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
金融名词
高利贷(usury)是高利贷信用的简称,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是指因高利放贷产生的债务,是高利贷资本的运动形式。它是获取超额利润的恶劣借贷,是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一类非法债务,为政府所禁止。
高利贷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古代断断续续发展,也出现过高峰期,在中西方受到不同程度的抵制。但到了近现代,中西方对高利贷都有严格的法律约束。中国境内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4倍以内的属于合法利率,超过4倍的,属于高利贷,而高利贷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高利贷具有暴力性和随意性,是社会不稳定的重要诱因,利息约定过高,会严重伤害民营中小企业与实体经济、破坏民间资本运行生态与信用机制、扰乱金融秩序与社会稳定。针对高利贷,中国在2020年5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但高利贷带来的巨额利润仍然吸引着不法分子。2023年,多名干部高利转贷仅靠利息就敛财数百万。
历史沿革
中国
中国古代对高利贷相对比较宽容,宗教教义对高利贷并无排斥,官方对高利贷的管制是相机抉择。也反映了当时高利贷者剥削奴隶、农民和其他小生产者的经济关系。
起源
高利贷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从已有的文献资料推断,中国古代借贷取息之事最早出现在西周。西周时期借贷取息的对象最初是谷物,可以服劳役抵顶。春秋时期出现以货币为对象的借贷,利息也逐渐升至50%到100%。西汉官僚家族取得财产主要途径之一也是放高利贷。
逐步发展
隋唐时期,政府经营借贷可以解决官府经费不足的问题。但官员容易假公济私、中饱私囊,所以隋唐时期屡次中断,财政困难时又恢复。商人与寺院也是是这一时期高利贷资金的重要提供者。
唐宋时代,高利贷进入完备发达时期。对经济社会及人们的生活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有抵押借贷和信用借贷两种借贷形式。宋朝特别是北宋时期,高利贷活动非常活跃,王安石变法,于熙宁二年(1069年)九月颁布《青苗法》,让官府在夏秋青黄不接时放贷粮食或钱款,帮助农民渡过难关。但由于用人不当,变法失败,很多人倾家荡产。
元朝蒙古贵族被明令禁止直接经商,但元代的高利贷资本也十分发达,出现了“斡脱商人集团”这一代理阶层,“先是州郡长更多借贾人钱以偿官,息累数倍,曰`羊羔利儿'”严重影响生产的情况。民户多因不能偿还而“破家散族”。
逐渐成熟
高利贷在明代已趋繁盛。中华民国达到成熟,其形式多种多样,名称繁杂,如印子钱、大加一、出门响、放青苗、驴打滚、典押等。明朝末年,由于农村土地兼并严重,很多农民成为流民,流入城市,以出卖劳动力为生,他们常常为吃饭穿衣犯愁,但又没有可抵押的财产去当铺借贷。于是,社会上就产生了一种晨借夕还或者三五日以至十数日归还的不用抵押品的融资机构,这就是印局。因为借钱时,需要借钱人与印局订立合约,签名盖章,还钱时也要盖印章,亦称“印子钱”。在17世纪印局借贷已经很普遍,甚至进入了兵营。据多处史料推测印局生于明而壮于清,在中华民国时期达到成熟。民国时,老北京的印子钱还有一个俗称叫“加一钱”,意思是收一成的利息。
发展受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创立即对之明令禁止,严厉限制。但改革开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资本变得十分活跃,高利贷又登上舞台,有资料显示1996年民间借贷达1000多亿,其中又多为高息借贷。到了现代社会,中国在2020年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西方
西方国家对高利贷是抵制的,宗教和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均对高利贷进行了限制。
古希腊古罗马
古希腊在公元前800年到公元前600年间,就颁布法律规范利率。古罗马在公元前443年规定利率不得超过8.3%,公元前88年将利率上限提高到12%。利率在多数时期都是放贷人与借款人之间的约定。没有法律规定限制,民间利率一般在4%~12%之间。
古代英国
1275年,英王爱德华一世颁布了《犹太人法令》,认定犹太人收取利息属非法,根据该法令,300名犹太人被绞死,其他犹太人被驱逐出境,没收其财产。
1311年,天主教教皇教宗克勉五世规定,放贷收取利息是异教行为,废除了所有允许收取利息的法规。宗教对高利贷行为的排斥是与当时的农本经济“重农抑商”思想相适应的。
工业革命及以后
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1542年,英王亨利八世颁布了《反高利贷法案》,允许放贷人收取一定比例的利息。但有10%最高利率限制。伊丽莎白一世将最高限额降到6%。放贷取利的禁令开始松动。
从19世纪上半叶开始,天主教对利息解禁,允许放贷收取利息。但一些国家仍然严格遵守宗教关于利息的制度,不但严禁高利贷,而且不允许收取任何利率的利息。
工业革命后,由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放贷收息才被官方认可,但仍有法律约束。以美国为例,联邦政府对于借贷利息并无明确规定,主要由地方立法界定入罪,规定整体比较严格,有些州甚至将情节较为严重的放高利贷行为入罪,而且暴力逼债或将判刑。
基本概念
