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空间合作组织(Asia-Pacific Space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简称APSCO),是由中国发起、具有完全国际法律地位的政府间非营利性国际组织。于2008年正式成立,总部设于中国北京。本组织的机构包括由理事会主席领导的理事会,和由秘书长领导的秘书处。其宗旨是为亚太地区国家提供技术合作平台,在和平利用
外层空间的准则下,开展空间科学、技术及其应用领域的多边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992年,中国、
巴基斯坦和
泰国提出在亚太区域开展空间合作的想法。随后,亚太空间技术与应用多边合作机制正式建立,之后发展为亚太空间合作组织。2005年10月28日,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签字仪式在中国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
孟加拉国、中国、
印度尼西亚、
伊朗、蒙古、巴基斯坦、
秘鲁和泰国八个国家签署公约。
土耳其于2006年6月1日签署公约。
2008年12月16日,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在北京
钓鱼台国宾馆正式揭牌成立。2013年,亚太空间合作组织教育培训中国中心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设立。2015年,该组织的第一个重大国际项目“大学生
小卫星项目”正式获批,并于次年举行启动仪式。2021年9月,该组织提出成立亚太空间合作组织
太空法联盟的倡议。2023年11月,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联盟的成立和联盟章程的设立。2024年2月28日,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宣布成立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空间法联盟(ASLA)。
亚太空间合作组织重视人才培养,通过学位教育项目、
新生代培养项目、实践操作培训项目等,为各
成员国的人才培养及空间能力持续提升奠定坚实基础。通过数据共享网络为亚太区域的科研、灾难监控与管理发挥出重要作用。
历史沿革
1992年,中国、
巴基斯坦和
泰国提出在亚太区域开展空间合作的想法。随后,亚太空间技术与应用多边合作机制正式建立,之后发展为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同年2月,中国、泰国和巴基斯坦联合签署谅解备忘录,共同倡议开展亚太地区空间技术与应用多边合作。同年12月,亚太地区空间技术与应用多边合作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次年5月,成立亚太空间技术与应用多边合作联络委员会。
1994年1月,亚太空间技术与应用多边合作第一次会议在泰国曼谷举行。次年4月,亚太空间技术与应用多边合作第二次会议在
巴基斯坦伊斯兰堡举行。1996年5月,亚太空间技术与应用多边合作第三次会议在韩国汉城举行。1997年12月,亚太空间技术与应用多边合作第四次会议在
巴林举行。1999年12月,亚太空间技术与应用多边合作第五次会议在伊朗
德黑兰举行。
2001年7月,亚太空间多边合作秘书处在北京成立。同年9月,亚太空间技术与应用多边合作第六次会议在中国北京举行。2003年8月,亚太空间技术与应用多边合作第七次会议在泰国曼谷举行。同年11月,亚太空间技术与应用多边合作公约草案完成。
2005年10月28日,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签字仪式在中国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
孟加拉国、中国、
印度尼西亚、
伊朗、蒙古、
巴基斯坦、
秘鲁和
泰国八个国家的政府代表签署了公约。
俄罗斯、
乌克兰、
菲律宾、
智利、巴西等国代表出席了签字仪式。
在八国签署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后不久,
土耳其于2006年6月1日在中国北京
钓鱼台国宾馆签署了公约。土耳其驻华大使奥克塔伊·奥祖耶代表其政府在公约上签字。土耳其成为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的第九个缔约国。在土耳其的签字仪式上,孟加拉国、中国、印度尼西亚、伊朗、蒙古、巴基斯坦、秘鲁和泰国的代表以及
马来西亚、
阿根廷和乌克兰的代表出席了签字仪式。
2008年12月16日下午,历经16年筹建的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正式揭牌成立。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理事会首任主席AngsumalSunalai共同为亚太空间合作组织成立揭牌。
