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兆仑(1700年—1771年),字星斋,号句山,浙江
钱塘县(今属
杭州市)人。
清代政治人物,经学家,工诗文。
雍正八年(1730年)庚戌科
进士,历任知县、
内阁中书、军机章京、翰林院检讨、左中允、
侍讲学士、顺天府府尹、
太常寺卿、太仆寺少卿、太仆寺卿等职。陈兆仑精通经义,工书法、诗文。有《紫竹山房文集》二十卷,《紫竹山房诗集》十二卷。
陈兆仑自幼聪慧好学,7岁就拜师习文,15岁时读完十三经,旁涉子史,因此以学识
广博、记忆力强闻名于时。雍正八年(1730)进士,选为知县,分发
福建省。闽浙总督
郝玉麟器重他的才学,延请他主持峰书院讲席,并兼管通志局事务。
雍正十三年,诣京师试,授
内阁中书兼撰文,充军机章京。
乾隆元年(1736),应召廷试博学鸿词二等,授翰林院检讨。次年,充任《世宗实录》馆修,兼《三朝实录》馆校对。
十七年(1752),上御经筵,以撰进讲义称旨,左春坊左中允。御试翰詹各官,复擢
侍讲学士。
乾隆十九年,再迁顺天府
府尹。值大水,兆仑心计指画,抚绥安集,无不得所。辅役繁,旧设官车疲敝,议富户应役,兆仑奏罢之。时方西征,发禁旅,兆仑经画宿顿储蓄,井井有绪,军民晏然。
乾隆二十年升为翰林院
侍读学士。
二十一年(1756),迁
太常寺卿,充《续文献通考》总裁。上陵,以同官迎驾失仪,左授太仆寺少卿。
陈兆仑精六书之学,尤长经义,于易、书、礼均有论述,旁征博引,不专主一家之言。他的诗文,“不以气炫才,不以词害志,醇古澹泊,
清远市简放”,抒发感情,淋漓酣畅。他的书法成就也被高度评价,
梁同书称他是“不以书法成名而其书法将传于世”的书法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