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佳军
曾任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方佳军,男,汉族,1964年2月生,合川区人,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8月参加工作,重庆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文化,工程硕士。
曾任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庆局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人物履历
1983.09——1987.07,北京大学经济系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学士
1987.07——1991.02,四川省重庆市城建局科员、副主任科员
1991.02——1995.02,四川省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五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5.02——1997.06,四川省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五处副处长
1997.06——1998.07,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五处副处长(其间:1997.10——1998.01,重庆市委党校处干班学习)
1998.07——1998.09,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一处处长
1998.09——2001.10,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五处处长
2001.10——2007.02,重庆市政府救灾办公室主任(其间:2002.03——2002.06,重庆市委党校第七期厅局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学习;2000.09——2003.06,重庆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习,获工程硕士学位)
2007.02——2010.06,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正厅局长级)
2010.06——2014.05,重庆市大渡口区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14.05,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庆局(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兼)
人物事件
2017年9月,10·31重庆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中,未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煤矿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疏于管理,未有效督促分管领导和安全监察处履行职责,对重庆煤矿安监局渝中分局、永川区煤管局在煤矿安全监察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失察;未有效督促永川区推进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属于应当问责的情形,建议对其诫勉。
2016年7月,方佳军率队赴南川区调研,接受南川区煤管局安排,公款购买服装等花费4862元,在该区某网球俱乐部打网球。2018年4月,方佳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清退。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人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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