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大鹏,1977年11月出生,江西吉安人。
西南政法大学(1995.9-1999.6)法学学士,
四川大学(2001.9-2004.6)民商法学硕士,
北京大学(2005.9-2008.7)民商法学博士。1999年7月至2005年6月,任教于
成都理工大学。1999年10月通过全国
律师资格考试,并进入
律师事务所,目前为
上海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
华东政法大学讲师、硕士生导师。
2008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现任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本科。
1.《不完全质押背书的法律效力反思——基于立法论与解释论的双重视角》,载《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核心,CSSCI)
5.《论民法上土地与建筑物的关系——以一元推定主义为中心的理论探索》,载《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8年
春秋卷)(转载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09年第5期);(核心,CSSCI)
6.《商法的知识学趣味与体系化结晶——〈中国商法体系研究〉评介》,载《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
8.《见义勇为立法与学说之反思——以〈民法通则〉第109条为中心》,载《法学论坛》2007年第2期(转载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法学文摘卡》2007年第2期、《民商法学》2007年第7期);(核心,CSS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