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朝(公元9年-公元23年),别称新莽,是继
西汉之后由西汉外戚
王莽建立的朝代。新朝
分封制与
郡县制并行,由于其承自西汉,地方上的
行政区划大致与西汉末年相同,国15年。
初始元年十二月
癸酉朔(公元9年1月15日),王莽利用假“符瑞”废皇太子孺子婴,自立为帝,改
国号为“新”,年号为“
始建国”,定都常安(原
长安,今陕西西安)。王莽称帝后,大肆分封。
天凤四年(17年)各地农民纷起反抗,形成赤眉、绿林大起义。
地皇四年十月初三(公元23年10月6日)
绿林军攻入长安,王莽被杀,新朝灭亡。
新朝在政治上仿照周朝的制度推行新政,更改官制与官名;在经济上进行土地改革,屡次改变币制,实行五均、赊贷及六制度;在外交上将边疆藩属削王为侯,引起了新朝与匈奴和东北、西南各族的战争。文化上,新朝谶纬之说盛行,此时期的书法和印章艺术水平也较高。新朝统治者王莽还提倡古文经,改定文字为新莽六书。
班固在《汉书·王莽传》中指出王莽的新朝窃取了西汉的江山,否定了新朝存在的合理性。彭钟麟和冯国超在其主编的《中国通史·第一卷》中提出:新朝的灭亡,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在职官、货币、土地、税贷等方面多次进行了改制,导致经济出现混乱,社会矛盾激化,最后被农民起义所覆灭。
国号
根据《汉书·王莽传》的记载,王莽于永始元年(公元前16年)封为新都侯。清人
赵翼在《
二十二史札记》中表示“新”源于
王莽的封爵号,《文选》晋
陆机(机)《五等诸侯论》中有“新都袭汉”,指的正是王莽以“新都侯”的“新”字,作为代"汉"的国名。
新莽是“新”王朝的名号,“新”是王莽建立的,于是世称“新莽”。在《旧唐书·肃宗纪论》中有记载:“新莽据图,黔首仍思于汉德。”其中的“新莽”一词,指的是王莽“新”王朝的别名。
历史
建立
王莽,字巨君,为
王政君王政君之侄,其出生的王氏家族在元帝、
刘骜时期先后有九人封侯、五人担任
大司马。
王莽本人在当时素有贤名,深受众人爱戴。
永始元年(公元前16年),王莽被封为新都侯,迁骑都尉、
光禄大夫、侍中。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王莽出任大司马。次年,汉成帝去世。随后汉成帝弟
刘康刘康之子
刘欣继位,哀帝的祖母
傅昭仪、母亲丁姬家族得势,王莽退隐。
元寿元年(公元前2年),王莽回到
京师。次年,汉哀帝去世。因哀帝无子,
王政君掌传国玉玺,王莽回朝任大司马,立
刘衎刘衎。此后王莽大力培植自己的势力,提拔依附他的官员,诛灭反对他的人。
元始元年(公元1年),
王莽在多次推辞后,接受了太傅和安汉公的
封号,而对封邑推辞不受。元始四年(公元4年),王莽的女儿被立为汉平帝皇后,史称
孝平皇后。同年,王莽称“宰衡”。次年,朝廷正式加赐王莽“九锡”,位在诸侯王公之上。自此,王莽基本成为朝廷的掌权者。
元始五年(公元5年)十二月,汉平帝去世。此时
刘奭的子孙已无,成、哀、平三帝相继死后都无子嗣,王莽考虑到
汉宣帝的曾孙们都已长大成人不易控制,于是他以兄弟平辈之间不能相互作为后代为借口,选择了汉宣帝玄孙中年仅两岁的广戚侯之子
刘婴。
居摄元年(公元6年)三月,
王莽拥立刘婴为皇太子,号称“孺子”。四月,安众侯刘崇和国相张绍率领同族人进攻
