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猪盘”是一种起源于东南亚的电信网络诈骗形式,是指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编造虚拟人设,先骗取受害人情感信任,虚构网络利益回报,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犯罪行为。
区别于其他电信网络诈骗,其特殊性在于同被害人建立亲密信任关系,具有周期长、数额大,犯罪隐蔽性强的特点。其防范治理难度及社会危害性更大。
基本定义
“杀猪盘”式网络诈骗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基于信息网络技术搭建的各种社交平台或软件, 以恋爱交友的名义,精准筛选作案目标,虚构特定的形象或人设,逐步获取被害人信任,最后编造投资回报、平台漏洞等虚假事实,骗取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杀猪盘”式网络诈骗犯罪与其他诈骗犯罪最大的区别在于其是通过充分与被害人交流,逐步建立信任甚至依赖关系,待时机成熟之时再进行骗取财产的行为,具备较长的时间性和较强的迷惑性等特征。
词语来源
“杀猪盘”起源于东南亚,以单身女性为主要危害对象。也有另一种说法,“杀猪盘”是在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捏造虚拟形象以取得信任的背景下,来自从事
电信诈骗行业人员的内部称呼,形象地将结交受害人、与受害人建立亲密关系、骗取受害人财物等过程比拟作“养猪、杀猪”的过程。
主要类型
直接索取型
该种类型的诈骗打的一般为感情牌,受害者往往以男性为主。犯罪人的作案手段通常是伪装成女性,在社交平台寻找符合条件的单身男性,在接触被害人后以恋爱交友的名义, 通过照片、视频或者朋友圈等途径展示精心伪造的虚假内容,骗取被害人信任,然 后建立恋爱或暧昧关系。在确立关系后,犯罪人便开始以各种理由提出基于感情关 系的一系列金钱要求,诸如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部分犯罪人还会谎称 其家庭困难博取被害人同情,进而索取财物。以各种理由和借口向对方直接索要钱财或假意借款后,卷款失联。
投资型
犯罪分子通过交友平台或软件添加好友,时常在动态中发布一些产品效果、交易记录等,引起受害人的兴趣,进而进行产品推销,常先以小额回报为诱饵,让被害人相信该投资有利可图,进而加大资金投入,以达到诈骗团伙骗取 被害人财物的目的。在受害人转账购买后便迅速将受害人拉黑,而受害人根本收不到所谓的产品。
敲诈勒索型
犯罪分子往往在聊天过程中通过不良手段获取对方隐私或一些“不能说”的秘密,借以要挟受害人“花钱消灾”并反复敲诈。
赌博型
诈骗人通常宣称自己是某博 彩网站的工程师或知情人员,知道
博彩平台存在的漏洞,但因其身份不便操作,希 望被害人代替其参与网络赌博获取经济利益。同时,诈骗团伙技术人员在后台冒充 客服并修改中奖率,以达到操控赌局的目的。实施“赌博型”诈骗的犯罪团伙会在 被害人试探性投入资金参与赌博时,通过后台操控,让被害人先获得小额收益,使被害人相信漏洞的真实性。随后,诈骗人会诱导被害人进行更大金额的资金投入, 一旦被害人落入圈套,诈骗团伙便关闭赌博网站,将作案痕迹销毁,并将被害人的 钱款通过
洗钱后瓜分。
手段特征
目标精确,涉案金额较大
与传统
电信诈骗不同,“杀猪盘”的诈骗对象并不是随机产生,而是目标化地选择,通过先进的网络爬虫等技术,获取受害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筛选,从而准确抓住被害人的情感弱点,进行“剧本化”的交谈,以培养感情、获取信任,达到最终目的。
2021 年 11 月 8 日,南京市公安局刑侦局发布警情通报称,过去一周南京市全市境内共发生百万级“杀猪盘”
网络诈骗案件六起,被害人全为女性,其中最高被诈骗金额高达人民币 270 万元,被骗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上达到 3 人 ;2020 年 5 月 12 日至 14 日,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
四川省公安组织3000 余名警力,赴全国 15 个省(自治区、
直辖市)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共抓获嫌 疑人 868 人,查案涉案资金 4 亿余元。
团队分工明确,反侦查能力强
“杀猪盘”式
网络诈骗犯罪基于其犯罪手段的复杂性与精密性,一般多为团 伙作案或者是有组织的犯罪集团,其外部结构具有“公司化”或“企业化”的特征。 部分诈骗团伙伪装成正规单位,通过一定渠道“招聘”成员,部分较大的犯罪团伙 甚至还配备有人事、财务、后勤等部门。
