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是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办、唯一由高等教育司办公室主抓的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为教育部确定的全国十大大学生学科竞赛之一,也是全国高校影响力最大的大学生科创竞赛之一。
该竞赛充分体现了“节能减排、生物能源”的主题,紧密围绕国家能源与环境政策,紧密结合国家重大需求,在教育部的直接领导和广大高校的积极协作下,起点高、规模大、精品多,覆盖面广,是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大学生竞赛,得到了各省教育厅、各高校的高度重视。
竞赛作品分为“社会实践调查”和“科技制作”两类,倡导大学生深入社会调查,发现国家重大需求,启发创新思维,形成发明专利。将人文素养融合到科学知识技能之中,使学以致用不仅体现于头脑风暴,而且展现在精巧创造。竞赛吸引了大陆250多所高校、港澳台以及部分海内外高校,已经形成了“百所高校,千件作品,万人参赛”的国际性规模。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专家委员会由包括两院院士、973首席专家、长江学者、杰出青年获得者等130余位国内知名专家学者组成,每年还特邀一定数量的企业专家参与评选。
历届
总目录
第一届
第一届全国大学生(博奇环保杯)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2008年在浙江大学成功举办,共有88所高校的505件作品参加了此次竞赛,参赛作品类型多、专业性强、涵盖面广,涉及了能源、机械、资源、建筑、电气、海洋、社会、经济、矿业等多个领域。
最终入围决赛的100件优秀作品来自55所高校,不仅有涉及关系到国民经济重大发展的能源生产问题,如海上风力发电平台,太阳能梯级开发热利用系统及生物质能利用系统等作品;也有贴近日常生活节水节电的小发明、小制作,如厨房节能小助手,新型节能开关电源,厨余堆肥机等;还有一些作品紧跟“节能减排”领域的学术研究前沿。这些都展示了当代大学生对生活的认真观察和对于人类社会发展的高度关注。
第二届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决定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博奇环保杯)节能减排社会实践和科技竞赛由华中科技大学承办。共收到168所高等院校的报名申请,其中,985高校21所,211非985高校25所,一般本科100所,高职高专21所,军事院校1所,最后收到159所高校提交有效作品共1620项,经过形式审查和专家初审,评选出111项作品入围决赛,决赛阶段将有来自全国各省市的65所高校齐聚华中科技大学。本届大赛参赛规模和竞赛影响远远超过第一届全国竞赛。
第三届
第三届全国大学生(科信能环杯)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于2010年在北京科技大学隆重举行,来自全国各省市232所高校的1868支参赛队参加了本次大赛,直接涉及全国赛的学生和指导老师总人数达15000人以上,师生总参与人数达30000余人。经过专家委员会对众多的参赛作品的认真评选,共推选出特等奖8项,一等奖32项,二等奖95项,三等奖294项。本届竞赛的竞赛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由院士、高校领导、长江学者、“973项目”首席科学家等130余人担任。同时,每一个代表队都配备至少一位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密切指导,使参赛作品能够紧跟“节能减排”领域的学术研究前沿。通过作品的评审、展示,有效地促进了节能减排技术及相关领域的学术交流和学科交融。
第四届
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哈电杯)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于2011年在哈尔滨工业大学举行,是该项赛事开展以来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参与人数最多的一次竞赛。本次竞赛共收到1980件参赛作品,参赛高校覆盖全国所有省、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经过对作品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最后有来自182所高校选送的1673 件作品进入网评,其中科技作品类1391件,社会实践类282件。网评过程中,共邀请了全国各高校相关专业的知名教授120人,每件作品都经过了3名专家的网上认真评审。经过网评,146所高校的484件作品进入专家会评,最终73所高校的133件作品进入决赛。作品内容覆盖各行业和日常生活的多个领域。
第五届
第五届全国大学生(凯盛开能杯)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在西安交通大学举行,此届参赛作品充分体现和诠释了“节能减排、生物能源”这一大赛的主题,积极推动了全社会节能减排活动的开展。第五届节能减排大赛从73所高校参与决赛评审的141项作品中,推选出了特等奖9项,一等奖37项,二等奖90项,此外还评出了三等奖345项,优秀组织奖59项。参赛作品充分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大赛筹办与组织充分体现了高校与企业的结合。本届比赛规模大,作品质量好,专家层次高,确保了本届大赛的质量,扩大了大赛在国内的影响力,进一步促进了节能减排技术及相关领域的学术交流和学术交融。赛事呈现出“四样精彩”,即“万人参与,千余作品,百所高校,十分优秀”。大赛不论从规模、覆盖面还是参与人数、作品数量和整体质量等方面都堪称为“五届之最”。
