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
中山市妇女联合会)成立于1950年8月,它是上海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市妇联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机构信息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上海市妇女代表大会。上海市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上海市各区、街道、乡镇、居委会和村建立妇联。市级机关、科技、教育、卫生、经信、建交等大口和系统以及区机关事业单位设立妇女工作委员会或妇女委员会。市妇联积极推动在新领域、新业态、新阶层、新群体中建立妇联。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市三八红旗手协会、市女性社会组织发展中心、上海海派旗袍文化促进会、
上海市儿童基金会和按职业成立的女工程师、女医师、女律师、女科学家、女法官、女检察官、女企业家、女记者、女编辑、女摄影家以及退休女科技工作者等联谊会(协会),以及妇女学学会、婚姻家庭研究会、
家庭教育研究会等学术团体都是妇联的团体会员。
名单
上海市妇联历届(主任)名单
章蕴(1950.8-1953.10)
赵先(1955.5-1957)
郭建(1958.6-1961.2)
关建(1961.2-1966.5)
汪湘君(1973.9-1976.10)
1976年10月31日被审查,1983年2月1日定反革命罪判刑6年。
关建(1978.7-1983.9)
谭茀芸(1983.7-1985.8)
章博华(1992.11-1998.4)
孟燕(1998.4-2007.9)
张丽丽(2007.9-2013.4)
焦扬(2013.4)
机关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全会的内外协调、政务服务和有关事务管理工作。协助主席室研制全会工作计划并督查实施;承担全会重要文件和文章的起草、修改和审核;牵头承办市妇联执委会、妇女工作例会等重要会议;牵头履行市妇联民主监督、民主参与职能和提案议案工作;牵头综合性的调研活动,负责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理论、政策的研究工作,指导基层开展调研工作;协调并负责全会信息的采集和处理,负责公务网上海妇联接入网、机关局域网以及上海女性官网等网上妇联电子政务和数据平台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承办全会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图书资料等管理工作;负责
中山市妇女联合会机关的财务资金管理;负责上海市妇联志编撰工作;指导妇女学学会和婚姻家庭研究会业务工作。负责全国妇联及外省市妇联系统来访的接待;保障机关工作高效、有序运行;监督、管理并保障市妇联系统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指导、督促、实施市妇联直属企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的计划;管理市妇联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基建项目。
2、组织部(含机关党委)
负责妇联系统的组织建设、妇女之家、妇女议事会等工作,开展“妇女之家”示范点建设;协管下一级妇女组织班子配备;负责妇女代表任期制、执委工作制的实施;负责社会各界女性人才的牵头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妇女组织做好女性人才的发掘、培养、推荐和输送工作;负责“巾帼创新奖”的评选与管理工作;组织市领导科学学会女性领导工作研究专业委员会开展女性领导力研究;制定市妇联系统妇女干部的学习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市政协社法委组织妇联界别委员活动;组织开展局级女领导学习活动;承担市妇联机关干部人事、工资福利、离退休老干部、人事档案、出国政审以及处以上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等工作;负责市妇联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配备和考核,指导直属事业单位人事招录、管理、考核、工资、人事档案等。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纪律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及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及党员队伍的自身建设、作风建设,做好工、青、妇工作的指导。
3、宣传与网络工作部
承担全会新闻宣传报道任务,建设新闻发布机制;弘扬先进性别文化,推进妇联报刊宣传阵地建设;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宣传优秀女性典型;弘扬“四自”精神,开展有特色的妇女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牵头承担网上妇联建设和市妇联
新浪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宣传工作;搭建妇女学习平台,倡导妇女终身教育;推动妇女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巾帼志愿服务工作。
4、权益保障部
承担妇女权益保障的调查研究工作,参与有关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制定;依法维护妇女权益,提供有关法律帮助;承担全会信访接待工作;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
5、发展联络部
联系引领服务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妇联组织服务妇女儿童家庭工作;继续开展巾帼建功、双学双比、创业就业等品牌工作,负责巾帼文明岗的创评和巾帼建功标兵的评选工作,引导、推动
上海市职业女性积极参与上海经济社会建设;联系、指导科、教、文、卫等大口妇委会以及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市级女性社团等团体会员的工作;开展好妇联系统的对口援助工作。承担市妇联国际交往活动的联络工作,开展与国际妇女组织友好交流与合作活动;开发国际合作资源,争取和执行国际合作项目,为上海市妇女儿童服务;联络港澳台、华侨等妇女组织和女性代表人士,开展交流,促进合作;负责联系全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民族宗教、个体和私营企业协会等妇女组织;指导各级妇女组织开展统战妇女工作。
6、家庭儿童部
牵头协调全市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弘扬家庭美德,培养良好家风,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牵头协调全市
家庭教育工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组织开展有益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社会活动;负责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参与有关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牵头市政府家庭服务实事项目,建设
中山市妇女联合会购买社会服务平台,组织实施相关家庭服务项目;承担
上海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和
上海市儿童基金会管理工作;承担市妇儿工委儿童组工作。
7、妇儿工委办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实施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执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推动有关方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基本原则,为妇女儿童发展办好事、做实事,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提高妇女儿童发展水平。
直属单位
上海市少年儿童佘山活动营地
上海市科学育儿基地
上海市妇女儿童服务指导中心(巾帼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