“杀猪盘”式网络诈骗团伙还具有高技术水平的特点,不同于群发短信或者拨 打诈骗电话,“杀猪盘”案件中的诈骗团伙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
伪基站”设备、 改号软件等高新技术和设备实施诈骗活动。有时诈骗团伙为了诱导被害人进行
网络博彩会选择专门搭建赌 博网站,在成功骗取被害人财物后,诈骗团伙就会立刻关停网站。更换网站的成本 并不高昂,但却给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造成了严重阻碍。
作案时间较长,犯罪影响恶劣
确定目标后,犯罪人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养猪”过程,使受害人放松警惕,提起兴趣。不同于其他诈骗“短平快”的特征,该类
电信诈骗作案时间更长,整个作案时间跨度在半个月至 6 个月不等。犯罪团伙依据“放长线,钓大鱼”的原则进行“养猪”、“喂猪”,“猪”越肥,“宰”得越狠。
从犯罪人初次与被害人进行交流时起算,一起案件期间可能会长达数月至一年不等。 犯罪人会持续保持与被害人的联系,并尝试取得被害人的信任,部分“杀猪盘”案 件在“养猪”阶段后期,诈骗人会和被害人确立恋爱关系。
对被害人而言,诈骗人骗走不仅是财物,还有被害人所投入的感情,许多被害人都对自己的遭遇以及与诈骗人的聊天记录讳莫如深。部分被害人在得知自己被骗后甚至不愿相信,以至于错过了最佳报 案时机。
作案流程
“杀猪盘”起源于东南亚,以单身女性为主要危害对象。目前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诈骗套路,其典型步骤为,”包装社交账号-寻找目标-取得信任-怂投资-大量投入-无法提现-销声匿迹”。
包装社交账号
作案人注册虚假身份账号,并自我包装,包括但不限于豪车、别墅、帅气形象等,称之为建立“猪圈”。
寻找目标
“杀猪盘”最重要的一环,目标主要集中在被催婚一族的剩男、剩女、适龄离异人士、情感刺激寻求者以及性取向少数派身上。猎物的一般筛选条件通常是单身人士( 多 为 女 性)、26-40 岁、 具 有 一 定 的 经 济 和 事 业基础。作案人在社交(特别是婚恋)平台上挑选合适的“猎物”进行交友,此为“选猪”。
取得信任
在选择好目标猎物后,作案人团队会对目标猎物的个人信息进行全面评估,深度分析其性格、爱好、心理状态,并据此来针对性的设计出诈骗的剧本,从过程到
话术整套的方案。作案人先用已初步包装的虚拟社交账号与目标猎物相识,然后根据对目标猎物的精准分析,投其所好,对拟作案社交账号进行进一步的针对性的图片、场景等包装,例如用朋友圈分享的方式不经意地展示出来。这种私人定制式的再包装,充分展示自己的优秀与成功,让目标猎物觉得对方具有可交往性,此为“喂猪”。
怂恿投资
在作案人和目标猎物“ 谈恋爱”或成为“知交”朋友之后,作案人的“财源”通常也会被问及或被作案人主动谈及,此时作案人会时常将话题引向这个方向。在作案人的引诱和基于对作案人的高度信任双重因素影响下,目标猎物通常会小额投资试水,而在试水的过程中,会因为投资“成功”而获得高比率的回报,从而印证了作案人先前所承诺的“稳赚不赔”和“高额回报”。
大量投入
在目标猎物小额投资成功后,作案人会引诱导目标猎物加大投资力度,而目标猎物也因前期的“稳赚不赔”和“高额回报丧失了最后的警惕,会倾其所有甚至不惜借贷“投资”。此时,猪已“催肥”待宰。
无法提现
在 目 标 猎 物 大 笔“ 投 资”汇入指定平台,或预计不会有新的资金汇入后这些钱会迅速被转走,即使平台上显示有大量余额也已无法提现。此时“杀猪”完成。
销声匿迹
在平台无法提现后, 猎物已经被“杀猪”,作案人的伪装再也不需要了,再联系作案人已经无法取得回应了。作案人包装的社交账号已经完成使命,投资平台也可以换个网址和名称继续“杀猪”。
高发原因
实名注册尚有缺陷
目前许多网站及平台仍存在可以利用虚假身份进行实名注册的问题,俨然成为制约
实名制落实的最大问题。另有部分网站实名制注册过于简单,只需要提交真实姓名、出生日期、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且无法有效识别用户虚假身份,实名注册存在缺陷,用户安全存在潜在风险,给“杀猪盘”
网络诈骗犯罪以可乘之机。
网络监管存在漏洞
市场把关不严格、网络监管不到位是“杀猪盘”网络诈骗犯罪猖的重要原因。一方面,市场把关不严格,无法有效过滤虚假商业信息,虚假网站众多;另一方面,网络监管不到位,由于相关网站、社交软件服务商、互联网企业数量众多、运行环节繁琐,因而无法进行有效管理,不能做到准确识别网络诈骗。
犯罪成本低,犯罪收益高
犯罪的低成本高收入促使犯罪团伙愿意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杀猪盘”中作案人只需要按照提前设计好的剧本编造虚拟形象、非法途径购买身份信息,投入一定的时间成本,且在一段时间内可以对多个作案对象实施诈骗,就可以获得巨额的犯罪收益。
