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德温,字伯里,
江西省信丰县人,生卒年不详。明
正统六年(1441年)中
举人,正统十三年中
进士。初任考功司
主事。平身廉洁,刚正不阿,不徇私情,在朝廷为官司时,内侍王振乘皇帝外出打猎时,出言诽谤朝臣,德温当皇帝、群臣之面,将王振批杀,血溅朝衣,被称为“一代豪杰”。
在兵部武选司任主事时,上疏弹劾武臣中攀附权势、升官发财的人,武选司遂得清正。后降职在镇江府(
镇江市)掌
马政时,黄德温查出镇江府的土豪劣绅鲸吞了数百亩牧地,这些土豪劣绅用百巨金行贿,他拒不接受,坚持将被鲸吞的数百亩牧地收回镇江府所有,黄德温病危时,教育儿子丧葬从简,“以此治吾丧,毋从佛事,以坏家法”。卒时,家国中有遗著《慎庵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