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段营造录
工段营造录
《工段营造录》,清代李斗著于乾隆六十年(1795年),收入《扬州画舫录》卷十七。乾隆,扬州盐商富豪在瘦西湖边大兴土木,建造园林、别墅。据李斗自序,三十年来,“曾往来于诸工段间,阅历既熟,以目之所见,耳之所闻,皆登而纪之”,将扬州瘦西湖上的工段营造制度方面的见闻,写成《工段营造录》,附于《扬州画舫录》卷十七。
作品信息
雍正十二年(1734年)清工部颁布了钦定的《工程做法》(又称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 ),对建筑制度做出严格的规范化,李斗《工段营造录》成书在《工程做法》之后数十年,当时清朝营造标准已经定型,书中反映的扬州瘦西湖上工段营造法则,确实反映清代《工程做法‎》,大部分术语和营造标准,和清代工部《工程做法》相符。
1931年 中国营造学社出版《工段营造录》单行本。
内容
《工段营造录》全书49章,内容丰富,涵盖了清代营造工艺的各个方面。除了已有词条中提及的章节内容,书中还包括了以下章节和内容:
- 折料法则
- 自喻皓造木经
- 糙尺
- 古者在墙为
- 雕銮匠之职
- 琉璃转盘鼓儿影壁
- 铜料做法
- 亮铁槽活
- 油漆匠
- 画作以墨金为主
- 六典中装潢匠
- 花架有一面夹堂之分
- 匾有龙头素线之分
- 厅事如殿也
- 正寝曰堂
- 正构皆曰阁
- 两边起土为台
- 楼与阁大同小异
- 行旅宿会之所馆曰亭
- 古者肃齐不齐曰斋
- 浮在内
- 大屋中施小屋
- 古者依水为屋
- 陈设以宝座屏风为首务
- 结彩属之官厅部
- 铺地用棕毯
- 民间厅事置长几
这些内容进一步丰富了《工段营造录》的细节,展现了清代营造工艺的精细和复杂性。例如,书中对于雕銮匠之职的描述,揭示了当时对于雕刻工艺的重视;而“画作以墨金为主”则反映了当时建筑装饰中的审美趋向。通过这些细节,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清代的建筑艺术和工艺水平。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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