宛城区(今
南阳市)反抗王莽,结果还没攻进城就失败了。次月,
王政君下诏:王莽朝见太皇太后时可以自称“假皇帝”。
居摄二年(公元7年)九月,东郡郡长
翟义起义,随后被王莽镇压。次年,王莽利用符命之说进行改元,太皇太后批准了王莽把居摄三年改为初始元年的奏章。
梓潼县人哀章,见王莽居摄,于是制作了一个铜柜,在里面放了两道题签,一签上写着“天帝行玺金匮图”,另一签上写着“赤帝行玺某传予黄帝金策书”。其中,某指高皇帝
刘邦,书中明确写着
王莽是真天子,太皇太后应顺应天命将帝位授予王莽。另外,图和书都指出王莽有八个大臣,甚至写明了他们的官职和
爵位。
初始元年十二月
癸酉朔(公元9年1月15日),王莽以假“符瑞”为依据,废皇太子孺子婴,自立为帝,并将
国号改为“新”,年号为“
始建国”,
首都为常安(原
长安,今陕西西安)。
王莽改制
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王莽按照哀章的金匮图书,将官职和爵位一一授予被提及的人,当日,王莽还授任卿大夫、侍中、尚书官职总共几百人。原来刘姓皇族担任郡太守(地方长官)的,都调任谏大夫。
王莽称帝后便热衷改制。在政治上,王莽实行周朝的五等爵制度,固定
爵位分“公、卿、大夫、士”四等十三级;将大批官名改称,又增、减了许多官职。在经济上,王莽颁布王田制,把全国的土地改名为“王田”,将奴婢改称为“私属”,均禁止买卖;进行币制改革;实行“五均”“赊贷”和“六筦”。在军事上,王莽采取“以军领政”的方式控管地方,他命令原为
文官的“七公六卿”都兼称将军,监督地方官吏。在外交上,由于王莽降王为侯的举措,新朝与周边民族的关系较为紧张,王莽还发兵
匈奴、征伐
高句丽,
西域、
中国西南地区也不时有反莽活动发生。
民变四起
王莽推行新政,一系列改制导致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剧,苛政、乱政使得百姓苦不堪言。反对王莽政权的农民暴动,首先发生在北方边郡地区。王莽为了出击匈奴而进行的征发,在边郡比在内地更为严重。驻扎在边境的数十万军队,不但仰给边民供应,而且还大肆骚扰,破坏当地人民的生产和生活。边民不堪其苦,有的流亡内地,为人奴婢;有的铤而走险,聚众反抗。
始建国三年(公元11年),边民弃城郭流亡,随处暴动,
太原市、平州一带最为猛烈。
天凤二年(公元15年),
五原县、
代郡民举行暴动。随后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也相继出现了农民暴动。天凤四年(公元17年),
临淮人瓜田仪在会稽长洲(今江苏吴县)举行暴动,出没于湖海之间;同年,
吕母在
海曲县(今山东日照)举行暴动,杀海曲县宰,入海坚持战斗。
天凤四年(公元17年),新市(今
京山市)人
王匡、
王凤在
荆州市一带遇到饥荒时发动饥民起义,由于他们隐蔽在
绿林镇山中(今湖北大洪山),因此被称作
绿林军。几个月后,绿林军发展到七八千人。天凤五年(公元18年),琅邪(今山东诸城)人
樊崇率领一百多人在
莒县(今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发动农民起义,以秦山为根据地进行抗争活动,是为“
赤眉军”。
地皇二年(公元21年),
王莽诏令荆州牧进攻绿林军,绿林军获胜,部队人数增至数万人。地皇三年(公元22年),绿林山一带发生