2013年,亚太空间合作组织教育培训中国中心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设立。次年,北航创立
小卫星技术国际研究生项目。
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大学生小卫星项目(APSCO-SSS)是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的第一个重大国际项目,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建议提出,2015年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理事会正式批准,2016年举行项目启动仪式。2018年11月14日,亚太空间合作组织成立十周年高层论坛在北京举行。论坛紧扣“空间合作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主旨,围绕促进发展中国家自由平等获得空间技术及空间数据应用、通过空间合作和人才培养助力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等议题展开讨论,并发布了《亚太空间合作组织2030年发展愿景》。
该组织于2021年9月提出成立亚太空间合作组织
太空法联盟的倡议,邀请亚太空间合作组织
成员国在空间法律和政策研究领域作出贡献的高校、研究机构等加入。2023年11月,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联盟的成立和联盟章程的设立。
2024年2月28日,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宣布成立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空间法联盟(ASLA)。
宗旨与政策
主要宗旨
亚太空间合作组织为促进和平利用
外层空间的多边合作而建立。
一、通过建立和平利用空间科学和技术合作的基础,促进和加强成员国间的空间合作项目的发展;
二、通过制定和贯彻空间发展政策,采取有效行动,在空间技术研发、应用、培训等领域协助各
成员国;
三、发挥本地区合作的潜力,促进各成员国在空间技术及其应用、空间科学研究领域的相互合作,共同开发及成果共享;
四、促进各成员国相关企业和机构之间的合作,推进空间技术及其应用的产业化;
五、参与空间技术及其应用的国际合作,为和平利用
外层空间做出贡献。
工业政策
一、理事会应制定工业政策,以优化效益的方式满足其项目和活动以及与成员国的合作项目的要求;
二、所有成员国的工业应在可能的最大程度上得以优先参加与实施本组织的项目和活动相关的任务,或获得此类机会;
三、在实施本组织的项目和活动及联合开发空间技术和产品的过程中,本组织应确保所有
成员国根据其各自的财政投入,也可包括技术投入,平等参与项目和活动;
四、成员国“投资返还”的概念是本组织工业政策的基本原则。本组织应通过首先利用成员国现有的工业潜能,通过开发并维护空间技术及其产品,并通过鼓励成员国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工业结构,努力提高成员国工业的竞争力;
五、工业政策的主要目标是:
(一)通过自由竞争发展亚太工业的竞争力;
(二)在成员国中推广相关的技术,以满足本组织的项目和活动所必需的专业化要求;
六、为落实工业政策,理事会主席应根据理事会的指示行事。
基本活动
合作领域
本组织应在以下合作领域开展活动:
一、空间技术及其应用项目;
二、对地观测、灾害管理、环境保护、卫星通信和卫星导航定位;
三、空间科学研究;
四、教育、培训及科学家或技术专家的交流;
五、为本组织开展项目及传播与本组织项目和活动有关的技术和其它信息,建立中央数据库;
活动内容
组织的合作活动主要是通过教育、培训以及知识共享平台,通过空间科学、空间技术和空间应用方面的资源共享,来加强其成员国的能力建设。具体包括:
一、制定本组织空间活动和发展规划;
二、开展空间技术及其应用的基础性研究;
三、推广成熟空间技术的应用;
四、进行空间科学、技术及其应用的教育和培训;
五、管理和维护本组织的分支机构、相关设施以及网络系统;
六、从事为达成本组织宗旨所必需的其他活动。
活动成果
组织机构
理事会
组成
理事会是本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理事会由本组织成员国国家航天机构的部长或部长代表组成。每个成员国应提名一名部长或部长代表出席理事会;理事会应选举一名主席和两名副主席,其任期为两年。
职责
一、制定和批准本组织为实现其宗旨所应遵循的政策,包括规则、规章、法律;
二、批准加入、取消和终止成员资格、决定吸收观察员和 准成员;
三、通过和批准其议事规则;
四、通过和批准本组织的年度报告和工作计划;
五、通过和批准合作项目及其财政预算;
六、通过和批准本组织
成员国的会费分摊比例和本组织 的年度财政预算;
七、根据当时的财政资源水平,并通过确定下一个五年期 可利用的财政资源的状况,批准本组织五年的预算计划;
八、批准本组织的年度开支和财务决算;
