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执行是指在遗嘱生效后,为了实现遗嘱人对其遗产所做的积极处置和其他相关事宜而采取的一系列必要行动。通常情况下,遗嘱由遗嘱继承人执行。然而,遗嘱人也有权指定其他人作为遗嘱执行人,包括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士或特定机构。若未指定遗嘱执行人,所有继承人均可参与遗嘱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继承人应平等地处理遗产并尊重遗嘱人的意愿。遗嘱执行人不得擅自处理遗产,且对于附有条件或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继承人或受益人须履行相应责任。如继承人或受益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可根据请求撤销其继承资格。
近年来,遗嘱执行在中国逐渐普及,有效减少了因遗产分配引起的纠纷。遗嘱执行是在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之后,为确保遗嘱人对遗产的积极处置及其他相关事项得到落实而采取的各种必要措施。通常由遗嘱继承人执行遗嘱,但遗嘱人也可指定他人担任遗嘱执行人,包括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个人或组织。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执行人拒绝或无法胜任职责,全体继承人可共同执行遗嘱,或由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指定或撤换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负责保护遗产,并有权提起涉及继承障碍的诉讼,参与相关的司法活动。如果遗嘱人生前未指定遗嘱执行人,或执行人不愿承担职责,或执行人不具备能力,全体继承人可以共同执行遗嘱;也可以由利益相关者申请,由人民法院指定或撤销遗嘱执行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因继承遗产引发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居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遗嘱执行人能够确保遗嘱人的遗愿得到充分实现,促进遗产分割的顺利进行,减少争议。除非遗嘱中有特殊规定,遗嘱执行人可以执行以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