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直隶州
龙岩直隶州
龙岩直隶州是清代时期在福建省中部设置的行政单位,于雍正十二年(1734年)由龙岩市升格而成。
历史沿革
清朝
龙岩直隶州的前身为龙岩县,属于福建省漳州府。雍正十二年(1734年),龙岩县升格为直隶州,隶属于福建省汀漳龙道,该道下辖汀州府、漳州府和龙岩州。龙岩直隶州辖有漳平市和宁洋县,其行政区域大致相当于现今福建省龙岩市的新罗区及漳平市。龙岩直隶州位于永春州的西南方向,漳州府的西北方向。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成立后,于1913年实行废州改县政策,龙岩直隶州随之被降格为龙岩县,漳平县和宁洋县恢复为独立的行政单位。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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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清朝
中华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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