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来往往》是由
湖北广播电视台经视频道、湖北国际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博现代投资有限公司三方合作拍摄。由
田迪执导,
濮存昕、
吕丽萍、
许晴领衔主演。1998年在中国大陆播出。
该剧改编自女作家
池莉同名小说的爱情剧,讲述一个成功男人和三个女人之间的情感经历。
文革末期,正值青春发育期的康伟业(存昕 饰)暗恋上比他大三岁、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的女主角戴晓蕾,戴晓蕾对他的痴情给予超越友情的回报,使康伟业第一次尝到异性的温情。经历上山下乡回城的康伟业经人介绍认识军区高干子女,现役军人段莉娜(吕丽萍 饰)。起初康不属意段,但经段的
软硬天师和不懈努力,康与她结婚并实现阶层跨越。80年代中期,
改革开放背景下康伟业下海经商成功,在工作中他与总公司派来指导工作的林珠(
许晴 饰)接触频繁并产生强烈的感情碰撞。最终林珠因段莉娜的自杀未遂而离去,给康伟业留下美丽而痛苦的回忆,但他并未因此挽回破裂的家庭,机缘使他遇见女青年时雨蓬。而他和时雨蓬的关系促使他婚姻破裂,但他又在时身上找不到真正的感情。在情感上寻找不到归宿的康,只有一头扎进事业之中。
扮演康伟业的
濮存昕下过乡、插过队,跟主人公的经历本身就有几分相似。濮存昕笑言这个角色好像为他“度身定做”的。
扮演康伟业发妻段丽娜是
吕丽萍,此前她和濮存昕已在《
爱情麻辣烫之情定终身》等片中多次扮演夫妻,一直被认为是荧幕最佳“夫妻”搭档。
扮演林珠的演员颇费周折,最后经吕丽萍推荐,方才确定由
许晴扮演林珠这个既具现代知识女性风采、又不乏靓丽都市女孩朝气的角色。
1997年,女作家
池莉的小说《来来往往》发表后,中博公司经市场调查后认定该小说能改编成一部受大众欢迎的高质量电视剧,于是在同年9月25日与池莉签订购买该小说电视剧版权的合同,随后该公司投入电视剧《来来往往》的筹拍工作,在北京选定编剧、导演、摄影、主演等主创人员及剧组其他工作人员,并以公司名义与剧组主创人员及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次年7月8日,该剧完成拍摄。
许晴和
濮存昕在
武汉长江大桥桥下拍一场在江边约会的戏。由于戏中二人已从浓情转淡,许晴要用忧郁的眼神看着濮存昕,导演一喊开拍,爱笑的许晴立即收敛笑容,眼睛幽怨地看向濮存昕,濮存昕本来有句对白,可他一看到许晴的这种神态,忍不住哈哈大笑,连对白也忘了,许晴也笑得前仰后合,导演再喊重拍,由于许晴和濮存昕戏外十分“老友”,经常打打闹闹,怎么也“忧伤”不起来,这一场戏一直拍了整个上午,气得许晴捉住
濮存昕的手臂又掐又打。
濮存昕在剧中扮演一个下海经商的成功企业家,“桃花运”不断,是复杂矛盾的“
武汉市小男人”形象,所以 大部分镜头面前他都打着领带,油头粉面。
《来来往往》因投资与发行问题,三方(
湖北广播电视台经视频道、湖北
中国国航服务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博现代投资有限公司)发生纠纷打起官司。武汉开发区法院受理此案,并通知所有购买该剧的电视台停播此剧。该案一审判定该剧投资方之一、北京中博现代投资咨询公司与第三人广西电视台取得的“广西版”《来来往往》的“全国发行许可证”是不合法的,是对湖北经济电视台和湖北
中国国航著作权、作品完整、经济受益权的“侵权”和违约,根据判决结果,败诉双方要共同承担410万元左右的赔偿金。中博公司和广西电视台不服判决上诉湖北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二审。二审开庭前,原被告双方决定庭下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