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文艺学》是一本由欧阳宏生撰写,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著作。本书以电视文艺为研究对象,全面系统地探讨了中国电视文艺的本质理论和重要节目形态。在梳理电视文艺发展历史的基础上,作者对电视文艺美学品格和后现代特征进行了探讨,并深入研究电视与受众、创作者和社会生活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之间的互动图式。在此基础上,《电视文艺学》详细阐释了电视剧、电视戏曲、电视综艺、电视文学、电视音乐、动画片等节目形态的发展脉络、创作要求,以及它们在全球化语境下与民族文化、消费文化和新媒体的关系以及本土化战略思考。
欧阳宏生编著的《电视文艺学》是我国部分高校从事电视理论研究和教学的教授、副教授、讲师、博士生等合作的成果。全书共十五章节,内容包括中国电视文艺发展历程、电视文艺的基本属性、电视文艺的美学品格、电视文艺与受众、电视文艺与创作者等。本书是一部当代电视文艺前沿理论的著作。
欧阳宏生,
四川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新闻传播研究所所长,全国首届“十佳”广播电视理论工作者先后在地方和中央电视媒体工作,2001年引进调人四川大学,次年开始指导广播影视专业博士生现担任国家广电总局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高校影视学会副会长,中国传媒经济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务多年来被聘请为国家
政府奖——
中国广播电视新闻奖、
中国广播影视大奖评委及召集人,中国电视艺术金鹰奖、
中国新闻奖、
长江韬奋奖、国际纪录片
金熊猫奖等评委发表学术论文190多篇,出版《
电视批评论》《电视文化学》《
中国电视批评史》等10多部著作,主编两部国家重点规划教材,主持13项国家重点、一般及部省级课题有10项社科成果获国家、省政府奖励,同时,还担任多所
重点大学兼职教授、
中国中央电视台客座研究员、多家卫视台顾问、《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等多家
学术期刊编委
为配合当时的时事政治形势,电视文艺坚持“文艺为工农兵服务,为
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方针政策,播出了大批符合政治宣传精神的电视文艺节目。如我国第一部电视剧《
一口菜饼子》,就是为了配合当时“忆苦思甜”、“节约粮食”的宣传主题而制作的一部教育人们珍惜粮食的政治教材。然而,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我国刚起步不久的电视文艺事业遭到“四人帮”文化专制主义的重创,成为政治的传声筒,图解政治和标语口号式的文艺节目泛滥成灾。这一时期,“电视文艺的发展受到极大的破坏,充斥屏幕的是样板戏、语录歌、‘文革’节目及偶尔一些带较浓政治色彩的外国文艺节目”。粉碎“四人帮”以后,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形势渐渐好转,禁文艺创作的旧思想、旧教条得以破除,我国电视文艺事业开始复苏、发展。80年代末,我国政府提出了“主旋律”这一文化口号,号召文艺要歌颂党、人民和
社会主义,由此诞生了大批具有“主旋律”特色的电视文艺作品。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对文化事业加大扶持力度,在贯彻中央“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的精神下,我国电视文艺得以蓬勃发展并形成空前繁盛的良好局面。
我们从一定时期的文艺批评标准可以看出政治对电视文艺的影响。历来对文艺的批评标准大致有两个:一个是思想标准,一个是艺术标准。思想标准包含政治标准,政治标准要求文艺为统治阶级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服务。而我国的文艺批评又在很长一段时间受“工具论”、“服务论”、“从属论”、“喉舌论”等思想的影响极大,导致重政治标准而轻艺术标准的错误倾向。电视文艺属于文艺范畴,我国电视文艺尽管起步较晚,仍然无法回避政治的影响。一个在艺术上即使再纯熟、精湛的电视文艺节目,如果经不起
社会主义标准的检验,也会大大影响自身的传播效果。这样的例子在我国电视文艺发展历程中不在少数。如1980年,
中国中央电视台拍摄的中国第一部电视连续剧《
敌营十八年》因内容上被疑为带有“
资本主义精神污染”的成分而受到批判。同年引进的一部美剧《
加里森敢死队》,由于涉及大量盗窃、犯罪、暴力等情节内容,引起当时一些青少年的盲目模仿而成为影响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播放到一半便因舆论哗然而遭到停播。当前我国的各种官方或民营影视审查机构在对作品进行审查时,首要的考量标准仍然是政治标准。同时,国家广电总局、中央电视台和一些省级以上电视台还设有专门的电视监播机构,一旦发现政治导向问题就及时采取措施终止节目播出。因此,我国电视文艺一直伴随着文艺批评的政治标准成长。
政治对电视文艺的影响还体现在文艺体制改革、文艺方针政策对电视文艺事业的直接规范制约作用上。文艺体制改革往往通过国家出台各种政策、措施来进行,而电视文艺政策通常由政府授权设置的专门单位来制定和执行,对电视文艺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和整个电视文艺事业的发展、规划进行有效的传播控制和整合管理。2007年,针对影视作品中滥用吸烟镜头的现象,国家广电总局出台政策要求各级审查机构予以重视并严加审查。为响应2009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国家广电总局积极贯彻落实,加强对未成年人节目的审查和管理,并于同年拟定了《未成年人节目监管细则(讨论稿)》,对未成年人节目的导向、主持人、语言文字等都做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