同时,身份信息的不确定性、被害人的侥幸心理决定其具有极强的隐蔽性,此类犯罪案件的办理存在极大的难度,且资金追回率极低,难以被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犯罪模式不断更新
施骗账号正常化
早期,犯罪分子可以通过号商获得大量账号,功能简单且价格便宜,“批量注册号”一度盛行,随着网络生态的治理力度加大,遭到严厉打击,于是犯罪分子开始“雇佣正常账号”,即通过租借、买卖的手段对正常用户的平台账号进行交易以更好地进行伪装,这不仅使得受害者不易辨别,甚至部分“正常用户”被诱导发展成为“下线”,形成“兼职拉手”模式。
施骗技术智能化
随着
人工智慧的不断成熟与发展,犯罪分子获取信息、筛选对象的手段更加专业、智能,AI 换脸等技术的加持更易蒙蔽受骗对象的双眼、骗取受骗对象的信任,这也极大增加了警方的追踪、查处难度。
源头治理存在难度
“杀猪盘”
网络诈骗犯罪多为跨国犯罪,具有较高的隐蔽性、专业性,作案手段也呈现
高科技化。该类犯罪的受害人通常在境内,而犯罪团伙、网络设备和服务器一般在境外(东南亚地区),以逃避国家打击和法律制裁。
反诈意识有待提高
在“杀猪盘”网络诈骗犯罪中,所谓的可以信任的人只不过是从未谋面的“熟悉的陌生人”,而所谓的稳赚不赔只不过是一个诱饵,然而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人们付出“成瘾”的爱情脑或者贪图小利、急功近利的侥幸心理而屡次得手。
受害人对婚姻的渴求和寻找生活伴侣的迫切也为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年轻一代的婚恋观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杀猪盘”犯罪市场得以发展,这是“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愈演愈烈的重要社会基础。
影响
杀猪盘的危害性极大。它不仅让投资者的财产受到损失,更严重的是,它破坏了整个社会的信任体系。如果一个投资者遭遇了杀猪盘,他可能会失去对所有投资方式和投资者的信任,甚至会对整个
金融系统产生怀疑。
预防措施
首先,我们要对任何看似诱人的投资项目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调查,不要轻易相信别人的投资建议。其次,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被过高的
投资报酬率所迷惑。最后,如果遇到任何可疑的投资行为,我们都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以保护自己和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加强法律规制
司法实践中,
电信诈骗犯罪的处理情况参照
诈骗罪进行处罚,理论界对于单独设立电信诈骗罪名的争论不断。因此,可以考虑单独将电信诈骗犯罪设立为独立罪名,参照普通诈骗犯罪,结合电信诈骗案件的特点进行罪质、罪状的单独表述,并设立对应的
刑罚措施。可以充分利用司法解释的灵活特点,完善刑法中有关电信诈骗的规定和法律配套体系,尽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
强化国际执法协作
杀猪盘电诈犯罪成本极低,更换网址名称、变换界面颜色后即可粉墨登场,骗取其他受害人。非法网址和软件的服务器被选在国外网络环境监管较为松懈、网络博彩合法的地区,因此要从根源上减少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必须要联合其他国家的执法力量,一方面对现存的隐藏于国外的犯罪团伙进行清除,另一方面与其他国家签订合作协议,规范管理针对中国公民的网络犯罪行为。
规范社交平台
相关部门应联合加强社交平台对平台内部的用户行管理,使用技术手段进行实名和视频动态验证,对违法字段和词语进行筛选,建立完善的预警反馈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对有过不良行为记录的用户实行紧密的技术限制,对社交平台用户
数据安全实行责任制,强化社交平台供应商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关于
电信诈骗的社交账号主体风险制度,对传送违规软件、网站、图片、文字信息的社交账号及认证主题进行风险标记,依据风险等级实施监控、封停等限制措施。
加大宣传力度
相关部门应充分利用新时代新闻媒体,加强防诈骗宣传,比如利用新兴视频媒体
抖音、推行微信防诈公众号等开展防诈骗宣传活
动,提高群众的防诈识别能力。
骗局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