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米尔斯理论
科学理论
杨-米尔斯理论,又称为“非阿贝尔规范场理论”,由物理学家杨振宁和米尔斯在1954年提出。
杨-米尔斯理论是研究自然界四种相互作用(电磁、弱、强、引力)的基本理论,建立了弱相互作用和电磁相互作用的统一理论,它构成了粒子物理学标准模型的基础。
发展历程
20世纪初,韦尔从引力理论受到了启发,寻找一个既能包括引力又能包括电磁相互作用的几何理论。1918年前后,韦尔基于电荷守恒对应的是一种涉及每个点的局域对称性的发现,提出了“规范不变性”。
1954年前后,杨振宁对“规范场理论”展开研究。随后,与R.米尔斯在研究质子和中子性质时,以电磁理论中的规范不变原则为基础,扩大到更大的范围中去,由此提出了规范原理和矢量介子场理论(杨-米尔斯理论)。
樱井于1960年提出了强相互作用的非阿贝尔规范理论。1967年,美国物理学家温伯格和巴基斯坦物理学家萨拉姆运用杨-米尔斯理论和希格斯机制,通过实验研究提出了弱相互作用和电磁相互作用统一的规范理论。,特霍夫特和维尔特曼在1971至1972年期间证明了杨-米尔斯理论的可重正化。格罗斯和维尔切克,以及波利策在1973年发现了杨-米尔斯理论具有渐进自由的性质。杨振宁在1974年发表了规范理论的积分形式,并提出了引力就是一种规范场。1975年,杨振宁和吴大峻用不可积相位因子给出规范场的整体描述,并将规范理论与纤维丛理论的基本概念相对应。小林诚益川敏英基于电弱理论,提出了3代6种夸克微弱混合模型,用于解释弱相互作用的CP对称性破坏。
理论定义
杨-米尔斯理论即假设“所有物理过程(不包含电磁场)在同位旋变换下保持不变”,并且为了保持物理系统的定域SU(2)对称性,相应于SU(2)群的每一个生成元,必须引入一个规范场,与此同时使规范场也同步作一定变换,以保证理论的定域规范不变性。
核心思想
假使物理规律具有某种定域对称性,与之相应,不仅存在某种守恒定律,还必存在某种相互作用。
物理思想
同位旋守恒与电荷守恒类似,显示存在一个基本的不变定律。在后者的情况,电荷是电磁场的源;这里的一个重要概念是规范不变性,它紧密相关于(1)电磁场的运动方程,(2)流密度的存在,(3)可能存在的带电的场与电磁场的相互作用。我们尝试将这一规范不变性的概念推广,以运用于同位旋守恒。结果表明,这个推广很自然。与电磁场类似的场是一个矢量场,即使其他场不存在,也满足非线性方程。(与电磁场不同,这个场具有同位旋,是它自己的源)流密度自动存在,这个场与其他任意同位旋的场的相互作用具有确定形式(除了与电动力学中的反常磁矩作用相类似的可能项)。
评价
杨-米尔斯理论理论是20世纪解释次原子粒子相互作用概念的杰作之一。在过去40年间,该理论深刻地重新塑造了物理学和几何学的发展。它跟艾萨克·牛顿詹姆斯·麦克斯韦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的学说一样,肯定会对未来几代人产生同样深远的影响。"——"鲍尔奖"评审委员会
“更复杂的群的推广是1954年在杨和米尔斯的一篇重要文章中做出的,他们展示了怎样构造一个强相互作用的SU(2)规范理论 ...... 在很大程度上,我们目前关于基本粒子相互作用的细节性理论可以通过演绎法理解,作为对称原理和对付无穷大的可重正化原理的后果。”——温伯格(1979 年)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发展历程
理论定义
核心思想
物理思想
评价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