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用卿(1501年6月9日-1564年7月24日),字明治,号凤岗,又字鸣治,号云冈,福州
怀安县东门(今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东门村)人,
明朝状元、政治人物、学者。
明嘉靖五年(1526年),龚用卿中
进士第一(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历左春坊、左谕德、翰林院侍读直经筵,每进讲志存规讽。参预修撰《
明伦大典》、《
大明会典》。
嘉靖十五年奉诏出使
朝鲜,归国时婉言谢却
朝鲜王朝送的贵重礼品。回国复命,上疏三事,皆见嘉纳。南京国子监
祭酒,申饬监规,士习一变。不久以病归福州,死后葬福州吉祥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