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用壬,字成夫,元南榜
进士第一,授予翰林
编修。出使
张士诚,被留下,授予官职。大军攻下淮、扬,前来归附。累官御史台经历,预定律令。不久与
陶安等人博议郊庙、社稷诸仪。他们议释奠、谡田,都援引经文及汉、魏以来的典故,以制定其制,诏令报可,详见《礼志》。
洪武元年(1368)分建六部官,任命用壬为
礼部尚书。凡社仪、祭祀、宴享、贡举诸政,都专门归属礼官。又诏令与儒臣议定乘舆以下冠服诸式。当时儒生多使用古时的礼仪,而用壬考证尤为详细准确,然后诸典礼多有更定。当 年十二月,请求辞官归乡。
明史记载钱用壬,字成夫。元南榜
进士第一,授翰林
编修。出使
张士诚,留之,授以官。大军下淮、扬,来归。累官御史台经历,预定律令。寻与
陶安等博议郊庙、社稷诸仪。其议释奠、耤田,皆援据经文及汉、魏以来故事以定其制。诏报可,语详《礼志》。
洪武元年分建六部官,拜用壬
礼部尚书。凡礼仪、祭祀、宴享、贡举诸政,皆专属礼官。又诏与儒臣议定乘舆以下冠服诸式。时儒生多习古义,而用壬考证尤详确,然其后诸典礼亦多有更定云。其年十二月,请告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