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张达民和仆人女儿阮玲玉结婚,并且与家庭决裂。之后他因为花销大和已经成为当红女星的阮玲玉要钱。曾在上海任职光华戏院经理,到达
香港特别行政区后在瑞安轮任职买办,在福建省福清县任职税务所长。并于阮玲玉自杀后,在香港拍摄了有关阮玲玉的电影。
主演电影有《
谁之过》《朋友之妻》,两个影片都是由阮玲玉的自杀事件改编而成。
1907年,张达民出生于
上海市一个官宦家庭,是家中四少爷。大哥张慧冲、二哥
张晴浦、三哥
张惠民。张达民是受过五四新潮影响的的人,不在意阮玲玉保姆女儿的身份。1925年,张达民和阮玲玉恋爱,遭到家庭反对。1926年1月,18岁的张达民带着阮玲玉离家出走,从此和家庭决裂。离家后他与阮家母女居住在北四川路鸿庆坊,他还经常带着阮玲玉到各大
舞厅、高档饭馆,因此从家里带出的存款很快花光。之后他们靠着作为导演的大哥的救济生活。而妻子阮玲玉则开始了演艺生涯,阮玲玉爆红之后,张达民靠着阮玲玉的片酬生活,时常进出豪华舞厅、高档场所之中,过上了奢靡浮华的生活。他还用色情视频威胁阮玲玉成为了光华戏院的经理,月薪一百二十元。张达民和阮玲玉在1927年收养了弃婴小玉。
1932年,
一二八淞沪抗战突然爆发,平民死伤无数,工厂、公司纷纷倒闭,张达民和阮玲玉以及家人一起到了
香港特别行政区。张达民利用何东爵士认阮玲玉为干女儿这层关系,在太古轮船公司的瑞安轮上当了买办。1933年,阮玲玉成为了
唐季珊的情人。之后跟随唐季珊回到了
上海市。而张达民去了澳门大赌场,并且挪用公司的大笔现款,最后输的彻底。张达民便前往上海找到阮玲玉,阮玲玉便用一封信介绍张达民当上了
福建省福清县税务所长。
1933年4月9日,张达民回到上海发现阮玲玉已经搬家,之后他去讨要说法,却发现阮玲玉和唐季珊在一起,最后两人协议离婚,并且签了《阮玲玉张达民脱离同居关系约据》,该约据中第二款明确规定,阮玲玉每月至多给张达民一百元,为期二年。
1935年3月7日晚阮玲玉服安眠药自尽后,张达民回到香港。于1937年出演了电影《谁之过》,靠阮玲玉的名气赚钱。该电影在荧幕上重塑阮玲玉的一生,从她进入影圈,到成为红星,以至她的感情生活等等,从而试图解开阮玲玉自杀之谜。
之后张达民为了赚钱于1938年出演电影《朋友之妻》,改电源根据电影红星
阮玲玉的自杀事件改编而成,讲述一名专门玩弄女性的男子, 不但逝弃了糟糠之妻,并且欺骗了一名纯真少女的感情。
1934年12月27日,张达民以
阮玲玉偷窃财物的罪名将她告上法庭。1935年,张达民屡次向媒体恶意中伤阮玲玉和
唐季珊二人。对此,
阮玲玉怀着息事宁人、忍气吞声的态度不予理睬。唐季珊则于1935年1月,以“虚构事实,妨害名誉”的罪名,将张达民告上法庭,因为
阮玲玉没有出席法庭,张达民胜诉。《新女性》上映后,
阮玲玉主演的人物颇受非议,而且她和唐季珊关系已经被曝光。同时张达民也向上海第二法院追加
阮玲玉重婚罪的诉讼。最终阮玲玉忍受不了媒体和张达民的攻击,在3月7日晚服安眠药自尽,并留下遗言:“人言可畏”。
联华画报评价:“阮之直接致死原因,为张达民之控诉。莫论两方是非如何,已经脱离同居关系几年,而仍喋喋不休在法庭上和一个女人为难的张达民,不够为一男儿,是不待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