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是主管全省财政工作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2021年8月5日,省财政厅被表彰为“2020年度江西省政府系统“五型”政府建设先进集体”。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财税发展战略,拟订省与市县、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省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省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省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省对市县的转移支付制度。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省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省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省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省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省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省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省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在江西省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十)负责管理全省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办公室
法规处
国库处
政法处
农业农村处
债务管理处
财政监督局(省财检办)
人事教育处
政策研究处
税政处
经济建设处
科技文体处
机关事务处
乡村振兴处(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金融监管处
绩效管理处
综合处
预算处
行政处
教育处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资产管理处
会计处
政府采购监管处
老干部处
直属机关党委
省纪委省监委驻财政厅纪检监察
直属机构
江西省财政公共服务中心
江西省财政事务中心
江西省财政资产中心
现任领导
注:以上数据截至2023年12月14日
获得荣誉
2011年以来,江西省财政厅连续四届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4月,获得“2019年度全省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21年3月,被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委员会江西省人民政府给予“集体三等奖”。 
2021年6月22日,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党支部被评为“江西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2021年8月5日,省财政厅被表彰为“2020年度江西省政府系统“五型”政府建设先进集体”。
参考资料
主要职责.江西省财政厅.2023-12-14
领导分工.江西省财政厅.2023-12-14
联系方式.江西省人民政府.2023-12-14
组织机构.江西省财政厅.2023-12-14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直属机构
现任领导
获得荣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