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党工委
社会组织党工委
中共市委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简称“市社会组织党工委”)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组织架构
市社会组织党工委实行书记办公会议、全体委员会议、工作会议制度。书记办公会议由书记、副书记组成,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列席,必要时确定其他同志列席。全体委员会议由书记或由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各副书记、委员参加,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列席,必要时确定其他同志列席。工作会议由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代行负责组织承办。
主要职责
市社会组织党工委根据市委的决定,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 指导和协调全市社会组织党的建设;
-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社会组织的贯彻落实;
- 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 加强对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 直接联系管理一部分规模、影响较大的社会组织党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县市区相应机构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 指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
- 做好党员的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 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文审批
市社会组织党工委制发文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山东省党的机关公文处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执行,坚持“精简、高效、规范、保密”的原则,严格办文程序,提高公文质量。凡以党工委名义印发的公文,均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审签、书记签发。重要文件应提交书记办公会议或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党工委收到的公文,由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代行负责签收,并提出拟办意见,呈书记或副书记阅批。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代行负责做好公文的登记和整理归档工作。
工作通报
市社会组织党工委建立了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每年向市委作一次全面工作报告;对市委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和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同时,建立了工作沟通制度,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汇报请示。党工委委员对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应每季度向市社会组织党工委书面报告。此外,还建立了工作通报制度,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及时向委员和有关部门及县市区沟通联系和通报。
调查研究
市社会组织党工委注重调查研究,围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日常性调研由党工委领导同志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专题调研应于年初制定计划,确定调研主题和负责人,抓好组织实施。党工委委员每人每年至少亲自或组织撰写1篇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和工作指导提供依据。同时,建立了委员党建工作责任区和联系点制度,确定委员所在业务主管单位为委员党建工作责任区,明确党建联络科室和联络员,负责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社会组织各项党建工作任务的落实。每名委员确定社会组织党组织为党建工作联系点,及时了解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指导党建工作的开展,做到责任区和联络点检查指导有主题、有安排、有落实、有记录。
参考资料
秦皇岛市成立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工委.河北新闻网秦皇岛频道.2024-10-29
目录
概述
组织架构
主要职责
公文审批
工作通报
调查研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