瘟疫,于是他们分兵转移,一支以
王常、
成丹为首,西入
南郡(今
江陵县),称下江兵;一支由
王匡、
王凤、
马武率领入
南阳市,称
新市兵。同年七月,新市兵进入
随县(今
随州市)后,平林人
陈牧、
廖湛聚众数千人起兵响应,称平林兵,与新市兵联合反莽。
除
绿林军、赤眉军以外,还有数十支农民起义军。其中,规模较大的有
铜马、五校、城头子路、檀乡、大彤、高湖、重连、铁胫、大枪、尤来、上江、青犊、五幡、五楼等。这些起义军各自为战,彼此不相统一。铜马军是河北地区规模最大的农民起义军,该军以东山荒秃、上淮况为领袖,人数最多时达数十万人,主要活动于魏郡、清河、钜鹿、信都、中山诸郡国,即今河北中南部广大地区。高湖、重连两部农民军活动范围大致与铜马军相同,而且它们曾一度与铜马军联合。五校部以高扈为领袖,主要活动于东郡、魏郡、广平、清河、钜鹿、真定、信都、赵国等地,人数最多时达二十余万人。
兵败昆阳
地皇三年(公元22年)四月,
王莽派更始将军
廉丹和
太师王匡镇压
樊崇率领的起义军,双方在成昌(今山东东平)交战,结果官军大败,廉丹被杀,王匡逃命。之后,起义军乘胜向西发展,人数已达到十万人,占领的地区,东至
莒县,西接
开封市,南达
汝南县,北到
濮阳市。起义军活动在
山东省、
河北省、
河南省、安徽等省交界的广大地区。正月,
绿林军的
新市兵、平林兵、下江兵各路大军会合一起,在
唐河(河南泌阳)西大破官军,并包围了
南阳市。起义军队伍迅速扩大,发展到十多万人。
地皇四年(公元23年)二月,
刘玄在阳称帝,改元更始。封王匡为定国上公,王凤为成国上公,
朱鲔为
大司马,
刘縯为大司徒,陈牧为
司空。刘玄称帝后,派刘縯率领主力进攻南阳,又派
王凤、
王常、
刘秀北上占领
叶县(今河南叶县)、定陵(今河南舞阳)和(今河南郾城)等地。
由于新朝官军节节败退,
王莽便又派大司空
王邑、司徒
王寻率领各州郡精兵四十二万,号称百万,向宛城进发。五月,王邑、王寻到达颍川,与
严尤、陈茂的军队会合,然后进军昆阳,把昆阳城包围起来,王凤、王常一面坚守阵地,一面派刘秀、宗佻
李轶等十三轻骑乘夜出城,到定陵、郾等地搬请救兵。各地支援昆阳的起义军,人数虽少,但斗志旺盛。趁王邑骄傲轻敌之机,
刘秀用三千人冲乱官军的中坚布阵,向城里增援,
王凤、
王常则从内向外冲杀,里应外合,内外夹击,莽军大败,王寻被杀,王邑仅与数千人逃回
洛阳市。
昆阳之战摧毁了
王莽的主力,反莽势力愈来愈多。当时比较强大的有睢阳(今河南商丘)
刘永,琅玡张布,庐江(今安徽庐江西)李宪东海(今山东郯城西南)
董宪,陇西(今甘肃东部)
隗嚣,巴蜀公孙述,河西(今甘肃西部)窦融,汉中(今陕西南部)
延岑等。
灭亡
更始元年(公元23年),更始派王匡进攻洛阳,派西屏大将军
申屠建、丞相司直
李松攻打武关。此时许多人纷纷响应反莽号召,杀死牧守,自称将军,用汉作为年号,等待汉帝的诏令,一个月之间,起义部队就遍布全国。九月,王匡攻下洛阳,西路大军逼近武关。此时,析人
邓晔、
于匡等起兵,攻下析、丹水,武关都尉朱萌投降,邓开武关,迎接西路大军。见此形势,
王莽听说用哭可以告天求救,于是举行哭天祭典,随后任命将军九人,都用“虎”作为名号,称为“九虎”。之后“九虎”先后败亡,起义军于十月攻破首都常安宣平城门,大司徒
张邯被杀。二日,长安市民朱弟、张鱼等响应起义军,火烧宫门,王莽逃入渐台。次日,王莽被商人
杜吴杀死,新朝宣告灭亡。
