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最小的儿子,他并没有多少机会能够继承家族的财富与土地,于是便加入了守夜人军团。他在前往绝境长城就职的时候曾随父亲做客
临冬城,在那里
珊莎·史塔克对他一见钟情。
成为守夜人军团的一员不到半年,他被选中带领一小队游骑兵前去追踪野人劫掠者的行迹。在这次不幸的巡查中,威玛遭遇了异鬼的袭击,奋勇反击后最终不敌而被杀害,死亡后成为一名
尸鬼,并杀死了同伴威尔。牺牲时年仅18岁。
威玛爵士出生于
谷地的贵族家庭,是赫赫有名的“
青铜”约恩的儿子,从小过穿锦衣玉食,享受荣华富贵,却在刚刚成年时离开家人不远万里来到寸草不生的荒芜北境,披上黑衣登上绝境长城,和各色人等一起守卫国土。在
珊莎·史塔克对他心生
爱意的时候并没有借此机会攀上高枝逃避兵役,而是为了自己的岗位,毅然发下不娶妻生子的誓言。虽然他有家族背景,但并没有借此尸位素餐逃避责任,反而身先士卒深入敌境。虽然因为年少没有多少临敌经验,但面对比自己强大百倍的存在时依然勇敢上前并为这片土地献出了年轻而宝贵的生命,同时人格与精神也得到了
升华。
在冰与火之歌这个充满血光与寒意的世界里,正是威玛这样的小人物为读者带来了希望和信念,虽然权力的游戏中你尔虞我诈,
列王的纷争里你死我活,但人性的美好与善良并没有消失尽。威玛作为全书第一个出场的主要角色,他的命运在奠定下悲伤的基调的同时,也暗寄了微弱的曙光。正如守夜人誓词里所说的,“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凛冬将至,长夜将临,前路漫漫,但人们依然不放弃吟唱这一曲悲与乐的冰与火之歌,只因为有代表守夜人精神,更代表人性光辉的威玛·罗伊斯用自己的鲜血告诉我们人生的智慧所在——等待与希望。
威玛·罗伊斯是一个俊美的青年,有双灰色眸子,举止优雅,瘦得向把尖刀,骑着健壮的黑色战马。他衣着华丽,穿着黑色皮靴,黑色羊毛裤,带着黑色
鼹鼠皮手套,黑色羊毛衫外套硬皮甲,罩了一件闪闪发光的黑色环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