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夫拉姆·布纳丘(Avram Bunaciu;1909年11月11日,古尔巴,——1983年4月28日,
布加勒斯特。)前
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党和国家领导人之一,罗马尼亚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法学家、外交家、杰出的国务活动家,大学教授、律师。罗马尼亚共产党中央委员,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副主席、代主席。1948年2月25日——1949年9月24日和1957年12月31日——1958年1月23日两次任罗马尼亚司法部长,1958年1月24日——1961年3月21日任罗马尼亚外交部长,1961年3月21日——1965年8月21日任罗马尼亚国务委员会副主席,1965年3月19日——24日代理国家元首。
人物传记
红色律师
1909年11月11日生于
奥匈帝国特兰西瓦尼亚地区(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并入
罗马尼亚王国)
阿拉德县希库拉乡古尔巴村的一个罗马尼亚族农民家庭,家中有四个姐妹和两个兄弟。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布纳丘的父亲和大哥被
奥匈帝国军队强征入伍,另一个哥哥留守家中,成为家庭的支柱,后来死于流感。阿夫拉姆·布纳丘从贝尤什“萨穆伊尔·伏尔甘”高中毕业后,1929——1933年就读于克卢日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在大学时代接受左翼进步思想,是《社会主义》(罗马尼亚社会民主党机关报)、《左翼》、《社会杂志》和《世界工人阶级》等社会主义刊物的读者。大学毕业后,布纳丘在
克卢日-纳波卡社会保险公司经过短暂的实习后,来到
布加勒斯特,在这里,结识了社会民主党领袖伊利耶·莫斯科维奇,并在1938年7月创立了
罗马尼亚社会民主党的青年组织。
1938年,阿夫拉姆·布纳丘与一位具有
共产主义思想观点的犹太裔年轻女子诺埃米·努斯巴切赫结婚。自1938年开始,布纳丘对社会民主党感到失望(尽管他十分崇敬莫斯科维奇、格奥尔基·格里戈罗维奇和洛塔尔·拉德齐亚努),转而成为共产党的支持者。此后,他在布加勒斯特当了一名执业律师,与同行和密友
扬·毛雷尔一道为受到反动当局审判、迫害的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进行辩护和救助,与杰出的共产主义和工人运动领袖
格奥尔基·乔治乌-德治成为好朋友,他因此被彼得·潘德雷亚和伊斯特拉特·米切斯库称为共产党人辩护律师。这两人是
罗马尼亚著名法学家和律师,因反共、反苏、反犹罪行在解放后被镇压。在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布纳丘积极参加反法西斯斗争,1939年为
共产主义刊物提供
庇护,1941年加入反希特勒爱国阵线法律顾问团。1940——1941年,由于
法西斯主义党徒在
布加勒斯特掀起
反犹太主义的暴力浪潮,他携妻子返回家乡避难。
惩办战犯
1944年“八·二三武装起义”胜利,罗马尼亚全国解放后,阿夫拉姆·布纳丘主要从事司法和立法工作。1944——1945年任
伊尔福夫县律师委员会成员。1945年2月8日——1946年6月28日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参加对战争罪犯的审判工作。1945年5月16日,布纳丘任布加勒斯特人民法庭检察官局首席检察官。战争结束后,
罗马尼亚先后在布加勒斯特和
克卢日-纳波卡设立了战犯法庭,对
法西斯主义战争罪犯进行审判。
布加勒斯特法庭主要审判前
安东内斯库,I.军事法西斯独裁政权的战犯。公诉人委员会对约2700名战犯嫌疑人的
战争罪和反人类罪指控进行审查,其中有668人被定罪判刑,很多人受到缺席审判。
1945年6月22日,布纳丘受命组织克卢日人民法庭,并担任首席检察官,负责起诉在
特兰西瓦尼亚北部主要由
匈牙利法西斯当局及其帮凶(二战期间,北特兰西瓦尼亚割让给匈牙利)犯下的战争罪行。相比其他地区,克卢日法庭对犯下战争罪行的法西斯分子、内奸、卖国贼进行了更为严厉的惩处,他的工作一直持续到到1946年6月28日战犯法庭解散。
国务活动家
1946年6月28日,阿夫拉姆·布纳丘任
罗马尼亚内务部秘书长,在此期间,他受罗马尼亚共产党领导人的指派并根据
克里姆林宫的意图,为管控和组织犹太人从罗马尼亚移民到