王莽政权覆灭后,农民起义队伍开始分裂。在各个武装力量的角逐中,由汉高祖后裔
刘秀建立起的、仍称为"汉"的政权,取得了最终的胜利,建立起了统一的新王朝,因其首都设在原
西汉首都
长安的东方洛阳(今
洛阳市附近),故史称"
东汉"。
疆域
新朝分封制与郡县制并行,由于其承自西汉,除元始之时占西羌之地新设为西海郡(今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外,领土范围与西汉基本相同,地方上的行政区划也大致与西汉末年相同,最大的特点是
王莽为复古改制,改了许多地名。新朝依照 《尚书·尧典》中 “肇十有二州” 等语把西汉的十三州部改为
十二州,这十二州是雍州、豫州、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益州、幽州、并州、交州;在王莽即位称帝后的始建国四年 (公元12年),“州从 《禹贡》为九”,又改行了九州之制,《禹贡》九州即冀州、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同时,王莽改凉为雍,改交趾为交州。
新朝建立者王莽以
长安为西都,
洛阳市(今河南洛阳)为东都,将长安更名为常安,阳更名为义阳,将原
三辅(
关中内地区)改为六尉郡,六尉郡包括京尉、师尉、尉、光尉、扶尉和烈尉。
王莽还在东都保忠信(汉河南)的周围也设置了六队郡,六队郡包括前队(汉南阳)、后队(汉河内)、左队(汉川)、右队(汉弘农)、兆队(汉河东)和祈队(汉河南之一部)。
人口
赵文林、谢淑君在《中国人口史》认为新朝在公元12年约有六千多万人口,公元13年约有五千九百八十五万人,随后因各种天灾人祸,人口持续下降,到新朝末年时人口已降至三千万以下。
政治
爵位
新朝实行
周代的五等爵制度,固定
爵位分“公、卿、大夫、士”四等十三级。对自己的家族,
王莽根据亲属血缘远近,斩縗、齐縗、大功、小功、麻等服制的不同,分别赐封王家亲属为“侯、伯、子、男”四等爵位,男的用“隆”字作称号,女的用“睦”字做称号,授予印信。诸侯所立的太夫人、夫人和世子,也授予印信。对于诸侯和边吏,新朝将诸侯王的名号都改为公,四方外族自称为王的,都改为侯。
官制
新朝在中央官制上设立四辅、四将、三公等十一公,在三公之下设九卿。其中,
大司马司允、大司徒司直、大司空司若,职位都是孤卿。王莽把大司农改名为羲和,后来改为纳言,大理改名叫作士,
太常改名叫
宗伯,
鸿胪寺改名叫典乐,
少府改名共工,
水衡都尉改名叫予虞,加上三公司卿共九卿,分别归三公管辖。每一个卿下面设置大夫三人,每一个大夫下面设置元士三人,总共二十七个大夫,八十一个元士,分别主管首都各官府的具体政务。
王莽又改光禄勋为司中,改太仆为太御,改
卫尉为
太尉,改执金吾为奋武,改
中尉为军正,又设置大赘官,主管皇帝的车辆、衣服和用具,后来又掌管军需供应,职位都是上卿,称为六监。此外,新朝又为太子置太子四师、四友、九
祭酒;设五威将帅;置五威司命、中城四关将军,分掌监察上公以下百官、京师十二城门。
新朝在地方
官制上,把郡太守改为大尹,都尉改为太尉,县令、县长改名叫宰,郡县属吏和乡、亭、里的各级官称则沿袭汉代。另外,
王莽把
御史改名为执法,公车
司马改名为王路四门。
此外,新朝还设置司恭大夫、
司徒大夫、司明大夫、司聪大夫、司中大夫和诵诗工、彻膳宰,去侦察过失。皇帝王莽下令在皇宫周围设置建议的旗帜、批评的木牌和
