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惠关税
特惠关税
特惠关税是一种针对特定国家或地区进口商品所实施的特别优惠关税政策。这种优惠政策通常是单方面的,且不受最惠国待遇原则约束。特惠关税最初出现在宗主国与殖民地及其附属国之间的贸易往来中,旨在确保宗主国在附属国市场上的竞争优势。
历史沿革
特惠关税的历史可以追溯至1897年,当时加拿大开始对英国采取关税减征措施。1907年,加拿大正式制定了包含特惠税率的三栏税则,这一税率专用于英国,较一般税率降低了大约三分之一。此后,澳大利亚等其他英属殖民地也陆续实施了类似的政策。1932年,英联邦国家在渥太华会议上通过了帝国特惠制,该制度随后被称为“英联邦特惠制”。然而,随着1973年英国加入欧洲共同市场,帝国特惠制逐渐被废止。1975年,西欧共同体九国与前殖民地国家在多哥首都洛美签署了一项名为“洛美协定”的协议,该协定为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的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单方面的特惠关税待遇。截至2000年,“洛美协定”已经经历了多次修订,受益国的数量不断增加。
特殊案例
“洛美协定”是全球范围内最具影响力的特惠关税安排之一。根据该协定,欧盟成员国同意无条件接受受益国的全部工业品和大部分农产品免关税、不限量进口,而不寻求相应的优惠回报。此外,该协定还放宽了原产地规则和其他一些非关税壁垒。
参考资料
特惠关税名词解释.法行宝.2024-11-26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特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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