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是
罗马尼亚教育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罗马尼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确定的保护范围,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关怀受保护的未成年人的成长,研究他们的苦衷和要求,在必要时把情况汇报给上级保护机构。中央劳动部设立中央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指导和组织全国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如对委员会的决议不服,可向未成年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罚款决议除外)。法院宣判的判决书为终审判决书。保护委员会成员由人民委员会执委会、劳动和社会保护局、教育局、卫生局、国家地方行政管理局、警察局、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以及优秀家长的代表组成。委员会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如执行时遇到阻力,由警察保证执行。
2021年7月,经
南昌市政府批准,调整成立南昌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未保委主任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未保委副主任由万秀奇副市长、
樊三宝副市长、王耀副秘书长、王小文副秘书长和市民政局局长邹晓东同志担任,32个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委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未保委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