高利贷在牛津词典中英语翻译为是usury,指以不公平的高利率向人们贷款的做法。高利贷最大的特点就是它的借贷利息率高、规模大。马克思说:“从资本主义生产已经确立的时候起,特别是随着产业财产和商业财产的发展,高利贷者即贷款人,就只是一种由于分工而同产业资本家分离、但又从属于产业资本的角色。”高利贷的存在也是市场经济下利益的必然驱动。中国境内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Loan Prime Rate,简称LPR,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以内的属于合法利率,超过4倍的,属于高利贷,而高利贷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中国在2020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借贷方式
高利贷常见有三种方式,
第一种是亲戚朋友之间的相互拆借;温州民间借贷危机时,温州市人亲友间的借贷也是非常常见的借贷方式。
第二种从事借贷活动的公司,比如担保、典当、投资公司等等;公司平时业务就是“低息吸储、高息放贷”,打着担保公司等旗号放高利贷。
第三种就是行事隐秘的地下钱庄。地下钱庄是指以发放高利贷形式的非法金融组织,时常以高利贷赚取暴利。地下融资涉及众多个人,且透明度低,缺乏法律保障,容易诱发社会不安定。
经典案例
温州民间借贷危机
温州市是浙江省的经济中心,其民营经济充满活力,截止到2012年,其民营企业大约40万家,并且大部分的民营企业是依赖于民间借贷融资。温州市最早系统地统计调查民间借贷规模在2001年,当年的借贷规模通过测算约为300—350亿元。有证据显示,浙江温州投资者2010年即从房地产撤资,投向高利贷市场。截止2011年,温州有89%的家庭个人和59.67%的企业参与民间借贷。2011年,温州市发生债务危机后,温州至少已有80多家企业老板逃跑、企业倒闭。其中2011年9月份就发生26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2012年7月21日发布的《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民间借贷规模约1100亿元,占全市银行贷款的20%。温州民间借贷不仅规模大,并且涉及的面非常广。由于实体经济放缓、房地产市场降温,且正规银行贷款持续收紧,巨大的高利贷债务无法偿还。截止到2012年,温州有近250家民营企业负责人外逃,在温州的民间大约有8000亿元~10000亿元的未偿还借款。民间借贷利率一般较高,基本可以达到月息3%,在资金需求旺季还会达到月息3.5%~5%。面对较高的利率还是选择去借贷,可以理解为一种投机行为,这些行为本身具有极高风险,但人们仍然前赴后继。温州民间借贷危机愈演愈烈。
爆发原因
长期以来,中国银行体系处于“半垄断”状态。虽然出现了担保公司等新型融资机构,但受制于资金来源,这些机构难以发挥显著作用。在中国市场体系初步建立、经济微观主体市场化、金融交易急剧增长的情况下,利率市场化迟迟不启动,导致了资源配置的严重扭曲。长期保持高利差,使得银行盈利轻松,不利于银行管理效率的提升,也导致银行成为公众存款的“分利者”而非价值创造者。
2011年银根紧缩后,银行放贷能力下降,中小企业贷款更加困难。中小企业投资的新项目需要后续资金跟进时,遭遇货币政策突然收紧,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企业就会求助于高利贷。民间借贷变成了中小企业融资的唯一渠道,原本还在可控利率范围内的贷款演变成高利贷。当利率越来越高的高利贷还不起的时候,资金链断裂,跑路、跳楼便就纷纷出现,危机爆发。
从监管职责看,监管部门较为分散。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民间借贷涉及面广、定性困难,各监管职能部门并没有真正履职到位,在业务经营方面由于借贷的分散性、隐蔽性较强,日常工作中存在客观上难以监管,也存在主观上不监管;银监部门对民间借贷监管无章可循,这也是温州市市民间借贷危机发生的原因之一。
有些温州的“担保公司”通常以月息2分左右吸储,再以3分至6分放出,甚至可达月息8分至1角,年利率高达96%至120%,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利率管理规定,扰乱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但温州市民间借贷存在多年,社会公众法制观念欠缺,而且民间借贷活动也会打着合法的幌子来借贷,贷款人的过度自信以及可得性偏差还有从众心理都会推动民间借贷交易量的急剧增加。过度自信是民间借贷危机爆发的根本原因。
自2000年之后,温州商人开始涉足房地产、资源投资等领域,几乎全民热衷于楼市投资。2011年,在人民币大幅升值、劳动力及原材料成本大幅提高这三重压力之下,实业利润已经被挤压到难以为继的地步。而大多数中小企业的年利润率一般在3%~5%之间。有相当多的企业抽出生产资金,投向民间借贷市场。借助各种民间的金融杠杆手段,积累的风险被成倍放大,成为一场金融传销
影响
(一)高利贷对中小企业的经济造成极大损害,伤害民营中小企业与实体经济
受民营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畸高,以及民营实体经济“空心化”影响。大量民间资本放弃实体经济建设,转而聚集到短期逐利的资本炒作领域。有的甚至以传销的方式将“高利贷”的层层炒作变成了逐利的手段,如此以来,大量民间资本远离实体经济,使民营实体产业不断“空心化”,高利贷利息约定过高,造成借款人负担过重。也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导致企业资金使用进入恶性循环。对中小企业的经济造成极大损害。
(二)破坏民间资本运行生态与信用机制
当民间资本运行中“高利贷”盛行,民间资本运行的正常生态就会遭到破坏。而且民间“高利贷”违背经济规律的资本运行,使得资金链断裂成为必然,违约现象、逃债现象暴力追债现象频发,导致民间资本运行的正常秩序被打破,进而危及到传统的民间资本运行的信用机制。
(三)高利贷扰乱甚至架空国家货币与金融政策,扰乱金融秩序与社会稳定