登闻鼓,鼓励人们上言和鸣冤告状,并派谏大夫四人经常坐在皇城四门接待反映情况的人。
天凤元年(公元14年),新朝又小规模地更改了
官制,设置卒正、连率、大尹,职如
知府;属令、属长,职如
都尉;分长安城旁六乡,各置帅一人;分
三辅为六尉郡,
山西省、
河内、
弘农、
河南省、
颍川、
南阳郡为六队郡,置大夫,职如太守;属正,职如都尉;将河南大尹更名为保忠信卿等。天凤四年(公元17年),新朝设置执法左右刺奸。
地皇三年(公元22年),新朝增设养赡,负责给流民发放粮食。
在其他方面,新朝将俸禄百石级的称为庶士,三百石级的称为下士,四百石级的称为
中士,五百石级的称为命士,六百石级的称为元士,千石级的称为下大夫,二千石级的称为中大夫,三千石级的称为上大夫。他们使用的车马和
礼服、礼帽,各有不同的等级。
天凤三年(公元16年)五月,新朝颁布吏禄制度,次月开始将按照制度给官吏发放俸禄,从四辅、公、卿、大夫、士,下至众多的
师爷,俸禄共分十五等。幕僚的俸禄一年是六十六,逐步按等级增加,上至四辅是一万斛。官吏是用天下的财物供养的,依照《
周官》,国家应当采用年终决算时的统计数目作为根据,年成丰收就尽量按礼制备足,遇到灾害就按照百分比的多少来减少进献的食物。天凤五年(公元18年),全国的官吏因得不到俸禄,纷纷去牟取非法利益。新朝下诏彻查
始建国二年
匈奴扰乱中原以来,所有军官和边境官吏大夫以上通过牟取非法利益而发财的将被没收家中所有财产的五分之四,希望能抑制住官员非法牟利的风气,但该举措并未取得成效,非法牟利的情况越来越多。
军事
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新朝设立国将军、
前将军、宁始将军、
卫将军,此为“四将”。始建国三年(公元11年),新朝采取“以军领政”的方式控管地方,下令七公、六卿都兼任将军,派著武将军并等,镇守各大名城,另派
中郎将、
绣衣使者各五十五人,分别镇守沿边大郡,监察擅动干戈兴兵作乱之人。
天凤六年(公元19年),
王莽招募天下丁男、死罪囚、吏民奴编成“猪突勇”,又广泛招集有奇巧技术可以用来攻打
匈奴的专门人才,把他们任命为理军。次年,王莽设前后左右中
大司马,赐各州牧号为大将军,各郡的卒正、连帅、大尹为
偏将军,属令为
裨将军,县宰为
校尉。随后王莽还设置了捕盗都尉官。
地皇四年(公元23年),王莽任命将军九人,都用“虎”作为名号,称为“九虎”。
外交
新朝建立,王莽执政后,派遣武威将王奇等向边疆少数民族颁发新室印绶,收回汉印绶,把原来汉朝所封的王一律改为侯,结果引发了与边疆少数民族的矛盾和战争。
匈奴
匈奴从
汉宣帝时起与汉朝保持着友好的关系。
王莽称帝后,派专使收回
单于的“玺”,重新颁发“新匈奴单于章”。随后,王莽又下令分匈奴全国为十五单于,并派人到边境招降
挛鞮稽侯狦诸子,封为单于。
始建国三年(公元11年),王莽一面下令把匈奴单于改为“降奴服于”,一面又大发北方各郡国及
乌桓、鲜卑等十二部兵,由十二将率领,分十路进攻匈奴,引起匈奴的强烈反抗,结果损失惨重。
天凤二年(公元15年)单于咸与王莽和亲,双方关系开始缓和,王莽于是命令
匈奴改为"恭奴",单于改为"善于",赐印绶,又封骨都侯当为后安公,当子屠为后安侯。天凤五年(公元18年),
单于咸去世,
左贤王舆立,新朝与匈奴的关系又紧张起来,随后
王莽发兵进攻匈奴,结果陷入了无休止的拉锯战中。
