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任朝鲜总督府事务官、
东京产业部长、
青森县、三重两县的
知事。1928年被选为众议院议员,
神奈川县、
爱知县知事。1933年7月被任命为伪满国务院总务厅长(总务长官改称)。让溥仪做了皇帝。首先推行保甲法,巩固治安。为加强军事控制,实行军事改革,新设第一(
沈阳市)、第二(
吉林省)、第三(
齐齐哈尔市)、第四(
哈尔滨市)、第五(
承德市)五个军管区,在兴安各省设警备司令部。改革行政区划,将原有奉、吉、黑、热四省,改划为
辽宁省、吉林、龙江、
黑河市、滨江、三江、
间岛、
丹东市、
锦州市、热河等十省及“
新京”、哈尔滨两个特别市,并改
兴安盟为东、西、南、北四省。于1934年11月卸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