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琼(公元537年—586年)字伯玉,吴郡吴县(今
苏州市)人,
陆云公之子。生于
萧衍大同三年,卒于
陈叔宝至德四年,年五十岁。
幼聪慧,有思理。六岁为五言诗,颇有辞采。大同末,云公受梁武帝诏,校定棋品。
到溉、
朱异以下咸集。琼年八岁,于客前覆局,京师号为神童。年十一,丁父忧。及
侯景作逆,携母避于县之
西乡县。勤苦读书,画夜无怠,遂博学善属文。陈永定中,(公元五五八年左右)州举秀才,起家宁远始兴王府法曹行
参军。天嘉中,以文学迁尚书殿中郎,深为文帝所赏。后为给事
黄门侍郎,转中庶子,领大著作,撰国史。
至德初,累迁
吏部尚书。琼素尚清俭,俸禄皆散之宗族,卒之日,家无余资。琼著有文集二十卷,《陈书本传》传于世。
《
陈书》本传言其有至性,从祖襄叹曰:“此儿为荷门基,所谓一不可少。”《隋·志》:《陈书》四十二卷,讫宣帝,陈吏部尚书陆琼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