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岩石是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的人物,外号“老石头”,原
汉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
陈海的父亲。
陈岩石在抗战期间,为了抢到背炸药包的特权,当时十五岁的他虚报两岁入党。后来任汉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他反对贪污腐败,举报了原省委书记
赵立春的贪赃枉法。退休后,继续关注百姓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为了阻止非法强拆,他搬把椅子坐在挖土机前整整一夜未合眼。最后,被大风厂员工
王文革刺伤,病逝在儿子陈海的病床前。
后来陈岩石官至
汉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因看不惯汉东省原省委书记
赵立春贪赃枉法,并放纵自己的儿子
赵瑞龙大搞权钱交易,于是常年坚持举报赵立春。退休后,他将自己的房子卖掉捐出去,自费住进敬老院。并且时刻关注着普通百姓的命运,利用自己早年的威望,帮助老百姓解决困难。已经80高龄的陈岩石,为了阻止非法强拆,在大风厂,搬了把椅子坐在挖土机前整整一夜。
大风厂的职工
王文革,由于被下岗情绪激动,绑架了老板蔡成功的儿子,陈岩石知道后亲自将孩子换下,但在中途被王文革刺伤,最后身心受损,病逝在
陈海的病床前。
陈岩石检察长是全剧精神领袖式人物,虽已之年,但他仍为了保护人民的利益战斗在第一线,始终保有对党与人民的高度忠诚。通过陈岩石老检察长,来教育新时期的共产党员要学习“陈岩石”精神,做《人民的名义》里“陈岩石”式的共产党员。(《
辽宁日报》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