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契抵押
房契抵押
房契抵押是一种债务担保形式,指房屋所有人以其拥有的房契作为借款的抵押品。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仍保有对抵押房屋的管理和控制权,而债权人则只能定期收取利息,无权干涉房屋的实际使用。
原理
房契抵押是房屋所有人用房契作为借款的抵押品的一种债务担保形式。筹措款项后,房屋所有者须按期付息,但仍可自行管理作为抵押物的房屋产权;债权人则只有按期收息权而没有房屋的使用管理权。假如房屋所有者能清偿到期的债务,就可收回房契,结束与债权人的抵押关系。
法律规定
实现抵押权
《物权法》第195条规定,当债务人未能履行到期债务或出现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况时,抵押权人可以通过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财产折价或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优先受偿。如果协议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这些债权人可以在知晓或应当知晓撤销理由的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如果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无法就抵押权的实现方式达成一致,抵押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拍卖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变卖时,应参照市场价。此外,《物权法》第196条至第198条对抵押财产的确定、处置及其价款分配进行了详细规定。
相关法律
《担保法》第56条规定了拍卖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价款的处理方式。《担保法解释》第74条和第75条分别规定了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和多个抵押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条件
抵押权的实现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抵押权的有效存在、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未清偿债务且非因债权人原因所致。在特定情况下,如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情形下,即使债务尚未到期,抵押权人也可实现抵押权。
方法
抵押权实现的主要方法包括拍卖、变卖和折价。具体实施方式可根据当事人协商或法院裁定决定。拍卖是最常见的实现方式,而变卖和折价则相对较少见。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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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
实现抵押权
相关法律
条件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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