九、批准本组织的所有其他管理规定;
十、批准并公布本组织年度审计报告;
十一、 任命秘书长及其他由理事会任命的官员。理事会 对秘书长的任命可在任何时候推迟六个月。在这种情况下, 理事会应任命适当人选在此期间担任代理秘书长,负责执行有关任务,其权力和职责由理事会确定;
十二、 决定设立机构和分支机构以及批准其结构,包括秘书处的结构,及其人员编制;
十三、 为有效实施本组织的活动任命其它职员;
会议
理事会根据需要召开会议,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 议。除非理事会另有决定,会议应在本组织总部举行。理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应为全体成员国三分之二多数。
投票
理事会每一成员国享有一票表决权。除非理事会一致同意其它方式,理事会应尽最大努力 以协商一致的方式做出决定。
秘书处
组成
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秘书处是本组织的执行机构。秘书处由秘书长和秘书处工作人员组成。
秘书长
秘书长是本组织的首席执行官和法定代表人,全权负责本组织秘书处的管理工作。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任期五年,可连任五年。理事会可经出席理事会会议的
成员国四分之三多数票,终止其在任期间的任命。秘书长参加理事会会议,但无表决权。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秘书处由四个部组成,即对外关系和法律事务部、战略规划和项目管理部、教育培训和数据库管理部、行政和财务部。
职责
一、贯彻实施理事会制定的本组织的所有政策
二、实现本组织的宗旨;
三、本组织的管理和运作;
四、起
草本组织的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和财政预算:报理事会批准;
五、拟定并实施秘书处内部管理规定;
六、向理事会提交项目和活动的建议以及为实现本组织的项目和活动的目标需采取的措施;
七、根据理事会确定的服务条例,从
成员国招聘内部部门的职员并加以管理;
八、在合同基础上任命非本组织正式职员的科学家、
技术专家和其他专家,从事本组织委派的工作;
九、经理事会批准,谈判和签署国际合作协定。
财务
资金来源
本组织的经费来源于成员国缴纳的会费、东道国政府和其他成员国的自愿捐助、其他组织的捐赠或补助以及向他方提供服务的收益。
财政安排
一、每个成员国应根据理事会确定的财政安排缴纳本组织会费。
二、每个成员国的会费分摊比例应由理事会协商一致决定。理事会每三年应对会费分摊比例进行审查。
三、每个
成员国的会费分摊比例应根据其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平均值加以确定。
四、每个成员国应向本组织缴纳最低限额的会费,称为“低限”。“低限”由理事会成员三分之二多数投票决定
五、成员国缴纳的会费不应超过本组织批准的预算的百分之十八。
六、依据理事会的指示,秘书长可接受给本组织的捐赠礼物或遗赠,条件是这些捐赠、礼物或遗赠没有附带任何违背本组织宗旨的条件。
主要成果
亚太空间合作组织通过开展各类合作活动使
成员国受益,并建立数据共享网络、空间段网络和地面系统互联、
地基空间物体观测网络、灾害监测网络、空间应用网络、教育培训网络等六个合作网络,为亚太区域提供多种资源共享平台。其中,通过数据共享网络,向成员国共享超过20多万幅
卫星图像,8000余景数据得到应用,为亚太区域的科研、灾难监控与管理发挥出重要作用。
截至2018年,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实施了13个项目,促进各
成员国协作参与各种空间科学和技术应用活动。其中,地震
电离层前兆特征监测研究项目和亚太
地基光学空间观测系统项目已经完成首期建设,Ka
波段信号雨衰模型等3个项目已成功结题。
数据共享网络
亚太空间合作组织于2012年5月启动了数据共享服务平台(DSSP)及其应用试点项目,并将其作为首要项目。 该平台使用的是由中国9颗
地球观测
卫星组成的数据。平台已经捕获的卫星图像数量已经超过40万张;覆盖面积超过2000万平方公里;已完成两个应用试点项目;基于卫星传感器的稻田干旱研究
遥感遥感技术。改进或的数据共享网络还将提供:气象卫星数据、
天基和现场测量数据、知识管理数据库、为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的卓越中心提供支持、扩展数据用户组。
空间段网络与地面系统互联
亚太空间合作组织联合小型多任务卫星(SMMS)
星座项目是一个可以在
成员国之间共享的空间部分和地面接收站获得最大成果的理想平台。通过小型多任务卫星星座项目,成员国现有的空间部分将连接形成一个星座,并为所有参与国家及其
地面站接收卫星数据提供机遇。
亚太地区地基空间物体观测系统项目
亚太空间合作组织成员国覆盖了亚太地区大范围地理面积,为通过地基空间观测系统网络延长观测出息时间,丰富观测角度提供了便利。因此,亚太地区地基空间物体观测系统项目成为了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的优先项目。该系统通过网络提高空间物体检测、跟踪和识别能力;各
