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股(Original share),是指在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也被称为首发股(IPO股票)。在一级市场上,投资者可以购买尚未上市交易的股票,即原始股。
原始股发行时需要进行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首次公开募股是指企业或公司通过
投资银行或其他中介机构的帮助,首次向社会公众发售股份以募集权益资本。圣仁和股票、
东北证券、
广济药业就是通过公开募股的方式上市的。1602年成立的
荷兰东印度公司就是全球第一家采用股份制的公司。1908年开始筹建的京师自来水有限公司,作为中国最早的股份制公司之一,就是采取了民间筹款的股份制,也就是中国最初的原始股。1949年6月,天津证券交易所的重新设立,原始股才有了正式的交易场所。1980年
苹果公司就通过首次公开募股(IPO)成功地出售了原始股。1986年9月26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批准静安证券工农业部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后的第一个证券柜台交易点,并开始进行“
飞乐音响”和“
延中实业”的股票买卖交易业务。1992年8月10日,
深圳市开始发售1992年度抽签表,由此引发了“8·10”事件。
深圳市人民政府立即采取增加发行数量的措施成功平息了这一事件。截至2023年8月10日,已有221家新股进入资本市场,从上市板块募资额来看,募资总额达到了1418.87亿元,IPO募资总额位列第一。原始股从整体上归类为三类:国有股、法人股和自然人股。自2018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关于个人转让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中,个人转让原始股取得的所得将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税。介于中国的
股票市场的划分,产生了场外原始股。中国的场外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尚不成熟,面临着许多挑战。例如非法交易就时常发生。其交易骗局的类型可分为委托欺诈、违法发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诈骗的手段吸收资金等。内容的虚假性、形式的多样性、影响的广泛性就是场外原始股交易骗局的特点。
由于原始股入股时成本低、上市公司资源的稀缺也导致原始股会相对暴利。由此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就产生了,股息红利
个人所得税政策也由此变得更加完善。购买原始股时有利也有弊。例如,通过公司上市购买原始股,投资者可以获得高额回报,有时甚至是几倍乃至几十倍。但也存在弊端,例如投资周期长、广大投资者素质低下,理财人员缺乏等。由此也产生了发行、上市、交易、
退市、
投资银行等中介机构
破产清算、非法集资等风险。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原始股投资逐渐成为了一种新的投资方式,也成为了许多投资者追求高收益的投资方式。企业上市前会给核心员工分配原始股,既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还能促进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
基本信息
概念
原始股是股份公司委托证券商发行的股票,这些股票从未在市场上进行过交易。根据发行方式的不同,原始股可以分为平价发行和
溢价发行两种。平价发行又被称为面额发行,即按照股票的票面金额作为发行价格,属于等价发行。这意味着每一股原始股的发行价格与其票面金额相等。溢价发行也被称为时价发行,这种发行方式下,股票的发行价格并不以票面金额为准,而是根据
股票市场的行情来确定。发行价格会随着市场行情的变化而浮动。
发行原始股的承销程序
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IPO,是指企业或公司通过
投资银行或其他中介机构的帮助,首次向社会公众发售股份以募集权益资本。从理论上讲,公司自身可以处理IPO,但几乎所有的原始股都是由专业承销公司——投资银行发行的。在原始股的发行过程中,任何一方面处理不当都可能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实力和竞争能力造成严重且长期的损害。
发行原始股的数量和资本量受总体经济和
股票市场状况的影响,会出现年度变化。这是由于经济的整体发展和市场投资者的情绪波动导致的。例如,当经济增长迅速,股票市场繁荣时,公司有更多的需求来筹集资金,于是会增加原始股的发行数量,进而带来更多的资本聚集。相反,当经济下滑或市场不景气时,公司需求减少,原始股发行数量会减少,进而资本聚集也会相应减少。因此,原始股的数量和资本量每年都会有所变化,取决于总体经济走势和股票市场的状况。
原始股举例
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始股票的涨幅也不断变化。以下是一些股票的例子:
圣仁和股票
圣仁和股票经历了一系列的涨幅,其中最大的一次涨幅为1667.39%。公司在2006年4月28日停牌后,于2021年3月29日恢复交易。在股票复牌的当天,其在盘中达到了1314%的最大涨幅,并且每日收盘价仍上涨了1225%。如果按照自然除权价格计算,全天收盘时涨幅仍高达917.4%,创造了中国A股市场重启股改的最大涨幅纪录。公司进行了重组,主营业务由化纤行业转为医药行业,导致股价持续上涨。到2021年5月25日,对股票进行复权后,其最大涨幅达到了1667.39%。
