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National Constitution Day),是每年的12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11修正)为了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而设立的节日。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部署开展2023年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活动主题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历史由来
1954年制定的宪法是
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宪法,反映了广大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共同愿望。1975年制定的宪法,是“文化大革命”的产物,是在国家政治生活不正常的情况下产生的,反映了“文化大革命”中很多错误的观点。粉碎“四人帮”后制定的1978年宪法也受到“文化大革命”较大的影响。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开始了改革进程,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发生巨大变化。形势发展要求制定一部新宪法取代“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后所制定的1978年宪法。1980年8月30日,党中央向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主席团提出《关于修改宪法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的建议》。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践证明,1982年宪法是一部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新的历史时期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设立意义
弘扬宪法精神
宪法的社会氛围和力量源泉在民众心里,公民的宪法意识是宪法实施的基础。恪守宪法原则、落实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强化宪法实施,基本前提是全社会学习宣传宪法、信仰宪法,让宪法走下神坛,进入千家万户。在每年的宪法日,通过开展各种学习、宣传和纪念活动,让民众学习宪法、接触宪法、感悟宪法,使抽象的宪法文本与实实在在的权利自由联系起来,让宪法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形成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社会氛围。这样,公众不仅了解宪法的历史和宪法精神,更能体验到宪法对于公民权利的保障。而这种感性认识,正是形成人人敬重宪法、信仰宪法、守护宪法的基础。正如
让-雅克·卢梭所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
树立宪法权威
宪法是法治国家的标志,没有宪法,就不可能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在很大程度上讲,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宪法确立民主的国家制度,有了民主,法治国家才得以建立;民主这个国家制度的基石,也是依赖宪法来维护和保障的;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宪法还确立党的领导和人民主体地位。因此,根据中共中央建议设立国家宪法日,体现党坚持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和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有利于更加注重发挥宪法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宪法和宪法实施置于更加重要的地位,有利于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
凝聚社会共识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期,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突破利益固化藩篱,综合考虑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公众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而执政党的主张、国家意志和人民利益愿望需主要通过宪法这个平台表达出来,通过宪法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设定价值目标、凝聚社会共识、协调利益关系,并通过宪法实施来推动发展、深化改革、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习近平指出: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还是要靠制度,靠我们在国家治理上的高超能力,靠高素质干部队伍。过去我们说建设现代化,是工业、农业、科学技术和国防的现代化,或是分别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角度提出的现代化,而新目标是从国家制度层面提出的涉及整个国家体制的综合意义的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而国家治理能力是检验一个国家的基本制度是否比较完善、比较定型的重要标志。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才能从根本制度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有助于宪法实施
习总书记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国家,保证公民权利不受侵犯。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十八届四中全会更加强调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大事纪
2014年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共同举办“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强调新形势新任务迫切要求我们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聚力量,并对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提出明确要求。
2015年
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央宣传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司法部共同举办“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报告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李建国主持报告会并讲话。
2016年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在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了“五四宪法”。设立“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对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具有重要意义。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努力为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作出贡献。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在杭州共同举办2016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出席并讲话。
2017年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出席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并讲话强调,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中之重,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加坚定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更好发挥宪法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
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重要作用。
2018年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国现行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具有强大生命力,为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完善宪法,就是要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要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维护宪法尊严,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水平。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在北京举行“深入学习贯彻实施宪法 坚定不移推进
改革开放”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2019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宣部、司法部共同召开“国家宪法日”座谈会,通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各地方、各部门媒体策划组织了鲜明特色、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将形成整体联动。
2020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在京召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出席座谈会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理解和把握其中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总结宪法实施经验,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全面实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宪法保障。
2021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在京召开“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定历史自信、担当历史使命,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宪法全面实施,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重要作用。
2022年
习近平总书记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发表署名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全面回顾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总结我国宪法制度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提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明确要求。
2023年
文化和旅游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举办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2023年“宪法宣传周”法治文化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
中国国家图书馆举行。文化和旅游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等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启动仪式。
2023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赵乐际出席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并讲话。
2024年
2024年12月3日,
新华网发布《守护正义 与法同行》竖屏微视频。2024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旨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宪法宣传周
大众评价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指出,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目的,不仅是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诞生,更重要的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现在施行的就是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是合适的,更具有现实意义。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
翟国强认为,作为一种法定国家节日,国家宪法日的设定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从政治学的角度看,宪法也是一种政治象征,发挥着凝聚社会价值共识的重要功能。这种功能的发挥可以通过一些具体的措施来实现,比如设定有关宪法的特定政治和法律仪式,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宪法宣誓、国家宪法日等措施都属于这种仪式。通过这些具体的手段和措施,可以提高宪法作为根本法的受关注程度,使宪法观念深入人心,也使社会各界更加重视宪法权威和宪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