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奖章
授予中国工农红军有功人员的一种证章
红星奖章,即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红星奖章,是授予中国工农红军有功人员的一种证章。
1933年7月9日,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命令,提出在“八一”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纪念日颁发“红星奖章”,表彰有特殊功勋的红军指战员;同时命令要求各方面军、各军区,要根据考察情况上报受奖人的事迹,由军委评审后,按其等次发给红星奖章。7月1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也作出决议:对于“领导南昌暴动的负责同志及红军中有特殊功勋的指挥员和战斗员”授予红星奖章。根据上述奖章授予条例,周恩来、朱德被授予一等红星奖章,彭绍辉、陈伯钧、邱创成等人被授予二等红星奖章,杨得志、宋裕和等人被授予三等红星奖章。1934年“八一”纪念日,中革军委再次颁发红星奖章,表彰在第五次反“围剿”作战中有特殊功绩的中国工农红军指战员。长征途中,中革军委还向战斗英雄颁发了红星奖章。
红星奖章的基本形状是五角星及由两枚五角星交错而成的星花,象征革命的星星之火;中间由五星和禾穗组成的圆形图案,象征着中国工农红军是党领导下的工农子弟兵,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围绕中间五星标有“红星章”三字。一等红星奖章为金质,通径为5.5厘米。二等红星奖章为银质,通径为4.8厘米。三等红星奖章的基本形状为一个正五角星,其中间图案与一、二等红星奖章相同,该奖章为铜质,通径4.1厘米。一、二、三等红星奖章的背面刻有“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和奖章的等级及颁发的日期、编号等。
“红星奖章”只在1933年、1934年和193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时颁发过,后来因中国工农红军长征,形势发生了变化,“红星奖章”没再继续颁发。
历史沿革
功绩表彰
1933年7月9日,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命令,于“八·一”建军节时颁发红星奖章,表彰有特殊功勋的红军指战员。同时命令要求各方面军、各军区,要根据考察情况上报受奖人的事迹,由军委评审后,按其等次发给红星奖章。7月1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也作出决议:对于“领导南昌暴动的负责同志及红军中有特殊功勋的指挥员和战斗员”授予红星奖章。
奖项文化
红星奖章分为三等:
三个等级的红星奖章材质分别为金、银、铜,直径分别为 5.2 厘米、4.2 厘米、3.8 厘米。其中,一、二等奖章为十角星图案造型,三等奖章为钝角五角星形状。所有等级的奖章表带均为小铁管和铁环相系,其中朱德 6 号金章的表带为金质或为镀金。
各级“红星奖章”中间钱币形圆圈中心都有一小红星,红星左右两侧由禾穗环抱,红星上部有“红星”二字,从右向左布列,下部有“章”字。一、二等章为隶带篆体,三等章为隶体。
"红星奖章”的背面铸有三行长方体凸字,上行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8 字,下行为“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颁”10字,最下为阿拉伯字“:1933. 8.1”。
评选规则
所授对象
历届名单
现有资料记载,红星奖章只在1933年和1934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和1935年7月18日颁发过: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功绩表彰
奖项文化
评选规则
所授对象
历届名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