东北证券
2006年9月,股权分置改革如火如荼,在A股市场掀起了一股热潮。在这个时候,
东北证券传出了借壳上市的消息,引起了市场的高度关注。消息传出后不久,东北证券的股价开始飙升,连续11个交易日都出现了涨停。这个涨势一直持续到股权分置改革暂停为止。
2007年8月底,经过重组后的东北证券重新复牌,首日股价从16.34元一飞冲天,暴涨至131.49元。相继的交易日里,东北证券的股价一度冲至最高164.74元,创造了1625.02%的最大涨幅。
广济药业
广济药业在2006年12月29日的股价为7.01元,在2007年8月31日达到最高点106.06元,涨幅达到了1412.98%。不同于
东北证券、圣仁和等重组股票,广济药业股价的上涨完全是由行业因素引起的。公司的主要产品核黄素价格大幅上涨,直接推动了公司业绩的大幅提升。
历史沿革
起源
原始股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7世纪的
荷兰东印度公司,该公司是全球第一家采用股份制的公司,成立于1602年。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股份是由政府授权分配的,股东可以共享公司的利润和参与决策。
发展初期
在18世纪,随着国际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股票交易所开始在世界范围内兴起。
伦敦证券交易所于1801年成立,它是全球最古老的证券交易所之一,也是排名第三的全球证券交易所。这个时期是
证券交易所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许多国家都成立了自己的交易所,并逐渐建立了规范的交易体系。伦敦证券交易所的成立为世界证券市场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1908年开始筹建的京师自来水有限公司,作为中国最早的股份制公司之一,采取了一种创新的方式来筹集资金。这种方式被称为民间筹款的股份制,即通过向普通民众筹集资金,并向筹集资金的人群发行股份来进行融资。这一策略不仅为公司提供了资金,还让捐款人成为公司的原始股东,通过捐款获得了公司的股份。因此,可以说京师自来水有限公司在筹建阶段采取的股份制方式就是原始股。
然而,直到1949年6月,天津证券交易所的重新设立,原始股才有了正式的交易场所。这标志着中国当代证券市场的正式启动,为原始股的交易提供了平台。接着,上海证券市场于1984年首次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许多企业在转型为股份制后得以公开向社会集资。这一举措推动了资金的流通,培养了一定的人气,并让更多人了解和认识了
股票市场的运作。
发展中期
于此同时,自20世纪初以来,
纽约证券交易所(New York Stock Exchange)一直在
华尔街的现址上运营,该交易所成立于1792年。以交易量和上市股票的总市值来衡量,纽约证券交易所是全球最大的股票交易市场之一。因此,
美国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股票市场之一。到了20世纪中叶科技行业的兴起,许多科技公司开始利用IPO来筹集资金,其中包括1980年
苹果公司的IPO。苹果公司在这次传奇般的首次公开募股中成功地出售了股票。这次IPO成为了自1956年
福特汽车公司上市以来规模最大的首次公开募股。苹果公司以每股22美元的价格上市,仅仅几分钟内就抢购一空,共计460万股。股票价格在一天之内涨幅达到32%,收盘价为每股29美元。也正是由于苹果公司IPO的成功,使得原始股的概念和作用深入人心。
1986年9月26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批准静安证券工农业部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后的第一个证券柜台交易点,并开始进行“
飞乐音响”和“
延中实业”的股票买卖交易业务。这个被称为“世界最小的
证券交易所”的机构成为中国第一个进行正式股票交易的机构。随后,SDB股份在1988年上市,并与“
万科集团”、“金田”和“元业”一起成为深圳股份。之后,于1990年底,由
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简称“联办”)发起并参与设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接着,联办还在北京创建了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即STAQ系统,这是业界熟知的系统。这一“两所一网”的建立被视为中国证券市场的里程碑事件。1992年8月10日,
深圳市开始发售1992年度抽签表,预计发售500万张,引来了百万人的争购。不到半天的时间,所有抽签表售罄,排队的人群在质疑中发生混乱,这一事件被称为“8·10”事件。
深圳市人民政府立即采取增加发行数量的措施成功平息了这一事件。
全面发展
1992年10月后,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法规和规章,初步确定了对中国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体制。可以说,“8·10”事件直接促成了国家级证券监管机构的设立,使得政府对证券市场的关注度前所未有地提升。
在改革开放中,引入外资股权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这些外资投资主要集中在尚未上市的中国国内银行的股权上。由于成本相对低廉,因此他们能够较为容易地分享中国经济金融领域多年来的发展成果,并从中获利。而且,外资的盈利数字还在不断增长。