第六届
第六届全国大学生(力诺瑞特杯)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在上海交通大学举行,据悉本次大赛共有205所高校参赛,覆盖全国所有省、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收到有效作品2051件,经过网络初评和专家会评,共有72所高校的150件作品入围决赛,并有来自普渡大学挪威科学技术大学等海外知名学府派代表团前来观摩参展。本届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在收到作品数量、参赛人数、观摩人数、国际化程度等方面均创历届新高,大赛推选出特等奖10项,一等奖40项,二等奖99项。有效提高了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水平,完美诠释了“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的低碳宣言。
第七届
第七届全国大学生(金川杯)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在昆明理工大学举行,据悉本次大赛本届竞赛主题为“节能减排,生物能源”,参赛作品须紧紧围绕该主题并体现新思维、新思想的实物制作(含模型)、软件、设计和社会实践调研报告,共有252所高校报名,收到有效作品2395件,均创历届新高。经过网络初评和专家会评,共有71所高校共160件作品参加了这次决赛。其中特等奖8项,一等奖54项,二等奖98项,三等奖430项。
第八届
第八届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在哈尔滨工程大学举行。大赛共收到全国281所高校的2534件作品,经过网评、会评等层层筛选,最终来自全国68所高校的161件涉及能源、机械、资源、建筑、电气、海洋、社会、经济、矿业等多个领域的节能减排作品集中“亮相”   。大赛将“角逐”出最具“节能减排、生物能源”理念的科技或社会实践作品。中国工程院院士岑可法,教育部能源动力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黑龙江省教育厅和各高校校长等相关成员出席竞赛开幕式。值得关注的是,今年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也首次加盟到竞赛中。
第九届
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在江苏大学举行。大赛共收到参赛高校达300所,有效作品2839件,作品达到历届之最。经过网评、会评等层层筛选,最终来自全国90所高校的180件涉及能源、机械、资源、建筑、电气、海洋、社会、经济、矿业等多个领域的节能减排作品集中“亮相”   。大赛将“角逐”出最具“节能减排、生物能源”理念的科技或社会实践作品。最终有十件作品荣获全国特等奖,53件作品荣获全国一等奖,116件作品荣获全国二等奖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委员会主任、浙江大学岑可法教授;教育部高教司吴爱华处长;省委教育工委潘漫副书记;教育部高等学校能源动力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江苏大学书记、校长袁寿其教授;华北电力大学副校长杨勇平教授;教育部高等学校能源动力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竞赛委员会副主任,浙江大学骆仲泱教授;教育部高等学校能源动力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上海交通大学王如竹教授;河工大党委书记李强教授;常工院副校长张红教授;上汽集团乘用车公司汤跃进总监等相关成员出席竞赛开幕式。值得关注的是,今年有二十多家企业加盟到竞赛中。中国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以1分26秒的时长专题报道了节能减排竞赛,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工人日报、新华出版社、中青在线、江苏新时空、新华日报、交汇点等55家媒体均报道了本届赛事,新闻报道篇数、层次和影响力也创下了历届之最。在教育部高教司和教育部能源动力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讨论下,第十届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将在华北电力大学承办。
意义
该竞赛紧紧围绕创建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的标杆和学校创新人才培养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学校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办好此次竞赛是对我校办学实力、办学水平最好的宣传,扩大我校在社会上的积极影响,展示我校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方面取得的优异成绩,在社会引领服务方面做出的贡献。竞赛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以下简称“节能减排竞赛”)是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举办竞赛目的在于,通过竞赛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重要意义的宣传,增强大学生节能环保意识、科技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扩大大学生科学视野,提高大学生创新设计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和社会调查能力。
