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景,西藏军区边防二团三连原排长、一级伤残军人。2002年8月14日,在西藏军区,王俊景与
吴新芬结婚。
1998年7月,为了更好地治疗,经部队批准,王俊景转到了
洛阳正骨医院。
1997年10月25日下午,时任该团边防三连排长的王俊景在执行任务时不慎被
高压电击伤,晕厥过去。上级领导迅速派专机将他送达
成都军区总医院救治,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双臂已严重烧伤,不得不截肢,经过7次植皮,1次截肢,13次手术,王俊景虽然保住了生命,但双臂高位截肢,左腿
膝关节不能活动,失去了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成为一级伤残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