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景县是古代的行政区,位于越南平治天省宋河下游的高牢下村。在
隋朝时期,比景县的范围包括了筝河口和广溪。然而,在
唐朝时期,比景县被废除,该地区又归属于
林邑。
汉灭
南越国(前111年),将原来的南越国属地设置了南海、
苍梧县、郁林、
合浦县、
交州、九真、日南、珠崖、儋耳共九个郡,比景县属于汉朝最南方的
日南郡下辖的一个县,日中于头上,景在已下,故名之,北邻九真郡,南方为朱吾县。比景县故治在越南越南平治天省宋河下游高牢下村。三国二晋因之,
刘宋曰北景。后归林邑。
隋大业元年(605年),灭林邑国,在其地设置
比景郡以及海阳郡,比景郡下辖比景、朱吾、寿冷、
西卷四县,郡治为比景县。
隋朝比景县位置为今越南平治天省筝河口——广溪,唐废,该地复归
林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