高句丽
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新朝王莽欲征召高句丽的兵将讨伐匈奴,高句丽人民不愿,于是纷纷逃跑。始建国四年(公元12年),为了镇压高句丽的反抗,王莽派
严尤出兵高句丽,高句丽被征服,并被改名为“下句丽”。
西域各国
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新朝王莽派广新公
甄丰为右伯,前往西域。车师后王
须置离曾有降
匈奴的打算,随后被斩杀,于是他的兄长辅国侯
狐兰支率领二千余人投降匈奴,西域各国开始脱离新莽政权的控制。
王莽的举动更促使西域各国纷纷背叛:时有史陈良等杀
戊己校尉刁护投降匈奴。三年后,王莽以财货赂
单于,单于即将陈良等杀刁护者及其妻子二十七人,交给王莽派来的使者,不料王莽将这些人接回后,即在
长安杀死,从而引起各国的恐慌和怨恨。
始建国五年(13年),乌孙之大、小昆弥皆派使者至长安
朝贡。大昆弥是汉之外孙,其胡妇所生之子为昆弥,而乌孙人皆归附于他。王莽企图笼络乌孙人心,就派人引小弥使,置大昆弥使之上。此举遭到保成师友
祭酒满昌劾奏,
王莽见奏大怒,立即将满昌免官。
西域各国见王莽如此刚愎自用,不听劝谏又屡失信义,于是皆生背叛之心:姑墨国王丞杀温宿国王,并把他的国家吞并。地近
匈奴的焉耆首先反叛,将都护
但钦杀死。
天凤三年(16年)王莽派五威将王骏、新任命的西域都护李崇、戊己校尉
郭钦等率兵出西域。王骏等率
莎车县、龟兹兵七千余人,分多路进入焉耆。焉耆兵埋伏于途中拦截王骏等部队。
温宿县、
尉犁县、危须各国也共同袭击王骏军。王骏军大败,只有李崇幸免。戊已
校尉郭钦因率兵后至才免遭覆灭,此时各国的军队已经撤退,只有焉耆兵还未回国。于是郭钦将焉耆老弱击杀一通,随后返回
长安。
王莽封郭钦为"剿胡子"。不久,王莽政权被推翻,
西域各国与中央政权终止联系。
西南各族
自
刘彻在原所谓"西南夷"等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置郡县后,今
甘肃省南部至
四川省、
云南省、
贵州省等聚居地区各民族,均被划入
西汉版图。在这些民族中,益州洋柯曾于昭帝时叛乱,时句町侯毋波(一作
亡波,毋、亡古相通)率其邑人众击叛乱者有功,被封为句町王。
新朝王莽称帝后将各少数民族王均贬为侯,句町王邯怨怒不从。王莽为制服句町,于
始建国四年(公元12年)派周杀害句町王邯,随后各族人民纷纷起兵反莽。天凤元年(14年),起义军将
益州大尹程隆杀死,
王莽派平蛮将军冯茂率兵前往镇压,战争持续三年,冯茂也未能将起义军镇压。于是王莽将其召回处死,另派宁始将军
廉丹、庸部牧史熊率兵镇压。
天凤三年(公元16年)王莽派廉丹、史熊率军进攻句町。最初颇能获胜,但句町人民坚持战斗,最后官军因军粮前后不继而最后失败。王莽又任
冯庸为
长沙市连率,以
文齐为益州
知府,他们采取怀柔政策,改变一味动兵用武的做法,希望与西南各族恢复关系,随后该地区的武装反抗逐渐平息下来。
经济
土地改革
新朝恢复
井田制,把全国的土地改名为“王田”,奴婢改称“私属”,都禁止买卖。若是家庭人口不满八人,而占有土地超过一井的,需要把多余的土地分给亲属和乡邻。原来没有土地,现在应当分得土地的,便按照规定办理,一对夫妇可以分田一百亩。同时,新朝规定,反对该制度,无视法律惑乱民众的,就把他们流放到极远的边疆去。
