心体系的形成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是特大城市地区是特大城市向邻近的小城市通过较长扩散过程成长起来的;二是形成了一系列(包括10~50个)城镇,空间相对隔离但功能呈网络特征,聚集在一个或者多个特大城市外围,通过功能分工带来巨大的经济力量;三是特大城市作为功能性城市地区,通过密集的人流、信息流,沿着区域型基础设施网络与特大城市地区发生联系。在全球化和区域化交织过程中,特大城市地区多中心体系的发展,取决于它与全球经济的连接程度和区域整合程度。
中国特大城市地区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中国特大城市地区已经出现一定的区域互动。其中,在珠江三角洲核心地带,暨环珠江口一带形成了比较显著的多中心体系;在长江三角洲地区,以上海市为中心,包括南京、杭州市,通过沪宁交通走廊和沪杭甬交通走廊,形成相对独立而又紧密联系的特大城市地区多中心体系;在京津冀地区,多中心体系集中于京津城市走廊。多中心体系有利于促进特大城市与区域的联系,加强城市的区域竞争能力,同时也有利于化解资源过于集中带来的环境问题,促进地区的健康发展。
突出重点
加快调整完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落户政策,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功能定位,区分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的落户问题。加快制定实施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确保如期完成。
提高空间质量
保护耕地,弘扬特大城市地区的生态多样化
保护耕地,尤其是要保护特大城市地区优质耕地,被许多专家认为是最急迫的任务。但实际上,优质耕地通常位于城市近郊和边缘地区,这些地区是城市蔓延的侵占对象。城市发展使得土地市场价格剧增。城市政府作为土地开发的主要供应方,除了需要保护耕地外,又要兼顾土地市场的收益,以支持对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作为土地开发的利益关者,这些作用限制了他们保护耕地的能力。
抑制特大城市地区的无序蔓延
外来人口快速增加,造成城市规模的急剧扩大,城市中心和边缘地区出现了人口增加和贫富差距扩大等一系列问题。近年来,中国北方市场的兴起,大量流动人口涌入北京及周边地区,城市向区域蔓延将会持续较长时间。类似情况在其他地区也将长期存在。
城乡协调发展
随着城市的扩大,城市边缘地带的城市和乡村的空间关系变得更加不确定,造成了破败的乡村基础设施和缺乏完整城市功能的新区,继原有农村贫困问题外,又形成新的贫困化郊区等问题。
节约资源,改善环境
节能、节地、节水和节材是中国城市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特大城市地区建设规模大,技术和资金需求强,更有必要推行节约资源和能源的技术措施。但迫于发展的压力,许多城市在发展中重建设规模、轻环境质量,使得节能、节地、节水和节材等具体措施很难落实,出现了一系列问题。
进一步加强区域协调机制
特大城市地区的发展需要面对区域整体发展的要求,对区域内不同城市在环境治理、空间资源需求,产业和基础设施合作等方面进行整合。总体说来,国内外区域协调合作制度变迁的经验是,结合区域权力架构组织特大城市的管理机制,推动区域内不同城市在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合作。建立特大城市地区协调合作的制度,包括行政的纵向管理和城市部门之间的横向合作两个方向,根据情况不同,可以灵活采用。此外,行政管理部门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也是区域合作的重要手段。具体来说,规划制度的改革包括立法、政策、财政调节、协调土地政策、合作区域的规划同编同审,以及建立以解决区域重大实际问题的合作机制。
参考资料
超大城市 megacity behemoths.中国日报网.2023-09-21
城市治理丨南方国家城市化和特大城市发展.复旦发展研究院-澎湃新闻.2024-01-09
2022年全球城市规模排行榜.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设行业分会.2023-09-21
8个超大城市、11个特大城市名单公布.博山融媒-人民号.2024-01-09
城中村改造惠民生扩内需.中国政府网.2023-09-21
关于城市规模等级的讨论.城市中国网.2023-09-21
城市能否告别摊大饼.光明网.2023-09-21
目录
概述
发展历程
世界各国
中国
划分标准
世界
中国
历年标准
标准对比
城市名单
面临挑战
未来发展
重要战略区域
分类扶持
向多中心体系发展
突出重点
提高空间质量
保护耕地,弘扬特大城市地区的生态多样化
抑制特大城市地区的无序蔓延
城乡协调发展
节约资源,改善环境
进一步加强区域协调机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