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讲述扎克·埃夫隆饰演的
美国海军陆战队中士洛根的故事,洛根在
伊拉克的战斗中历经多场无情的战火后得以幸存,而他在战火中将一张陌生女子的照片视为幸运符,后来他机缘巧合找到了女子并展开一段浪漫恋情。
作为一名美国海军陆战队的
中士,洛根(扎克·埃夫隆饰)刚刚服完他的第三次兵役,从伊拉克返回家乡。他贴身带着一个他认定保佑了他在如此危险的战火中得以活命的护身符——一张陌生女子的照片,即使他根本就不认识这个女子,却仍然成了他信念里的一块基石。
后来,洛根得知陌生女子的名字叫贝丝(
泰勒·席林 饰),还查到了她的住处,于是他决定冒昧地去拜访她。但并没有戳破自己所为何来,洛根先是在贝丝家经营的动物旅社里找了一份工作。最开始的时候,同样有过很复杂的经历的贝丝对洛根持有的是怀疑和不信任的态度,可是爱情的种子还是不可避免地在两个年轻人之间悄悄地萌芽了,也给洛根带来了更多的希望。洛根觉得贝丝也许不只是他的“幸运符”那么简单,很可能会改变他的生命和未来。
影片改编自美国纯爱天王尼古拉斯·斯帕克斯的同名小说。同时这部小说是尼古拉斯·斯帕克斯出版的第十四本小说,也是他被搬上银幕的第七本小说。作为“
美国男琼瑶”的尼古拉斯·斯帕克斯,一直在创作纯爱系小说。因为美国在海外的战事导致很多美国青年参军服役,所以斯帕克斯也将小说的视角转移到海外,描绘起美国年轻军人的生活。便创作了小说《幸运符》,而小说中呈现出强烈的宿命感和人们对命运的掌握。
影片的剧本由
威尔·法特斯改编,他曾经撰写过关于叛逆青少年爱情的剧本《忘记我》。法特斯将影片故事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洛根在战场上对照片上的女人的爱恋,以及他把照片当作护身符的种种;第二部分是他们两人相见之后的爱情故事。
在剧本后面一段爱情故事是故事的主要部分,整个故事的起始都在前面的战争之中。影片后面的那些爱情、坚持和为爱情的奋斗,其实都是对战争造成的创伤的一种治愈,从中带有对战争的一种反思。
为了表现出美国大兵彪悍的身形,
扎克·埃夫隆每天进行锻炼和摄取大量的
蛋白质,以在短时间内长出漂亮的肌肉群。并通过训练,埃夫隆渐渐拥有了角色所需要有的外表和内在。女主角
泰勒·席林通过试镜击败
艾比·考尼什和
凯蒂·卡西迪而获得主演的机会。
对
扎克·埃夫隆的表现给予了一定程度的肯定:与以往所有影片不同,埃夫隆在本片中得以出演一位真正的成人角色。(《费城调查者报》评)
影片的狗血情节一大坨蜂蜜一样浓而甜腻;但对于受用这些的观众来说,确实是富含这些原料。(《
今日美国》评)
影片缺乏《恋恋笔记本》中对于情绪的把握;片中渲染情绪的手法只有两种:灿烂的日落和完全循规蹈矩的剧本。(《
娱乐周刊》评)
对
扎克·埃夫隆在片中的评价:埃夫隆要么是一个敏感细腻的肌肉男,要么是一个毫无表现力的肌肉男。但无论如何他绝对是一个肌肉男。如果像我一样对埃夫隆没有特殊感情,那可能你看到的会是一个没法完整的进行多于两句以上对话的肌肉男。(《
华尔街日报》评)
如果你希望在影片中看到真实感的话,《三个臭皮匠》都是比本片更好的选择。(《
纽约时报》评)
这是七部斯帕克斯电影中最烂的剧本么?不——我仍然要把票投给《最后一支歌》——但本片仍然让人难以忍受。(《
滚石杂志》杂志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