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兆仑
陈兆仑
陈兆仑(1700年—1771年),字星斋,号句山,浙江钱塘县(今属杭州市)人。清代政治人物,经学家,工诗文。雍正八年(1730年)庚戌科进士,历任知县、内阁中书、军机章京、翰林院检讨、左中允、侍讲学士、顺天府府尹、太常寺卿、太仆寺少卿、太仆寺卿等职。陈兆仑精通经义,工书法、诗文。有《紫竹山房文集》二十卷,《紫竹山房诗集》十二卷。
人物生平
陈兆仑自幼聪慧好学,7岁就拜师习文,15岁时读完十三经,旁涉子史,因此以学识广博、记忆力强闻名于时。雍正八年(1730)进士,选为知县,分发福建省。闽浙总督郝玉麟器重他的才学,延请他主持峰书院讲席,并兼管通志局事务。
雍正十三年,诣京师试,授内阁中书兼撰文,充军机章京。乾隆元年(1736),应召廷试博学鸿词二等,授翰林院检讨。次年,充任《世宗实录》馆修,兼《三朝实录》馆校对。
六年(1741),充湖北乡试正考官。次年,充日讲起居注官,又历任《大清会典》《明纪纲目》《续文献通考》纂修官。
十七年(1752),上御经筵,以撰进讲义称旨,左春坊左中允。御试翰詹各官,复擢侍讲学士
乾隆十九年,再迁顺天府府尹。值大水,兆仑心计指画,抚绥安集,无不得所。辅役繁,旧设官车疲敝,议富户应役,兆仑奏罢之。时方西征,发禁旅,兆仑经画宿顿储蓄,井井有绪,军民晏然。乾隆二十年升为翰林院侍读学士
二十一年(1756),迁太常寺卿,充《续文献通考》总裁。上陵,以同官迎驾失仪,左授太仆寺少卿。
三十二年(1767),再迁太仆寺卿。
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卒。
人物评价
陈兆仑精六书之学,尤长经义,于易、书、礼均有论述,旁征博引,不专主一家之言。他的诗文,“不以气炫才,不以词害志,醇古澹泊,清远市简放”,抒发感情,淋漓酣畅。他的书法成就也被高度评价,梁同书称他是“不以书法成名而其书法将传于世”的书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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