根据同花顺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8月10日,已有221家新股进入资本市场。根据IPO募资额的统计,除去
龙源电力和
观典防务两家未涉及募资的新股,其他219家新股一共募资3698.36亿元。从上市板块募资额来看,募资总额达到了1418.87亿元,IPO募资总额位列第一。
原始股的分类
原始股从整体上归类为三类:国有股、法人股和自然人股。
国有股
在中国,国有股是指由有权代表国家投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所形成的股份。这些股份包括公司现有的国有资产折算而成的股份。由于多数股份制企业是由原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而来,因此国有股在这些企业中所占比重较大。通过改制,不同的经济成份可以并存于同一企业,而国家则通过控股方式用较少的资金控制更多的资源,巩固了公有制的主导地位。所以在中国,国有股尚未被允许上市流通。
法人股
这意味着企业法人、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将其可支配资产投资于公司的非上市流通股份。然而,这些股份不能直接被转让并上市流通。
自然人股
主要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以及港澳同胞和境外投资者所持有的股份。同时,还包括个人所持有的股票,一旦这些股票被上市,就可以自由交易的股票。
转让政策
个人转让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一份通知,名为《关于个人转让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该通知指出,自2018年11月1日(包括该日期在内)起,对个人转让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非原始股股票取得的收益,将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在该通知中,非原始股票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后获得的股票,以及由这些股票派生的赠与和转换股权。与此同时,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将按照财产转让所得,以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征收管理
截至2019年9月1日之前,个人转让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原始股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与现行股权转让所得的相关规定一致。根据现行规定,股票受让方承担扣缴义务,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然而,自2019年9月1日起,个人转让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原始股的
个人所得税管理有了变化,股票托管的证券机构将成为扣缴义务人,并由证券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根据公司法第141条的规定,对于普通的原始股,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的一年内不得转让自己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而如果持有股份超过一年,则可以在
股票市场上自由转让。
中国结算在其登记结算系统内明确区分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原始股和非原始股。此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及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都将与财政、税务部门协作,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购买原始股的利与弊
利端
通过公司上市购买原始股,投资者可以获得高额回报,有时甚至是几倍乃至几十倍。此外,这些投资者也可以通过股息分红获得比银行利息高得多的回报。举例来说,
阿里巴巴集团在2014年9月19日在纽约交易所上市,发行价为每股68美元。在2014年9月20日,
阿里巴巴集团在纽约股票交易所开始交易,当日股价上涨了38.07%,收盘价为93.89美元,市值达到了2314亿美元。与未上市之前的每股1元原始股相比,到2023年,投资者的收益率已达到百倍增长。
弊端
投资周期长
投资原始股的时间周期通常较长,因为原始股持有者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投资,而且转让股权时会面临诸多限制。
产权市场不完善
2004年5月,中国成立了中小企业板,旨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然而,尽管设立了中小企业板,但对于广大中小企业来说,进入市场的门槛仍然很高,这导致该市场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在
股票市场上存在大量的国有股和非
流通股,这降低了市场的效率。尽管中国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但场外交易仍然处于一种无监管的状态。
广大投资者素质低下,理财人员缺乏
