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全省就业统计和就业情况监测,收集、发布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承担创业咨询和指导、创业帮扶、创业培训、创业载体建设等省级公共创业服务;提供并统筹、指导各市县就业部门开展公共就业和
人力资源服务。
(二)负责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统计、就业派遣、创业帮扶、政策性补贴发放等工作;承担留学回国人员、
海南省高校留学生就业和创业服务工作。
(四)负责省本级
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承担失业人员就业帮扶、技能培训;负责省本级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指导、协调各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技能人才的培养、选拔、评价工作,承担全省各类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执业(职业)资格的考试和阅卷等工作;指导各市县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机构业务工作。
综合处、就业指导处、职业技能鉴定处〔
海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称考试处、人才管理服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