以色列制定相关政策。1948年1月4日——2月25日任部长会议主席团副国务秘书,1948年1月8日兼任部长会议国家主权基金管理局局长。1948年2月,罗马尼亚共产党与罗马尼亚社会民主党决定两党合并为罗马尼亚工人党,在1948年2月21~23日的罗马尼亚工人党第一次代表大会(罗共“六大”)上,布纳丘当选为罗马尼亚工人党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1948年2月25日——1949年9月24日任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政府司法部长,取代在“东欧大清洗”中被逮捕的卢克雷奇乌·帕特勒什卡努。1949年9月24日——1950年10月5日任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政府国家监察委员会主席(部长级)。1950年1月24日——1953年8月20日任
罗马尼亚工人党中央组织局委员。1950年10月5日任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大国民议会宪法适用委员会主席。1952年6月被任命为罗马尼亚外交部第一副部长,但随着斯大林所扶植的外交部长
安娜·波克尔被打倒,布纳丘也一度受到波及,被指犯有“右倾”错误,在1952年7月23日被解除第一副外长的职务,离开了外交部。1952年7月23日——1954年4月21日任
布加勒斯特“康斯坦丁·伊·巴洪”大学(
布加勒斯特大学)校长、宪法学教授。1952年10月6日任
罗马尼亚中央选举委员会委员。
1954年4月21日——1957年12月29日任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大国民议会主席团秘书,并任大国民议会各国议会联盟罗马尼亚议员团主席(至1958年2月17日)。在1955年12月23~28日的罗马尼亚工人党第二次代表大会(罗共“七大”)上当选为罗马尼亚工人党中央委员会委员。1957年12月31日——1958年1月23日再次任罗马尼亚司法部长。1958年1月24日——1961年3月21日任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政府外交部长,在担任外长期间,他多次参加
华沙条约组织缔约国会议和
经济互助委员会成员国会议,在国际上积极贯彻执行罗共和罗政府外交路线方针。
国家领导人
1961年3月21日在第四届大国民议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副主席,1965年3月19日在第五届大国民议会第一次会议上连任。1965年3月19日乔治乌-德治逝世,阿夫拉姆·布纳丘任国务委员会代理主席,与
扬·毛雷尔(国务委员会副主席兼部长会议主席)、
斯特凡·沃伊捷克(国务委员会副主席兼大国民议会主席)共同履行集体元首职权,并签署了改国名为“
罗马尼亚”的法令,直到1965年3月24日大国民议会选举基伏·斯托伊卡为国务委员会主席。在1965年7月19~23日的罗马尼亚共产党第九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罗马尼亚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委员。1965年8月21日在第五届大国民议会全体会议上被免去国务委员会副主席职务。1965年8月21日——1975年3月18日任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大国民议会宪法委员会主席。1966年9月16日任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中央选举委员会主席。在1969年8月6~12日的
罗马尼亚共产党第十次代表大会上落选,不再当选中央委员。
阿夫拉姆·布纳丘是罗马尼亚大国民议会代表。1948——1952年当选为阿拉德选区大国民议会代表,1952——1957年当选为
布加勒斯特州布勒内什蒂选区大国民议会代表,1957——1969年当选为奥拉迪亚州伊内乌选区大国民议会代表,1969——1975年当选为阿拉德县第8选区大国民议会代表。1948年4月13日——1955年6月2日任大国民议会法律提案委员会成员。1961年3月25日任大国民议会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新宪法制定委员会成员。
1957年4月29日~5月14日随大国民议会主席
康斯坦丁·珀尔伏列斯库为首的罗马尼亚大国民议会和
布加勒斯特市人民会议代表团访问中国;1958年4月2日~10日随部长会议主席
基伏·斯托伊卡率领的
罗马尼亚政府代表团访问中国。
1983年4月28日,阿夫拉姆·布纳丘在布加勒斯特逝世,享年73岁。
荣誉
阿夫拉姆·布纳丘曾荣获一级劳动勋章、二级保卫祖国勋章、三级“八·二三”勋章、二级“八·二三”勋章(1959年)、一级“八·二三”勋章(1964年)、“罗马尼亚共产党成立四十周年”纪念奖章(1961年)、二级“图多尔·弗拉迪米雷斯库”勋章(1971年)、“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之星”一级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