中国股票市场在起步较晚的背景下,面临着一系列挑战。首先,由于缺乏专门的证券人员,投资者往往缺乏专业的咨询和指导,忽视了风险评估和资产配置的重要性。其次,大多数投资者缺乏基本的理财知识,对于投资市场的运作机制和规则理解不够深入,容易陷入盲目跟风的境地。他们对于投资更多的是抱有
博彩的心态,而非真正的投资理念。
法律法规不健全
法制漏洞、法律模糊、法规腐败、审批审查腐败、监管不严以及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导致了原始股的发行、上市、交易、退市和中介全方位服务体系的最后一道把关标准不明确,缺乏明确的规范与指导。这给市场带来了不确定性,也容易造成不公平竞争和市场混乱。
投资原始股的风险分析
发行风险
原始股骗局是当前社会上广泛存在的一种欺诈行为,其中不法中介在这些骗局中发挥着重要的角色。为了追逐暴利,一些不法分子会通过各种渠道发布虚假信息,声称某些股票即将在中国甚至海外市场上市,以此诱使投资者进行购买。更为严重的是,一些不法中介与发行股票的公司勾结在一起,共同炒作特定股票。
上市风险
市场风险和公司风险是原始股上市后的两个重要因素,对股价产生直接影响。市场供需关系是决定股价上涨或下跌的关键因素,如果市场需求大于供给,股价将上涨;反之,股价会下跌。此外,公司业绩和行业环境也会对股价产生影响。如果公司业绩不佳或所处行业环境不佳,股价可能会下跌。因此,了解和评估
系统风险和公司风险是投资者在购买原始股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交易风险
尽管股票上市并不保证投资者一定能够获得回报,但这并不意味着
股票市场缺乏机会。中国
上市企业的原始股流通受到一定的时间限制,而股市的变化则是无法预测的。当投资者有能力卖出股票时,可能已经错过了最佳时机。然而,海外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有严格要求,这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透明度。当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佳或陷入财务困境时,股价可能会下跌,从而引发投资者的损失。
摘牌风险
一旦企业上市,其面临的不仅仅是市场风险,还有监管风险。证监会的特定事项规定可能迫使企业停牌甚至被摘牌,这将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损失。一旦一家企业被摘牌,投资者可能面临着严重的财务损失,甚至可能倾家荡产。
投资银行等中介机构破产清算风险
由于
美国次贷危机的冲击,导致了
华尔街五大银行在2008年9月底遭受毁灭性打击,这些银行一直以来在全球企业和政府的股票包装发行上市业务和并购中间业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2009年5月,
美国第五大投资银行
贝尔斯登公司遇到了财务困境,最终被
摩根大通银行收购。接下来,美林银行被
美国银行并购,
雷曼兄弟公司宣布破产保护,而高盛和
摩根士丹利则被迫转型为
商业银行。
假设某中国公司的原始股由上述
投资银行之一负责进行包装发行上市业务,如果这些投资银行发生
破产清算或并购重组,那么该公司的原始股发行和上市业务将会受到巨大的冲击,甚至可能停止或夭折。
非法集资的风险
一些公司利用“上市启动会”、公开宣传等方式向公众发布投资“原始股”的相关信息,承诺高额收益和保底回购,同时还诱惑投资者通过返利、赠送消费券、分红等方式进行投资。这些都是非法集资行为。全国多地发生了多起因“原始股”骗局引发的大案要案,这些投资者报案后遭受了巨大的损失,手中的原始股最终会变的一文不值。
股息红利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沿革
从2005年6月11日以前,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适用20%的税率。而从2005年6月12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个人所得税政策发生变化,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适用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然而,自2013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进一步调整,采用差别化税率进行征税。具体而言,并根据个人所得来源分类,分为三个档次征收个人所得税,分别是全额征收、减半征收和差别化政策。这意味着个人所得税税率将根据个人所处的所得档次进行调整,以实现公平和合理的税收分配。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为了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并鼓励长期投资和抑制短期炒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相继出台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
根据这些政策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实施,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将根据股权登记日的时间而有所差异。对于股权登记日在2015年9月8日之后的股息红利所得,根据相关通知的规定执行个人所得税政策。而对于个人投资者在《财税[2015]101号通知》实施之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其持股时间将自取得之日起计算。
持股期限的确定
