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主任科员
中国公务员职务的一种
副主任科员是中国公务员职务的一种,其属于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序列,副主任科员的级别相当于领导职务的副科长(副乡长、副镇长)。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分为四等十二级: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副主任科员”这一职务将成为历史。
任职条件
副主任科员应具备中等专业学校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四条规定:“(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
升职条件
提升主任科员,一般要求任副科级职务三年以上。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第十七条规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任职条件
升职条件
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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