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均设置专门记录和编撰历史的官职,统称史官。各朝对史官的称谓与分类多不相同,但主要的可以分记录类和编类两者。史官刚刚出现的时候以及发展过程中的很长时间,这两者是不大分别的,后来演化出专门负责记录的起居注史官和史馆史官,前者随侍皇帝左右,记录皇帝的言行与政务得失,皇帝不能阅读这些记录内容,后者专门编纂前代王朝的历史。
史官的设置
在中国历史上,设立史官,记录国家大
政和帝王言行,是一种由来已久的制度和传统。
夏商周
在
夏朝的奴隶制国家机构中,已设置了史官。《吕氏春秋·先识篇》记载:
夏桀荒淫无道,太史令
终古出其图法进行劝谏,无效,即弃而奔商。
商周时代,
甲骨文中有“作册”、“史”、“尹”等字。《
说文解字》:“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即史的初义是指古代记事之官吏,即史官。
金文有“作册内史”、“作册尹”的记录。据
王国维在《
观堂集林》中考证,“作册”和“内史”是同样的官职,其长官称“尹”,都是掌管文书、记录时事的史官。《周礼·春官》记载
周代设有五史。
(一)大史职位很高。新王登基,大史参加策命典礼。王为国家大事有时还会访问大史。如《
国语·晋语》载
胥臣曰:“文王访于辛、尹(
辛甲、尹佚,二人皆周大史)。”有时大史还命令百官规诫王的缺点,如《左传》襄公四年载:“
魏绛曰:昔周辛甲之为大史也,命百官箴王缺。”此外,大史还掌记录时事,保管文书等。
(二)小史秩卑,
金毓黻说:在
古代史籍中一般称之为“史”。《
周官》云:“凡国事用礼法时,佐大史,掌其小事。”
(三)内史其秩最尊。《周礼》说内史掌策命诸侯及孤卿大夫,掌书王命。如《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载:“王命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有时,内史还奉王命出使诸侯国,《左传》僖公十六年载:“周内史叔兴骋于宋。”
(四)外史秩卑,《周礼》云其职务是“掌四方之志,掌
三皇五帝之书。”
(五)
御史秩卑,又一名柱下史。其职务是掌管图书等。
春秋时期
春秋时期,“君举必书”,有大史、小史、内史、外史、
左史、右史等史官。“大史掌国之六典,小史掌邦国之志,内史掌书王命,外史掌书使乎四方,左史记言,右
史记事。”(
刘知几:《史通·史官建置》)。《
礼记·玉藻》说是“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可见,史官的分工和职责是十分细致、明确的。
秦汉以后
秦汉以后史官制度的演变。
汉承秦制,至
刘彻时置太史令,以
司马谈任其职。谈卒,其子
司马迁继其任。
司马父子,是为
西汉著名史官。迁卒,知史务者皆出于他官,而太史不复掌史事,仅限于天文历法职掌范围。这是古代史官职责的一大变化。汉武帝置史官,除太史令外,似在宫中置女史之职,以记皇帝起居,故有《禁中起居注》;
东汉因之。后世以“起居”作为史官的一种职掌和名称,与此有很大关系。东汉时,以他官掌史官之事,如
班固以兰台令史之职撰述国史。三国
曹叡置史官,称著作郎,隶属
中书。晋时,改称大著作,专掌史任,并增设佐著作郎人,隶属秘书。宋、齐以下,改佐著作郎为著作佐郎。齐、梁、陈又置修史学士(亦称撰史学士)之职。十六国、
北朝,大多设有史职,或有专称,或杂取他官。其体制、名称,多源于魏、晋而有所损益。
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古代
历史学形成多途发展的趋势,而皇朝“
