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海模型运动协会
中国航海模型运动协会
中国航海模型运动协会(Chinese Marine Model Association,简称CMMA)成立于1992年,是在国家社团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体育社团,同时也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该协会代表中国参与世界航海模型联合会(NAVIGA)的相关活动。
协会概况
中国航海模型运动协会(Chinese Marine Model Association,简称CMMA)是由航海模型爱好者组成的全国性体育社团,也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该协会于1992年在国家社团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成为世界航海模型联合会(NAVIGA)的中国代表。协会设有教练裁判委员会、普及宣传委员会等多个专门委员会,旨在促进航海模型运动的发展,加强国内外相关组织间的交流合作。
协会宗旨
中国航海模型运动协会的宗旨是促进和发展中国的航海模型运动,加强与国际组织及各国同类型协会的友好关系。其主要职责包括在群众中推广海模活动,提供相关信息,传播航海与造船知识;培养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组织国内赛事、表演、展览等活动;总结推广先进技术,研发和生产相关设备;以及加强与世界各国的友好往来,主办国际比赛等。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航海模型运动协会的全称为“中国航海模型运动协会”,简称“中国海模协会”,英文名为“CHINESE MARINE MODEL ASSOCIATION”,缩写为“CMMA”。
第二条
协会性质为全国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地的航海模型运动组织及爱好者自愿组成。
第三条
协会宗旨在于团结全国航海模型运动员、教练员、工作者和爱好者,指导和发展航海模型运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运动技术水平,增进国际友谊。
第四条
中国航海模型运动协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群众组织,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协会总部设在北京。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涵盖组织协调全国航海模型运动发展,普及科技知识,举办国际性比赛,组织全国性竞赛和训练等工作。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协会成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
第八条
加入协会的会员需拥护协会章程,自愿参加,并且团体会员必须是各地的航海模型运动协会。
第九条
会员入会需提交申请书,经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并获得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参加活动权、优先服务权等多项权利。
第十一条
会员应遵守协会章程,维护权益,积极参与工作,按时缴纳会费,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需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章程行为,经秘书处或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全国委员会委员等。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需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延后一年。
第十七条
全国委员会为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工作。
第十八至二十一条
全国委员会的产生、职权和会议规则。
第二十二至二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的产生、职权和会议规则。
第二十五至三十条
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的任职条件、选举和任期。
第三十一条
协会设荣誉委员,表彰对航海模型运动有突出贡献的人士。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二条
协会经费来源于会费、捐赠、政府资助等多种渠道。
第三十三至四十条
协会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工作人员待遇等相关规定。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条至四十三条
协会章程的修改程序,须经全国委员会表决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四至四十七条
协会终止程序及相关财产处理规定。
第八章 电视广播
第四十八条
协会拥有比赛广播电视转播权,会员享有直播和选播权利。
第九章 比赛
第四十九条
各级航海模型运动协会对相应比赛实行分级管理,全国性比赛由中国航海模型运动协会直接管理。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条至五十五条
协会章程的通过时间、解释权归属、生效日期、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
目录
概述
协会概况
协会宗旨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至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至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至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至四十条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条至四十三条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四至四十七条
第八章 电视广播
第四十八条
第九章 比赛
第四十九条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条至五十五条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