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是上海市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上海市徐汇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负责;在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徐汇区,位于上海市中心城区西南部,占地面积54.93平方公里。区内下辖12个街道1个镇,共有304个居委会。2012年实现生产总值1007亿元,增长7.8%。2012年末户籍人口91.69万人,2012年末常住人口111万人。
徐家汇商业中心集中了东方商厦、
太平洋百货、
港汇恒隆广场等一批知名商厦,商品琳琅满目,业态错位竞争,成为上海国际大都市商贸繁荣的标志性区域。
徐汇区是
上海市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中心城区。
轨道交通一、三、四、七、九、十号线四通八达,
上海中环线贯穿本区南部,世界首座圆顶透光火车站上海南站,是上海通往南方各省市的陆上交通门户。
徐汇区有历史悠久的园林建筑20余座,全区绿化覆盖率25.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4.85平方米。
衡山路休闲街、
徐家汇公园、
上海体育场、龙华古寺等已经成为上海市民和海内外游客购物休闲、旅游、参观的重要活动中心。
1、执行上海市
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5、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徐汇区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
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6、保护
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