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公民,男,
汉族,1958年2月生,河南南乐人。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教授级
高级工程师,1993年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14年1月21日被免去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职务,被免职原因不明。
自1977年3月起先后就读并毕业于南乐师范 、
中国地质大学探工系、河南省委党校第十二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
天津大学管理学院,获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是中国地质大学的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
1989年1月起任河南省地矿厅探矿一队队长兼总工程师,省地矿厅勘察施工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开发经营管理处处长,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经营管理处处长,兼任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2001年9月任河南省地矿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兼任河南省地矿建设
集团公司董事长。
2014年1月21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任免通知 (豫政任[2014]24号),省人民政府决定于免去郭公民的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职务,被免职原因不明。
消息同时提到了该厅被
河南省纪委立案调查的原副厅长
李志民,称“原副厅长李志民已于2013年8月19日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免去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职务。”
2013年4月,时任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的郭公民,被提拔任命为
河南省煤田地质局党委书记(兼任),从而身正厅级官员行列。但2014年2月11日,河南省煤田地质局召开工作会,身兼党委书记的郭公民却没有出席。会上,5位专家教授现场授课,其中一课为《拒腐防变,警钟长鸣》。而在此前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官网曾对其有“工作思路清晰、敢抓敢管,长期在地质战线工作,业务熟练。为启动地质找矿行动计划做出重要贡献,实现了地质找矿行动重大突破。他推进的地质找矿“嵩县模式”在全国得到推广。郭公民同志工作投入、作风正派、为人直率、工作大胆”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