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文物局
重庆市文物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发〔2018〕53号),将市文化委员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加挂市文物局牌子。
主要职责
重庆市文物局现行的职能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文物和博物馆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市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组织查处全市文物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负责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市文物保护、考古和重大项目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之间的交流与协作。指导、管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内设机构
重庆市文物局内设革命文物处、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文物督察处4个处室。
截至2019年12月共有直属事业单位5个: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重庆红岩联线文化发展管理中心重庆自然博物馆重庆大韩民国临时政府旧址陈列馆、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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