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群众艺术馆始建于1956年6月,1961年撤消。1963年恢复,1966年撤消。1979年恢复。正式编制55人,现实际在岗人员38人。隶属于
江西省文化厅,是从事全省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组织、辅导、研究、培训等业务的公益性事业机构。
协调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区)群艺馆、文化馆(站)之间的业务关系,组织全省性、示范性群众文化活动,有计划地培养文化馆(站)的艺术干部,对群众业余艺术组织进行业务辅导,组织开展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整理、保护工作,以推动群众业余艺术活动的开展和提高。
编辑、出版、发行《
鹃花》杂志,编辑《江西群文通讯》,编辑并推荐适合群众业余艺术活动需要的演唱材料和业务学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