币制改革
从
居摄二年(公元7年)
王莽宣布进行第一次货币改革起,到
地皇四年(公元23年)新朝灭亡,这十六年间他四次下诏改革币制,五次下诏重申货币改革的命令和禁止民间私铸货币的严刑峻法。
第一次是在居摄二年(公元7年)五月,王莽以周钱的子母相权为由,增铸错刀、契刀、大泉五十,跟原来的
五铢钱同时流通。规定一枚错刀币当五铢钱五千枚,一枚契刀币当五铢钱五百枚,一枚大泉五十当五铢钱五十枚。王莽还下令,列侯以下不准私藏黄金,一律送交御府,以得到相同的价值或代价。
第二次是在
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
王莽将已发行了两年的错币、契刀币废除,同时也把五铢钱废除,增铸小钱。
第三次是在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王莽允许稀有金属充当货币流通,名为“宝货”。“凡宝货五物、六名、二十八品。”五物是金、银、铜、龟、贝,作为不同的币材;六名是金货、银货、龟货、贝货、布货、泉货,作为不同的货币类型;二十八品即标有不同币制的二十八种货币,其中包括黄金一品、银货二品、龟宝四品、贝货五品、泉货六品、布货十品。由于新币在流通过程中遇到了很大阻力,不久王莽宣布暂停龟、贝、布等币类的流通,专行大泉和小泉两种货币。
第四次是在
天凤元年(公元14年),
王莽将原来的金、银、龟、贝之货的价值稍作增减,再次充斥市场。同时,他废除了大、小泉两种货,实行“货布”和“货泉”两种货币。但因大钱流通已久,不好直接禁用,于是准许百姓暂时使用大钱,期限六年。
五均六筦
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新朝实行五均、赊贷及六筦制度。
“五均赊贷”,其实就是王莽所推行的都市经济管理政策。具体而言,即在
长安、
洛阳市、
邯郸市、
临淄区、宛(今
南阳市)、
成都市等城市设立五均官,原长安市令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的市官改称五均司市师,市师下面设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一人。其主要职能有:(1)“市平”,即评定物价,就是官府某些重要商品所规定的平价。其具体办法是由各市以每一季度的仲月该商品市场价格作为基础,按该种商品的质量定为上、中、下三种平价作为一种标准价格,即所谓“市平”。(2)平准:当某种商品如“
五谷布帛丝棉”等的市场价格上涨,超过平价时,有关市政府应以同种类商品按其平价向市场抛售;反之,如市场价格低于平价时,则听其自由买卖。(3)政府收购滞销的重要商品:当五谷等重要的物资出现滞销时,政府按其成本价收购,不使其蚀本。(4)政府赊贷:赊,当市民“欲祭祀丧纪而无用者”时,市政府“以收入工商之贡”借与市民,期限为“祭祀无过旬月丧纪毋过三月”(不计息);贷,即当市民因生产性物资短缺而告贷,则市政府“均授之”,以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要。“除其费,计所得受息,毋过岁什一”,即根据其“利润”的十分之一取息。
新朝对工商经济的管理措施,后来发展为六筦。这就是盐、铁、酒由政府专卖,铜冶钱布由国家铸造,名山大泽由国家管理,五均赊贷由政府经办。
