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守典(1579年—1634年),字和衷,号显用,
沁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登
进士,授大理寺观政,后升任工科给事中、户科给事中,礼科都给事中,
天启间除
太常寺少卿,随后罢官回乡。著有《自靖录》。
霍守典于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中
举人,次年中进士,开始在大理寺从政。在父亲去世后,他回家守孝,后被授予
中书之职。不久,他升任工科给事中,为皇上陈述桑士六件要事,历事
赵惇、
朱由校两朝。他的政治立场刚直不阿,被晋升为户科,随后升任礼科都给事中。
在
魏忠贤专权期间,魏忠贤妄立生祠,也让霍守典参与。霍守典上书皇上,表明自己不参与此事,并直言不可随便给在世之人立祠名。此举触怒了魏忠贤,明以提升霍守典为
太常少卿,实际上是要以此堵住他的口。朝中阿谀奉承魏忠贤之徒,趁机上表,对他恶意攻击,迫使霍守典回原籍候命,以待公论。
在魏忠贤被诛杀后,所有受迫害的人,都得到甄别和平反,霍守典也有望回朝做官。但他选择避开人家的束缚,不再回朝任职,为家乡做一点有益的事情。他在家乡,常忧国事,为州城四周筑拦马墙六七里,参与州城建设,主动捐资,并撰写《创建考院记》《重修城工碑记》《重修城隍庙记》及《秋瓦石堤碑记》等碑文,惠及故里,受到乡人的称颂。祯贞七年(1634年)逝世,葬于仁胜村东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