正史”撰述尤为兴盛,故史官当中,名家辈出,被誉为“史官之尤美,著作之妙选”。其间,关于起居之职,魏、晋以著作兼掌。
北齐、
北周,著作、起居二职逐步分开。
隋炀帝时,以著作如外史,于内史省置起居
舍人如内史。
唐朝,因正式设立了史馆,史官制度乃趋于规范化。史馆以宰相为监修,称监修国史;修撰史事,以他官兼领,称兼修国史;专职修史者,称史馆修撰;亦有以卑品而有史才者参加撰史,称直史馆。著名政治家
房玄龄、
魏徵、
朱敬则,著名史学家
刘知几、
吴兢,著名文学家、思想家
韩愈,著名诗人
杜牧等,都先后参与史馆工作,并担任各种修史职务。自史馆设立而以宰相监修史事,由是著作局始罢史职,这是古代史官制度的又一重大变化。唐初,于
门下省置起居郎,后又在中书省置起居
舍人,分为左右,对立于殿,掌起居之事,故有时也曾称为左右史。其所撰起居注送交史馆,以备修史之用。
五代十国迄清,史官制度多因唐制而各有损益,其名称虽因代而异,而职掌略同。其中以宋、清两朝较为繁复。宋有国史院、实录院、起居院和日历所,各有史职。辽有国史院,金有国史院和记注院,元有翰林兼国史院,明以
翰林院掌史事。清以翰林院掌国史、图籍管理与侍读等职,以国史馆、实录馆掌纂修事,以起居注衙门掌起居之事,其史职则多以他官兼任。
史官与帝王
历代帝王对于史官们载言记事,都是字斟句酌,斤斤计较。至于"君举必书",却是有选择、有条件的。有了功绩,做了好事,当然要大书特书。就是没有功绩,没干好事,也要虚构一些载入史册;或者“假人之美,藉为私惠”;或者颠倒黑白,把坏事说成好事。总之,“自称我长,相谓彼短”,“略外别内,掩恶扬善”(
刘知几:《
史通》),凡是对自己有利的事,"必书"无疑;凡是对自己不利的事,万万不可见诸史册。帝王们或多或少都会干一些坏事,那些贼臣逆子、淫君乱主,干的坏事就更多,但是干归干,举归举,要载入史册,传之后代,是绝对不允许的。"秽迹彰于一朝,恶名披于千载",有哪一个帝王愿意把自己的"秽迹"载入史册呢?所谓"君举必书",不过是一句假话。只有在古代
隶书作为宫廷秘籍,由
太史姓负责的时候,史官有记载特权,皇帝是不能察看史官记载。
史官们对于“君举必书”的态度颇为认真。中国古代的史官有“秉笔直书”好传统,尤其是
司马迁这样一个特殊的史官,成为后世史官竞相继承的品操和史德。他们都知道"史之为务,申以劝诫,树之风声","夫所谓直笔者,不掩恶,不虚美,书之有益于褒贬,不书无损于劝诫"(
刘知几:《
史通》)。因此,对帝王们的言行,随时都要记录下来,不管你"举"得对不对,都要"直书其事"。那怕把屠刀架在脖子上,也要说真话,不说假话。"宁为兰摧玉折,不为萧敷艾荣",绝对不能"兰艾相杂,朱紫不分"。
帝王和史官,一个要"自称我长"、"掩恶扬善",一个要"直书其事,不掩其瑕";一个要文过饰非,一个要"君举必书";一个要为自己树碑立传,一个要对后人"申以劝诫"。两种目的,两个标准,南辕北辙,形成两种力量的尖锐矛盾和较量。较量的结果,常常是权力压倒亢直者,屠刀强过笔杆子。在封建君主专制下,史官们屡遭厄难,原因就在这里。
起居录则是史官对帝王言行的严格把控与记载,早在周已有,那时称为“内史”。历经
秦汉魏晋南北
隋唐宋……而不衰,皇帝皆无权干预,但这种风气却被
李世民打破。至此以后,有唐以来,帝王阅著并非罕见之事,却使得历史逐渐朝着扭曲的方向发展。
著名历史学家
用鲁迅先生话说,自太史公以后“中国史书便成为帝王将相的家史学”,当然,这句话不是完全对的,但至少说明了一点,自太史公后,史官们在史书中的记载内容开始忌讳本朝君王。而史官真正的责任便是“刚直不阿”,无所畏惧,记录历史的一点一滴。从而也就有了坊间的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