文化
思想
西汉末期谶纬作为一种神秘主义思潮迅速兴起,王莽大肆制造、传播谶语符命作为他取代汉朝的合法性,比如哀章制作的金匮图书,在铜柜中放置两道题签,其中明确写着王莽是真天子,王莽借此登基之后还颁布了《符命》四十二篇。因此,新朝时期,谶纬之说盛行,日、月、星、云、光等天象的形状与色彩变化,在社会生活和人们的观念中被赋予了特别的天人感应意义。“天垂象,见吉凶”“观乎天文以察时变”主导了同时代的思想文化。
新朝统治者
王莽不惜人力、财力大兴
迷信之事。
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王莽听方士苏乐的鼓吹,习“黄帝谷仙之术”,以万金起八风台,顺风作液汤,又种五粱禾于殿中,煮鹤髓、犀玉等二十余物,用其汁渍谷种,每斛粟成费一金。
地皇元年(公元20年)七月,大风毁王路堂,发屋拔木,王莽忧恐,由大风联想到二子多病,于是改二子名号,以为如此便可天下太平。王莽当政前后经常有所谓“符瑞”出现,如哪里母鸡变为公鸡,哪里出现“黄龙”等等。
语言与文字
平帝
元始四年( 公元4年) ,刚加尊号“宰衡”的
王莽便于五经以外增设乐经,增加古文经博士和博士弟子的人数五人,并且扩建太学和太学生宿舍,广招生徒。王莽与
刘歆等儒者提倡古文经,从
刘衎即位( 1 年) 到王莽垮台( 23 年) 的二十多年时间里,古文经学被正式立为学官,得到朝廷重视,古文经《左传》《毛诗》《
周官》《古文尚书》《
乐经》等从民间学术走向官方学术。
新朝统治者王莽改定文字为新莽六书,即
文言文、奇字、
篆书、
隶书、
缪篆、(鸟)虫书。奇字,就是古文的
异体字,篆书指小篆,左书与隶书相同,缪篆与摹印相同,
鸟虫书与幡信相同。
生活在
西汉、新莽时期的杨雄,对全国的方言作了调查研究,将当时各地的方言汇总,写成《方言》一书。
艺术
书法
新莽时期的篆书铭文大部分刻于各类青铜器上,其中又以《新莽嘉量》铭文最具代表性,其书体形态以长为主,转折化圆为方,在篆书字体中别具一格。此时期的
金文篆书既不同于
秦朝小篆,又与一般的汉篆有所区别。新莽时期的
篆书有着自己独特的风格和特点,就载体而言,几乎全部铸刻在
青铜器皿之上,如嘉量、诏版、衡杆、
铜权、钱币等,所铭之文风格相近。新莽篆书
结体纵长,重心上移,纵向
笔画极尽伸展。虽总体取法于秦篆,然其方硬的风格已经突显。
印章
新莽时期的印章属于
秦汉印章的系统,沿袭了西汉印章的发展,但在制度、印文、字数、名称等方面又与秦、两汉、魏晋南北朝的印章有较大的区别。在制作上,新莽印章工艺水平较高,在艺术上也有着自已明显的特色。其在实际使用时也颇“讲究”,出土的新莽
封泥与两汉的相比,一般都“泥形光洁,泥质坚固”,“泥背相对较为平整,泥形大小比较接近,绳纹规矩。
君王年表
评价
东汉史学家
班固在《汉书·王莽传》中评价王莽新朝:“王莽始起外戚……以成篡盗之祸……及其窃位南面,处非所据,颠覆之势险于桀、纣。”其“
王莽篡汉”的观点否定了新朝存在的合理性,认为王莽并非天命所归,势必会被圣王覆灭。
清史专家彭钟麟和中国社科院研究员
冯国超在《中国通史·第一卷》中评价新朝:“王莽新朝共历经十五年,在礼义、职官、货币、土地、税贷等方面多次进行了改制,导致了经济混乱,社会矛盾激化,最后终于葬送在农民起义的熊熊烈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