第二条 节能减排竞赛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办,委托教育部高等学校能源动力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部分高校承办,赞助企业协办。
第三条 节能减排竞赛每年举办一次,原则上申报时间为1月份,竞赛时间为8月份。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节能减排竞赛设竞赛委员会,竞赛委员会下设专家委员会和组织委员会。
第五条 竞赛委员会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聘请教育部高等学校能源动力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部分高校有关负责人与专家教授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委员若干名,聘期三年。秘书处设在浙江大学。根据工作需要,竞赛委员会可聘请顾问若干名。
第六条 竞赛委员会工作职责:
1、制订、审议、修改竞赛章程和评审规则;
2、聘任专家委员会成员;
3、确定获奖比例;
4、讨论和确定竞赛的承办单位;
5、负责涉及竞赛活动的其他重大问题。
第七条 专家委员会成员由竞赛委员会聘请。设顾问若干名,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委员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第八条 专家委员会工作职责:
1、根据评审规则制定本次竞赛的评审实施细则;
2、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并确定获奖作品等级;
3、负责处理竞赛过程中的有关专业技术问题。
第九条 组织委员会由承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委员若干名,并根据工作需要下设若干工作组。具体组织形式由承办单位自定。
第十条 组织委员会工作职责:
1、根据竞赛委员会的决定,实施竞赛的组织筹备工作;
2、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竞赛的全过程;
3、负责竞赛所需的经费。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财务制度。
第三章 参赛资格和作品申报
第十一条 参赛学校为普通高等院校。参赛队员应为在竞赛报名起始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高等院校在校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第十二条 申报参赛的作品以小组申报,每个小组不超过七人。
第四章 作品展示、出版和学术交流
第十三条 参赛作品在现场展览或演示,供专家委员会评审和其它人员观摩。
第十四条 组织委员会在竞赛期间,可以组织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如:报告会、论坛、讲座、专家点评等,加强对节能减排活动的宣传。
第十五条 竞赛委员会拥有参赛作品实物模型、结集出版竞赛获奖作品介绍及评委评语的使用权。参赛作品可由作者自行取回,不取回者不退还。
第五章 奖 励
第十六条 节能减排竞赛设立等级奖、单项奖和优秀组织奖三类奖项。
第十七条 等级奖设特等奖(可空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获奖比例由竞赛委员会根据参赛规模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八条 单项奖由专家委员会提出设立,报竞赛委员会批准。
第十九条 优秀组织奖,由竞赛委员会对竞赛组织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
第二十条 对参赛获奖的学生和单位,给予不同形式奖励。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通过预审的作品,设置十五天公示期。若收到投诉或异议,由竞赛委员会秘书处组织调查,并上报竞赛委员会讨论。经调查确认有违规行为的,则取消该作品参赛资格,并予以通报。
第二十二条 竞赛承办单位可以节能减排竞赛委员会的名义寻求赞助和冠名,经主办单位审核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三条 为了补充竞赛所需经费,参加全国竞赛作品的作者所在学校应交纳一定数额的参赛费。
第二十四条 竞赛要提倡节约,体现节能减排精神。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节能减排竞赛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节能减排竞赛委员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竞赛委员会。
标志
标志主题部分由四条彩带组成;蓝色代表着蓝天大海,绿色代表着森林,红色代表着能源,黄色代表这大地;将其整合在一起,作为一个统一体,代表着自然界万物的和谐相处,同时又充满朝气。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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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概述
历届
总目录
第一届
第二届
第三届
第四届
第五届
第六届
第七届
第八届
第九届
意义
标志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