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行为的发展,会逐渐演化成地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中国正常的金融秩序。其一,大量非法金融机构开展非法金融活动。民间“高利贷”行为规避了正常的金融监管和金融机构,通过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机构的非法金融行为而实施,“高利贷”所依托的链环,实质上是对中国金融秩序的严重扰乱。其二,违反国家利率管理,民间借贷利率高涨。此外,民间“高利贷”发展衍生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行为中引发并寄生着诸如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甚至还会引发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更值得警惕的是,有一些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资金从正规金融体系转贷出去加人到民间“高利贷”体系中,进一步威胁到国家的金融安全。比如是一些上市公司利用其融资的便利性,以“高利贷”提供给其他中小企业,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相违背。高利贷逃避了货币政策工具等调控手段的调控,使得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等工具失效。
(四)高利贷具有暴力性和随意性,是社会不稳定的重要诱因
一起起因高利贷逼公民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还有很多因高利贷引发的犯罪被隐藏在阳光之下。由于沾上了高利贷,让许多人的生活出现了惨痛的悲剧。民间高利贷在很大程度上催生公民犯罪是社会不稳定的重要诱因。高利贷行为的随意性,存在较大的风险,因借款不能按时归还而引发的纠纷和案件有所增加,影响了社会的稳定。而且高利贷催收含有暴力性质,破坏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趋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高利贷行为明令禁止,高利贷一度销声匿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高利贷偶尔也会登上舞台。中国境内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以内的属于合法利率,超过4倍的,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所以中国仅支持合法借贷行为,高利贷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西方对高利贷一直都是抵制的态度为主,西方宗教认为,利息收入不是劳动所获,是剥削他人的劳动成果,是罪恶行为。在西方,只要高利贷的性质确定且与当地的法律相抵触,本金和利息则定义为非法,所以借款行为全部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西方国家设立发薪日贷款放贷对象为工薪阶层,主要是解决其生活困难,有利于社会稳定。严格的机构监管,也保证了发薪日贷款处于政府的掌控之中。在西方,为保证工薪阶层正常生活,会继续进行放贷活动,但法律也会严格定义高利贷行为,放贷人需遵守当地法律,以免受到惩罚。
专家声音
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认为:“现在的主要障碍是人们认为放高利贷是剥削。他不懂得放高利贷是为社会创造财富,是利人利己、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对繁荣经济有非常大的作用。”“民间借贷这个形式很好,避免高利贷最好的方法是鼓励大家放高利贷,而不是禁止,越禁止,利息率就越高。”
中原地区资深财经评论家朱大鸣认为:“如果压制高利贷的盖文/杨积堂子被揭开,高利贷病毒趁机复活出笼,很可能泛滥成灾难以制止,而企业一旦经不住诱惑,借了高利贷,就要牟取暴利才能不亏本,这样的话,高利贷很可能是蚕食实体经济的蛀虫,咬断经济大树根基的地老虎。”
著名经济学家许小年谈到:“我不认为高利贷是非法的。我不认为你大银行放贷就是合法的,我放贷就是非法的,哪怕我的利率高也不是。”
福建泉州农商行董事长黄斌先生谈到:“只有放开,才能治理高利贷乱象;只有纳入管理,才能为民间金融正名。一味地打压,即便用吴英血祭,中国的民间金融堰塞湖只能越来越高。”
参考资料
立足规范保护目的 确定高利贷判断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023-07-04
历史变迁与民间高利贷.中国知网.2023-07-04
古今中外的高利贷.中国知网.2023-07-04
中国法院网网上直播.中国法院网.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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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高利贷的危害.中国知网.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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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ury noun.oxfordlearnersdictionaries.2023-07-05
现代高利贷现象解析.中国知网.2023-07-04
高利放贷?《民法典》说不.今日头条.2023-07-04
民法典之民间借贷的利率和利息.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2023-07-13
温州高利贷危情.中国知网.2023-07-04
什么是“地下钱庄”?.海南日报.2023-07-05
“借贷之城”信用坍塌 温州一批债主集体玩失踪.东南网财经频道_财经东南网_东南网财经.2023-07-05
..202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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