成员国的现有资源将作为网络的一部分进行共享;在
伊朗、
巴基斯坦和
秘鲁设立了观测站点;已经在中国设立地基空间观测系统数据处理与服务中心等,从而保护亚太空间合作组织成员国的空间资产。
灾害监测网络
为了共享成员国之间的灾害监测及救援行动的最佳实践,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启动了一系列试点项目。包括:干旱
遥感技术研究、应急管理和灾害救援全球导航系统兼容终端、通过
地基电离层探测确定地震先期电离层特征和空间技术在亚太空间合作组织
成员国灾害监测应用研究框架。
空间应用网络
亚太空间合作组织还发起了其他各类用于获取和共享空间应用的网络。该应用网络下启动的项目包括:基于通信卫星的远程医疗网络、卫星
传感器辐射定标项目、通过研究
无线电传播进行电离层建模项目、国际全球导航卫星系统监测评估服务项目、大气效应研究:ka波段雨致衰减模型项目。
教育和培训中心网络
为了在其成员国之间高频率交流信息与知识,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已在其所有成员国开展教育和培训中心/网络。该网络在各
成员国均设有教育和培训中心,所有中心的网络枢纽位于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的总部;是成员国之间分享教育资源的便利途径;通过该网络,各成员国可以更加容易地从彼此在空间科学和技术方面的优势中获益。
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大学生小卫星项目
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大学生小卫星项目(APSCO-SSS)2016年启动,是APSCO的第一个重大国际项目,由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牵头开展。项目内容是各
成员国大学联合研制3颗小
卫星,包括1颗
微小卫星(SSS-1)2颗纳卫星(SSS-2A/2B,各重约4kg),组成一个名为APSCO-SSS的系统。
3颗卫星将进行编队飞行共同完成在轨技术验证、星间通信空间科学探测及空间
遥感应用任务。其中,SSS-2A由
上海交通大学负责,本次一同发射;SSS-2B由
土耳其中东技术大学负责,等待后续发射。3颗卫星是一个整体,将进行飞行位姿保持、星间通信等电子载荷飞行实验以及柔性部件展开、电推进技术验证等多项空间任务。
2021年10月14日18时51分,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大学生
小卫星1(APSCO-SSS-1)在我国
太原卫星发射中心成功发射。小卫星体积为350×350×700mm,重约36kg,采用
长征二号丁运载火箭搭载发射,运行于517km的
太阳同步轨道。小卫星的核心载荷盘绕式伸展臂和离轨装置电推进器完全由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团队自主设计研发。其中,盘绕式伸展臂具有大柔性、高展开收拢比的特点,是国内首个在轨验证的被动式盘绕展开机构;电推进装置具有高比冲、变
推力和集成化的特点,是国际上首个容性储电单台自中和电喷雾推力器的在轨应用。此次发射任务将对盘绕式伸展臂机构在轨展开技术、ADS-B空管
无线电接收机在轨技术进行验证,并进行
遥感成像。
巴基斯坦、
秘鲁等多个国家参与了
小卫星多个分系统的方案设计以及工程样机研制、集成测试、样机联调等工作。
组织影响
作为一个政府间组织,亚太空间合作组织为亚太地区的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一个合作机制,协助其将和平利用主要空间作为发展动力之一。
对外交流
亚太空间合作组织成为
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永久观察员,对地观测组织、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国际委员会观察员;与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国际宇航联、
欧洲航天局等国际组织建立合作关系,与联合国外空委灾害管理与应急反应
天基信息平台北京办公室、国际空间科学研究院北京分部开展务实合作;持续举办空间法律与政策论坛、国际合作论坛,广邀国际宇航界知名专家学者开展交流合作。
会员国及地区
截至2018年,该组织有8个
成员国——中国、
孟加拉国、
伊朗、蒙古、
巴基斯坦、
秘鲁、
泰国、
土耳其,1个签约国
印度尼西亚,1个观察员国
墨西哥和1个准成员国
埃及。
相关事件
2024年6月16日,北京一使馆牌照车辆路中央停车,女子称有
外交豁免权,后方堵车司机报警后,交警到达现场处理。6月19日,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秘书长余琦就不当言行致歉,并发布一段道歉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