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是将省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省公安厅的消防管理职责,省民政厅的救灾职责,省国土资源厅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省水利厅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省林业厅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省农业厅的草原(地)防火相关职责,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省减灾委员会的职责等整合,组建省应急管理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省应急管理厅的成立,对于构建全省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全面提升应急救援的协同性、整体性、专业性,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