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世宦(1926.08-1994.10.22),男,中国海南文昌人,“法治系统工程的开拓者”(钱学森语),社会实践法学的推动者,
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中国农工民主党
广东省第七届委员会委员。
曾为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
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国际法哲学与社会科学协会会员,欧中法律协会会员,
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社会经济系统工程学会理事,广东省系统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理研究会干事,广东省法学会理事兼法理研究会副总干事,“中国领导层系统思维”国际研究计划成员。
曾获
中山大学优秀教学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广东省法学会、广东省系统工程学会科研成果奖等.1986年被评为“广东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服务”的先进个人;《法治系统科学的研究对象、方法和意义》1文获1989年
广东省社会科学学术论文3等奖;《及时妥善处理解决阳东县征地问题的建议》、《率先实行“以法治省”试验的建议》均获1993年度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参政议政优秀建议奖;1994年荣获
中国农工民主党广东省委优秀党员称号;被载入
美国《
世界名人录》.
1952-1966年先后在
华南农业大学、广东林学院、中南林学院(现为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任团委宣传部长、院刊编辑部总编辑、教员、讲师等;
1980年调到中山大学法律系,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1991年被聘为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
他从事物理学、自然辩证法、法学教育和法治系统工程等领域的研究、教学,提出了法治系统工程的基本架构和中国社会实践法学理论体系.他响应钱学森1979年关于建立“法治系统工程”的号召,率先从事法治系统工程探索,于1981年发表《建立我国法治系统工程学的浅议》一文;1983年与他人合作发表《电子计算机法律咨询的设想与前景》一文提出了建设法律检索中心的构想,引起各方关注;1984年与钱学森合著《社会主义法制和法治与现代科学技术》一文[
北京市:《法制建设》1984年第3期].20世纪90年代初他针对
广东省民主法制建设的现状,比较超前地提出了广东应运用法治系统工程“率先实行以法治省试验”的重要建议和系统化构想,引起时任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委员、中共广东省委书记谢非的高度重视并立即批示有关部门“指定合适的人牵头研究这方面的问题,广东在法治方面应有所突破”,后将“依法治省”精神吸收进广东省第七届党代会报告,形成了全省上下的共识.20世纪90年代中期作为社会系统工程专家组创始成员指导了在
海南省文昌市(市)进行的中国首起全方位社会系统工程实践,取得了显著效益.
◆ 《法治系统工程与法治现代化》(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材,与
常远等合作,1989);
◆ 钱学森、吴世宦:《社会主义法制和法治与现代科学技术》,
北京市:《法制建设》杂志,1984年第3期,第6~13页,“法学论坛”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