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以伟
郑以伟
郑以伟(1570-1633),字子器,号方水,江西上饶人。明朝末期的政治人物,万历年间进士,曾任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等职务。他在官场生涯中以廉洁著称,被誉为“一身正气,两袖清风”。1633年因积劳成疾去世,享年64岁。崇祯对其逝世表示哀悼,并追赠太子太保,赐谥号“王鏊”。
人物经历
郑以伟出生于隆庆四年(1570年)。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考取进士,随后进入翰林院担任检讨一职,逐步晋升为少詹事
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郑以伟成为进士,被授予检讨职位,此后多次升迁,直至担任少詹事。
泰昌元年(1620年),他被任命为礼部右侍郎,在天启年间,他曾担任礼部左侍郎协理詹事府,期间因与魏忠贤发生冲突,上书请求辞职。
崇祯二年(1629年),郑以伟被召回朝廷,担任礼部尚书
崇祯五年(1632年),他又兼任东阁大学士,与徐光启共同担任内阁辅佐大臣。尽管他多次请求退休,但均未获准许,最终在任上去世。
郑以伟在任职期间因积劳成疾,于1633年夏天去世。崇祯皇帝对他的逝世深感悲痛,亲临其任所吊唁,并称赞他“辅政勤劳,服官慎恪”。
为了表彰他的贡献,皇帝追赠他为太子太保,并赐予“王鏊”的谥号。此外,还派遣大宦官王德化护送郑以伟的遗体返回故乡。
文学著作
郑以伟不仅在政治上有卓越的表现,还在文学领域有所建树。他的文章风格深刻且广博,然而在起草政府文书方面并非其所擅长。他的著作包括《灵山藏集》和《互泥集》,这些作品展现了他对学术研究的热情和深度。
史书记载
郑以伟的事迹被详细记录在《明史》中。据史书记载,他在处理赵惇祔庙事宜时坚持原则,反对将李旦列入庙宇祭祀。他还曾在讲坛上直言不讳地批评权贵,导致与宦官产生矛盾,最终选择辞官返乡。后来,他再次被征召入仕,担任礼部尚书,并与徐光启一同担任内阁辅佐大臣。虽然他在起草政府文书方面的才能并不突出,但他以其高尚的人格和深厚的学问赢得了人们的尊敬。在他去世后,崇祯对他的一生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追赠了相应的荣誉。
参考资料
名臣郑以伟.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政府.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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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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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著作
史书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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