股票的持股期限是指个人从购买股票开始到卖出股票前一天的持续时间。在个人卖出股票时,根据先买先卖的原则,首先出售的是最早购买的股票。持股期限的计算是按照自然年(或月)来进行的。持股一年意味着从去年某个月某一天开始连续持有到今年同月同日的前一天;持股一个月意味着从上个月某一天持有到本月同日的前一天。持有股票的数量根据每天的结算后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的持有记录而定。
原始股的暴利
最早获得巨额利润的是持有历史遗留问题股票上市的股东。这些股票在股份制改造初期出现,当时人们对股票知之甚少,而且证券公司的
投资银行业务还未完善,股票的发行主要依赖个人销售。因此,购买这些股票的人基本上都与发行企业有关,其中以企业员工为主。这部分人并没有对获得巨额利润抱有期望,只有极少数敢于冒险的投资者才会主动购买这类股票,希望能够赚取利润。
原因
上市公司资源的稀缺
中国的资本市场还相对较为不发达,并且市场的规模相对有限。因此,成千上万的企业很难进入上市公司的行列。然而,一旦一家企业成功上市,其价值将会得到极大的提升,这也会导致其股票价格大幅上涨。这种现象可以说是中国资本市场尚未成熟,所给予上市公司特殊的待遇。
股东入股时成本差别巨大
原始股东和社会股东在参股成本上存在很大差异。以已经上市的002264福建
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是以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基础创建的,净资产为8710.11万元,扣除利润分配后。原始股东在2007年初的持股成本仅为1.088元/股,共31位股东。然而,该公司在2008年7月18日通过公开发行向社会募集了2680万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为12元/股。此时,公司的净资产已经增长到2.5元/股,总股本增加到10688万股,同时净资产也增加到4.71元/股。通过公开募集,原始股东的净资产增值了2.21元/股,而社会股东的净资产则由12元/股下降至4.71元/股。按市场开盘价28.33元/股计算,原始股东以2.5元/股的成本获得了11.33倍的增值,按照2007年成本计算,则增值为26.04倍。通过公开募集,该公司的原始股东获得了巨大的增值。该公司最大的个人股东
陈发树通过持有
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2.69%的股权,间接持有该公司4356.43万股的法人股,在一年后这家公司成功上市。
境内人员在境外出售原始股的政策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9年第6号)规定,“境内公司及自然人通过
特殊目的公司获得的利润、红利及资本变动所得的外汇收入,应在获得之日起6个月内转回境内。利润或红利可以转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进行结汇。资本变动所得的外汇收入需经
外汇管制机关批准,可以开设资本项目专用账户保留,也可以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后进行结汇。”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窗口指导意见,个人返程投资情况下,境内个人从特殊目的公司获取的利润,特殊目的公司减资、向境外机构或个人转让股份,以及特殊目的公司清算所获得的收入,应在合理时间内及时转回境内。
特殊目的公司或其所控制的境外企业从境内被投资企业获取的利润、减资、清算收益,以及从境内或境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获取的股权转让收入(包括境外
上市企业私有化后所获得的相关收益),境内个人所占部分也应在合理时间内及时转回境内。
资金调回境内的办理流程如下:首先,向注册地的银行提交申请资料。经过银行审核后,获得批准的外汇业务登记凭证。随后,在银行开立一个境外资产变现专用账户。将境外资金转入该专用账户。在个人缴纳所得税后,从资产变现专用账户中进行结汇,将资金转入人民币账户中。
场外原始股
中国的
股票市场可以大致划分为“一级市场”发行市场和“二级市场”流通市场。原始股是基于“一级半”市场来进行交易的。“一级半”市场介于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之间,有学者将中国专用于原始股流通的“一级半”市场定义为一种场外交易市场。
场外原始股现状
随着人们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对投资多样化的追求,现有的
纳斯达克股票交易所无法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同时,随着法律对股权转让规定的进一步放松,人们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进行股票交易。于是,场外市场开始崭露头角。然而,中国的场外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尚不成熟,面临着许多挑战。非法交易原始股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在某些地区蔓延开来。
场外原始股交易骗局的类型
委托欺诈
场外原始股交易骗局多涉及以委托合同为形式的欺诈行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欺骗手段虚假夸大场外原始股交易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或者背离委托人真实意愿,进行虚假的代理行为,直接篡夺委托人财产。
违法发行
在场外原始股交易骗局中,不法分子常常利用电话、网络和现场宣传等手段来夸大宣传其原始股,吸引投资者,并向广大公众销售股票。
