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翰(字国祯),明朝政治人物,河南承宣布政使司
卫辉府新乡县(今
新乡市)人。明朝弘治十二年登
进士,曾任南京户科给事中。
刘瑾被诛后,起用为台州府
知府,任内治行卓异。后削籍归乡,再起台州知府,与蕃同举治行卓异,寻卒。
明朝弘治十二年,登进士,授南京户科给事中。正德元年,其与同官上疏弹劾太监
苗逵、
高凤、
李荣及保国公
朱晖等人,后被刘瑾矫旨削籍归乡。刘瑾被诛后,起用为台州府知府,任内治行卓异。
《明史》(卷188):“李光翰,新乡人。弘治十二年
进士。授南京户科给事中。
正德改元,灾异求言。光翰偕同官疏劾太监苗逵、高凤、李荣及保国公朱晖,且言
大学士刘健等疏陈盐法事,留中不报,将使老臣不安其位。帝不省。既削籍归,後起台州
知府,与蕃同举治行卓异,寻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