非法经营
在市场中,存在一些中介机构,比如咨询公司,它们没有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和流程,就从事非法的原始股买卖或代理买卖。由于投资者对这类中介机构的信任以及双方实力的差距,往往无法准确判断其可靠性。
以诈骗的手段吸收资金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了非法占有的认定情形,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集资款,导致无法返还集资款。第二种情况是使用不合法的手段侵占财产。
在场外原始股交易骗局中,常常会遇到虚构投资项目的情况。这意味着募集的资金并没有真正投入到项目中,而是被挥霍或用于其他用途。这种行为属于
非法占有,并构成诈骗行为。
另外,还有一种常见的非法占有行为是将募集的资金用来补偿其他亏损或个人开销。这种行为也属于非法占有,并涉嫌诈骗行为。
场外原始股交易骗局的特点
内容的虚假性
不法分子利用虚假文件诱骗投资者,声称原始股交易符合法律合规,并通过虚假宣传手段进行欺诈。他们会诱使投资者相信股票即将在
纳斯达克股票交易所上市,当前价格较低,但未来回报率较高。此外,他们还会声称某大型金融机构将包销这些股票。除了伪造相关文件,不法分子还可能做出各种承诺,以获取投资者的信任。其中包括股票回购协议,即在目标公司未能完成上市的情况下,公司将原价回购股票;或者公司或中介机构签署对赌条款,约定在公司上市失败或股价、净利润未达到指标时进行回购或提供其他补偿措施。
形式的多样性
不法分子利用多种手段进行活动,不断变换策略,以增加其行动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以蒙骗投资者并使人无法防范。例如,他们会进行虚假的上市宣传,这意味着在媒体上刊登广告,声称企业业务蓬勃发展,需要资金支持,并宣称已有上市保荐协议和投资顾问协议等。或者,他们制作虚假的照片和信息,使投资者相信该企业正处于良好的运作状态。举例来说,一些集资者可能会购买一些场地,甚至租用高档写字楼,以营造一个成功企业的形象,以此骗取投资者的信任。在备受震惊的
哈尔滨市联创股份有限公司非法原始股交易案中,三家中介机构采用欺骗手段,使数千名投资者相信他们购买的是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交易的“黄金”原始股,最终集资数亿元。
影响的广泛性
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涉足资本市场,希望能够获得更多的利益。然而,由于投资者的素质和能力与财富增长速度之间存在不匹配,导致了许多投资者在投资活动中表现出不理性的行为。这种不理性行为为不法分子提供了机会,他们制造了各种骗局。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2015年发生在
民生证券的许静原始股诈骗案。该案涉案金额高达10亿元人民币,直接影响了超过300名投资者,间接影响了数千人,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场外原始股交易骗局所涉及的人数之多、范围之广以及金额之巨大,如果不严格进行规制,很可能会引发社会动荡并对经济稳定造成威胁。
场外原始股交易骗局的成因
法律规范的缺失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地方过分追求经济快速发展,而忽视了公平公正的原则,这导致市场参与者面临不平等的局面。中小投资者处于劣势地位,难以通过有效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而大公司或金融机构由于实力雄厚,能够承担较低的违法成本,并利用尚不完善的法律制度进行不法行为。这种情况下,不法分子会更加猖且肆无忌惮地进行场外原始股交易骗局。不完善的法律制度包括缺乏合法的交易场所、监管法规、主管部门、股权归属不明、信息披露不对称且不透明、转让手续不规范,导致投资者权益无法得到保护。地下股票交易中,除了欺诈投资者外,还存在中介机构和非上市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合谋,发布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
投资者投机心理与羊群效应
场外原始股交易骗局所涉及的人数众多、金额巨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信息披露不充分或交易双方信息不平衡,导致投资者过度依赖于普通大众的决策,从而丧失了自身的判断力。更甚者,一些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没有对自身所掌握的信息进行充分的分析,而是盲从他人的意见,从而产生了所谓的“羊群效应”。这种从众心理导致了盲从行为,而盲从往往使人陷入骗局中。
原始股的发展趋势
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原始股投资逐渐成为了一种新的投资方式,也成为了许多投资者追求高收益的投资方式。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许多行业的公司都在着力发展原始股,例如农商银行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创新能力也为其原始股投资提供了有力支持,农商银行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推出了一系列与金融科技相关的产品和服务,如智能柜员机、移动支付等。这些创新举措为农商银行等创新金融科技的公司在原始股投资上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